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商品房按人口分摊合法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商品房按人口分摊合法吗为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商品房按人口分摊合法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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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是否违反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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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炒房是违法的,毕竟炒房也是一种遵循市场规律的自由交易行为,只不过投资者的卖出价比当初的购入价高出太多,而且带动了市场价格的整体上涨。
虽然政府多次提出稳定房价,打击炒房行为,但实际上炒房说到底还是一种自由的交易行为,就是正常的房屋交易,尽管炒房对楼市的危害十分大。
而且在某正程度上,就是因为炒房团的存在才能快速的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毕竟当炒房者把房价炒高之后,政府不仅可以多收取各种税费还能用更高的价格把土地拍卖出去,这才是地方政府财政的最大来源。
炒房行为不违法,但违背了社会道德,这也是为什么老百姓对炒房行为深恶痛绝的原因之一。虽然不违法,但炒房这种行为还是必须要得到遏制,这样才能让楼市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代缴社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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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这个代交社保实际上它是有很多种的。因为我们有很多国有企业不能够直接签订,自己的员工,都是通过劳务派遣的企业单位来进行签订,这个员工那么这种情况就必须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给员工代发工资和代交社保,他是合法的,是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说,你的这个社保通过这家企业单位来交,但是你并没有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那么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所以说这个社保代交也是分为多种形式的,看看你的是属于哪种形式。当然社保代交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明确指出哪种社保代交是不允许,但是我相信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未来肯定会出现这种社保代交禁止的现象。
所以说尽量自己来缴纳这个社保费用。如果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个人,那么实际上你的这个社保就由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给你正常缴纳,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那么你完全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所以说社保代交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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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为什么要限制外地人购买这样公平吗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很乐意回答。商品房为什么要限制外地人购买?我们先简单了解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商品房的发展,根据它如何诞生以及如何发展又何时因为什么开始限购,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要限制外地人购买。
我国第一批商品房1979年秋交会上,穗港双方签订了引进外资建房的合作合同,当年12月21日,东湖新村正式动工,由广州方面提供土地,香港方面提供开发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其中2万平米由港方在香港发售(约人民币800元/㎡),另外近2万平米分配给东山区拆迁户,剩下的2万多平米在国内市场发售,售价700元/㎡。
自此,我国第一批商品房正式诞生。
(上图,广州东湖新村)
根据时任广州市东山区城建局副局长的建设者回忆:
一打桩就开始售楼,全部在香港出售,半日就卖完。第一批是150户,来登记的就有1800人。恒生银行的老板一口气买了10套房,分给广州的亲戚住。还有一个姓陈的外商买了3套屋给三个妹妹住。此时我们发现,东湖新村并没有明文禁止国内其他城市的居民不能购买,但客观情况是:1980年全国平均工资为年762元。也就是说一个人一年的收入才能购买当时商品房的一平米,这个收入门槛就已经将绝大多数人排除在外,且当时国内还没有住房按揭贷款,要么全款要么分期支付,因此此时销售商品房就没有太多限购条件,出现上述某老板一人买十套房的情况,大家只会惊叹不会认为不公平,原因很简单:反正我也买不起,开发商怎么卖没关系。
限购令出台从第一批商品房诞生到我国开始首次执行限购令,中间的时间跨度有将近30余年。
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后,要求各地将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逐渐出现“限购令”。
北京率先响应,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对外发布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即京十二条),即日起,每个家庭只能再购买一套商品房,三套房和不合规的外地人购房贷款被叫停。
自此之后,华东地区三省15市、华南地区三省8市、华北地区四省7市、中南地区五省5市、西北地区六省6市(包括内蒙)、东北地区三省4市逐渐开始执行限购令。
时至今日,很多不了解当年房地产发展,尤其是各城市房价上涨幅度的人都很好奇为什么要执行“限购令”,认为很不公平。
然而对经历了当年房价迅速增长,一人购买一栋楼、一层楼等炒房团恶意购买行为的本地刚需老百姓来说,限购令的出台不仅不会觉得不公平,甚至认为出台的太晚、太迟。
炒房团在限购令未出台前的2009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成交均价为11891元/㎡,而在2006、2007年北京市还有8000多每平米的商品房对外销售。而来到2010年北京市商品房成交均价已经达到了24733元/㎡。
房价上涨的原因有很多,以北京为例,土地招拍挂的执行,使得商品房开发投资资本极速增高,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对房地产市场有利好因素,北京常住人口众多也是客观事实,加上当时不限购,曾经出现过“房姐”“房叔”的新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曝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总价近10亿元)。
在部分城市因为不同因素房价极速上涨的同时,一批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上进行投资的购房者组成的团队开始在全国各地组团买房。
(上图:当年的温州购房团)
组团买房无可厚非,开发商卖房,购房者买房,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炒房团和部分购房者针对商品房价格飞速上涨的现象,大量买入商品房,囤积在手上,等待价格上涨后再卖出牟利,为达到自己牟利,甚至不惜散布虚假信息和虚假交易变相抬高房价,严重的干扰了房地产市场,以及造成了部分个人购房者买不到房的现象。
正是在此基础上,为了保障绝大多数购房者利益,防止恶意炒房的市场行为,全国开始严格执行限购令政策。
而且限购令政策对于真正的购房者来说非常友好,并不苛刻。限购令一般允许本地家庭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家庭可购买一套住房。如果你买房的目的就是自住,以上的限制完全不会影响你的购房行为。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城市根据本地居民的实际情况,推行了更加细致严格的限购要求。
例如外地户籍需要在本地缴纳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方可购买,这样的要求就是为了甄别你是否在该城市有住房需求,你在该城市工作了两年,缴纳了两年社保,说明你有在该城市发展的可能,因此允许你在该城市购房。
如果你不符合该要求,那么在当地本地居民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前提下,为何要将房子卖给外地居民?当地政府都是以解决当地居民生活保障为己任的,而不是解决外地居民生活保障。
结合以上商品房的诞生、发展,限购令出台前房价的增长,以及炒房团恶意干扰的市场行为,限购令的出台非常必要,且必须坚定地执行下去。
你认为物业费按平米数收取合理吗
按户内房平米收肯定不合理,是谁官辽搞出来的,这肯定是个无才无德无实际的昏官,庸官。按公摊面积收物业服务费最合理。
父母宅基地本人有权利分配给子女吗
父母没有权利擅自分配给子女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任何村民个人无权分配宅基地。如果父母的宅基地要分配给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父母分给子女,父母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二是子女无宅基地,分配给子女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条件。三是必须经村集体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有房的宅基地,那么父母分配的是房屋,子女可以拥有这房屋附着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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