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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损失怎么分摊(固定资产损失怎么计算)

帐面原值应按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折旧摊销计算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的时候,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

其实固定资产损失怎么分摊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固定资产损失怎么计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固定资产损失怎么分摊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的时候,帐面原值应按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
  2. 折旧摊销计算方法
  3.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的时候,帐面原值应按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原值含增值税。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增值税。

一、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二、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consumptionallowance)。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2.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折旧摊销计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期初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四种:

1、年限平均法(也叫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总和法

二、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的折旧计算在考试中较少考到,但是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我觉得非常重要,对于正在考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的同学来说,需要掌握。

1、年限平均法的局限性

(1)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前期工作效率相对较高,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多;在其使用后期,工作效率一般呈下降趋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逐渐减少。年限平均法没有考虑这些因素,明显是不合理的。

(2)固定资产在不同的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将随着其使用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增加,但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3)如果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不同,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时,则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计提的折旧额与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也不相符。

2、工作量法的局限性

工作量法把有形损耗看作是引起固定资产折旧的唯一因素,但无形损耗也是客观存在的,固定资产即使不使用也会发生折旧,使用工作量法难以在账面上对这种情况作出反映。

三、考试中最常见的两种折旧计算方法

在会计各类考试中,最常见的考题就是关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计算。所以,我们仅就这两种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举例。

1、双倍余额递减法

(1)定义: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从定义看,有点抽象,但是通过这几个公式,就会直观多了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2)举例: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甲公司没有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年折旧率=2/5*100%=40%

(注:这个地方,如果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年折旧率为2/10=20%,以此类推)

第一年折旧额:100*40%=40(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00-40)*40%=24(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100-40-24)*40%=14.40(万元)

从第四年开始,改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第四年、第五年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别为:

(100-40-24-14.4-100*5%)/2=8.3(万元)

注:在计算第四年和第五年的折旧额不要忘记减掉净残值。

2、年数总和法

(1)定义:年数总和法,也叫年限总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份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2)举例:接上例题

第一年年折旧率:5/(1+2+3+4+5)=5/15

第一年应计提折旧:100*(1-5%)*5/15=31.67(万元)

第二年应计提折旧:100*(1-5%)*4/15=25.33(万元)

第三年应计提折旧:100*(1-5%)*3/15=19(万元)

第四年应计提折旧:100*(1-5%)*2/15=12.67(万元)

第五年应计提折旧:100*(1-5%)*1/15=6.33(万元)

注:年数总和法在计算每一年的折旧时,注意是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的差再乘以年折旧率。这也是考试时经常出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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