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后勤部门要分摊到门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后勤部门要分摊到门店以及后勤部门要分摊到门店怎么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室友因为我多住一人要求水电费按人头不是按用电器分摊,合理吗
- 美国和韩国防务分摊费谈判进展如何
- 劳务费摊销方法
- 高校科级部门,二百职工,正职将财务人事重要事项自己管,对吗
- 固定资产管理应该由单位的办公室部门还是财务部门负责
室友因为我多住一人要求水电费按人头不是按用电器分摊,合理吗
从你描述题旨的具体背景和情况来看,题主是一个老实善良的小伙子,尽管室友做法不公,仍怕影响与他的关系,对他提出并做出的水电费按人头不按家用电器使用数量分摊而默默承受。
但我不赞成你的做法,虽然你对室友提出并付之实施的主张“不应承”,事后“心中不爽”却默默承受,表面上他以为你默认并赞同了他的主张,实际上你是默许并助长了你的室友过分行为,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典型的精致利己表现。
首先他只考虑自己经常出差不在宿舍常住,却没有考虑你“只是午休”但不在晚上住宿,更是有意回避他的弟弟长住宿舍而应分摊更多的水电费,而不是按各自一半分摊。如果硬要按人头分摊,理应他多你少,就应该按6:4分摊,但结果是你和他的弟弟各分摊一半,他却回避你和他不在宿舍常住而你应少付水电费的问题;
其次当你后来的表弟暂时住在你的房间时,室友只想你“多住了一人”,就按“多住一人”而不按家用电器使用数量一样的情形分摊电费,并将电费跟水费搭码混计。更可气的是,他有意回避之前他的弟弟一人长住宿舍,却让不在宿舍长住的你和他的弟弟各自分摊一半水电费的不合理做法,从而让你家多出电费,他家少出电费。
你必须寻找一个恰当的机会,据理力争提出你的看法。如果你的室友不同意,可以叫单位负责后勤管理的领导做协调处理,大不了退出回家住,既然离家那么近,只要方便上下班即行;但如果觉得这口气不顺,你可以参照我的同事老张的做法来解决。
我的同事老张有着与题主所描述的同类情况,不同的是他们不是年轻小伙子,而是上了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双方同住亲属也都是大学刚毕业投靠叔伯到一线城市找工作,暂时寄住的,只是室友的侄子先到3个月,老张的侄子后到2个月而已。之前老张与室友水电费各分摊一半;当老张的侄子进来之后,室友提出,老张与室友水电费分别按六四分摊。老张据理回绝,并坚持按之前的做法分摊,理由是:
一是,之前室友的侄子长住宿舍,水电使用自然多,虽然老张跟室友偶尔只回来住一、两次,水电使用自然少,但在缴纳水电费时,却让同事与室友的侄子各自分摊一半而有意回避和忽略了室友他自己,本来就不合理;二是,之后同事的侄子也暂时长住宿舍,虽然增加了人数,但未增加家用电器,因为用电量不能与人头只能与数量和时间成正比,如果只因为同事的侄子住进宿舍,就认为同事应多分摊水电费,并将用电跟用水混为一计,很不合理;再说同事和室友住宿次数与之前不变,凭什么按六四分摊?凭什么室友可以忽略不计,而同事仍然要算计于内?
经过同事的合理回绝,室友自知理亏,便放弃水电费按六四分摊的想法,最后不得不接受同事对水电费按两家各自分摊一半的做法。
从以上事例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和为人。因此,我们在处理与室友生活用水用电关系上,既要考虑与室友的友好和睦关系,也要对室友不合理,甚至超出底线的想法和做法,不能一味默许应承,必要时要敢于不失时机据理说“不”,这才是真正的为人处世之道。
美国和韩国防务分摊费谈判进展如何
首先必须承认和确定,美国和韩国的军费分摊问题,并没有什么谈判可言,而是施压与反施压,剥削与反剥削之间的对语而已。也是两个国家,各自拿着各自的筹码来向对方施加压力和威胁而已,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谈判。
因为,韩国和美国本身就不存在平等和对等的关系,既然没有平等和对等的关系,那么,在没有平等和对等的条件下,又怎么谈得上是谈判呢?只不过是一个大财主,在与他的“长工”之间进行的对话而已。自然美国是大财主,当然是盛气凌人了。
但是,韩国这个长工大喊着吃不消,要求美国释放“善良”,减少自己的“税负和工作量”,希望美国能够高抬贵手,不要让韩国太为难,因为韩国的力量有限。所以,是很难以满足美国的要求的。
就目前而言,韩国和美国的军费分摊会谈并没有取得任何的进展,可以说大财主和长工之间还没有达成应该有的协议。两个国家之间还在寻找各自的筹码,还在不断的向对方施加压力,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筹码,来换取对方的妥协。而美国作为大财主,自然一直都盛气凌人。并希望能够对韩国施加更多的压力,让韩国能够唯命是从,而不再有任何的不恭,不敬,不遵守,不妥协。
个人观点,切勿上心,谢谢阅读,欢迎评论。
劳务费摊销方法
劳务费怎么做账?劳务费发票入账:
借:管理费用—临时工工时费(属于行政后勤管理部门聘请的)
制造费用—临时工工时费(属于生产车间为生产商品而聘请的与生产相关的劳务支出)
在建工程—(用于建造固定资产—一般回含在你收到建筑结算发票当中)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一次性支付的金额较大,比如5万,纳税人就不是个人,而是个人的劳务提供者!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是劳务报酬。
劳务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例如你付给A劳务费,无论是通过电汇、转帐支票还是现金支票让他自己去取现。
借:预付帐款——A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贷:预付帐款——A
一定要通过A的往来过一下,这样可以知道付给谁了。
如果是付现金,第一个分录“贷:现金”
具体是归为什么费用,要看具体是哪个部门支付的劳务费,如果是总经办之类的应该归为管理费用,如果是财务部应该归为营业费用等等。
高校科级部门,二百职工,正职将财务人事重要事项自己管,对吗
高校一般都是副厅以上机构,下属的学院、处室包括二级学院一律处级,科级部门基本上学院处室的二级部门,一个科级部门有200职工,不多见,除了后勤部门别无其他。
不讨论机构,单论正职这种人财物一把抓的行为,正常吗?
很正常。作为正职,分配人财物的管理权限是他的权力,这也是正职与副职的最大区别,有决断权。聪明的正职,不会集所有大权于一身,因为他知道利益均享、风险共担、“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权力太过于集中,不单自己累,得不到副职的支持,风险也大。所以往往他会把权力分出去一部分,比如把财和物分给相应的副职分管,小事由副职处理,大事自己把关,守住必要的底线。他只管人,只要把人的问题抓牢,把不同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利用人事问题调动、制衡下属,其他的事都是小事,基本上难不倒哪里去。乐得轻松,还容易管理。双商高的正职,你看起来好像他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抓在手里,都是放权给副职干,很轻松,实际上大小事情副职都会主动向他汇报,什么事都在他掌握之中。这是正职驭人的最高境界。
可现实中也有不少正职习惯大事小事一把抓,出现这种局面一般有两种情况:
第一,这个正职刚到位,出于熟悉工作稳定局面需要,采用先收权再放权的方式过渡,一来容易掌握局面,二来也有利于树威。等熟悉工作后,在逐步把一些权力放出去,笼络一部分副职为己所用,同时也是给另外一部分不配合工作的人以警告,一举多得,屡试不爽。
第二,这个正职本身就比较霸道,视权如命,不喜欢他人染指,因而也不愿意放权。这种领导在现实中不少见。小公曾经待过一个单位,副职连500块钱的签字权都没有,要求必须报正职签字,一众副职因此一肚子不高兴,背地里把正职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过了不知多少遍,可再有意见能怎么办,人家是正职,单位的事他说了算,副职只能干瞪眼。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作为副职不要有二心,安心配合好正职工作就行,有事没事多汇报,久了自然就会有改变,慢慢正职会把权力分摊出来一部分给你。而如果是第二种,当自己倒霉,碰上看不开的主了,那就做好自己副职的本分,尽量少做事,同时不惹事,笑脸相迎争取早日把他送走为妙。把权力看得重的领导,一般都是比较心狠手辣的,这样的领导副职最好不要去挑战他,给他不爽,否则极易招来报复,吃不了兜着走。
固定资产管理应该由单位的办公室部门还是财务部门负责
作为国企中层干部,我查阅了公司内部资料,负责任地告诉你:固定资产管理主责部门是综合管理部(或者办公室),配合部门有招采部门、财务部门。
第一,固定资产定义:单价在5000元以上,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设施、器具工具等。
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物品,在购置、处置、日常管理(盘点、调拨、报废)方面都非常严格,每道手续都需要相关责任人签字。国企审计正规、严格,有时为了省事或怕引起不必要麻烦,一般采购都限额5000以下,这样就可以走低值易耗品流程。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责,肯定是综合部(办公室),但是财务部、招采部在工作过程中也需要配合。
第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般都是由行政部门行文上报,同时纳入日常管理。由办公室申报,主要还是为了方便管理,统一管理,能及时、有效掌握固定资产详情。财务部的作用是看是否有预算,预算是否足够,其他的事情基本不问。
第四,固定资产的处置,一般也是综合部填报处置单。同时财务部需要配合处理账面数据。
第五,固定资产的日常盘点、调拨、报废等,也是由综合部主责,但是财务部也是要参与盘点工作。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管理都是综合部的工作。而且,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应该遵循常规、便捷、高效、专业的原则。财务部的工作范围是税务、账务方面;固定资产这些日常管理工作,纳入综合部是有一定道理的。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