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合资公司债务怎么分摊处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合资公司的账务处理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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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撞到过别人的秘密,那一刻你是怎么处理的
部门有一位女同事,结婚三年了一直没有怀上孩子,直到有一次帮她搬家,我意外发现了她的一个秘密,我这才知道她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在我的建议下,终于帮她完成了那个向往已久的心愿。
这个女同事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五官精致,她老家是外地的,老公在老家做生意,听说规模挺大,但两人结婚三年了,她却一直没有怀上孩子,这让她苦恼不已,于是就想出来散散心,这才来到了我们公司。
她做事特别认真,人又勤快,虽然刚来公司一年,却深受同事的喜欢,由于工作原因,我俩平时接触最多,因此有什么事情,她总会来找我帮忙。
有一次她搬家,请我去帮忙,我愉快的同意了,毕竟这种事情一个女孩子确实有点吃力,于是周六一大早我就开车去了她家。等我到她家的时候,她已经把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随身用品,于是我就把已打包好的行李往车上搬。
其实她的行李并不多,挤挤一趟就能拉完,我们很快就收拾完了,正当我们准备下楼的时候,她突然肚子不舒服,就让我在沙发上等她,自己匆匆去了洗手间。
我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就想帮她检查一下有没有遗漏的物品,目光四处游走了一圈并没有任何发现,于是忍不住在心里赞叹她的细心。
忽然沙发底下的一张纸闯进了我的视线,这张纸只露出了一角,看样子像是一张检查报告单,出于好奇,我就弯腰捡了起来。刚拿到手中我就惊呆了,原来这是一张孕检报告,报告上显示胎儿已经5周了,检查日期是在半年前,名字正是这位女同事。
看到这份报告我震惊不已,女同事不是无法怀孕吗?而且她老公又不在身边,近期也没有来过这里,那这张报告是怎么回事呢?
正在我大惑不解时,女同事从洗手间走了出来,她看到我手中的报告,顿时大吃一惊,二话不说直接从我手中夺走了。
场面顿时变得有点尴尬,我想说点安慰她的话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于是就准备拿起剩余的行李往外走。
她拉住了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扑在我身上就哭了起来。我知道她一定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于是就扶着她坐在了沙发上,想等她情绪稳定后再走,至于我脑中的疑问,我并不打算说出口,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缓缓向我道出了事情的始末,我这才知道她的苦衷和这段时间的遭遇。
她和老公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两个人家离的很近,家庭条件都不错,彼此也非常满意,两人的结识可谓是天作之合。结婚后她老公的生意做的越来越大,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在事业上可以说相当成功,但唯一不足的就是两人结婚三年了,她一直没有怀上孩子。
前两年还好,家人也都很理解,可是从去年开始,婆家对她的态度就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观念在农村已经根深蒂固,特别是对老人而言,更是无比看重。
她曾经去医院检查过,检查结果显示她一切都正常,不孕不育需要从她老公身上查找原因,医生建议让她老公也去做个检查,看问题出在了哪里,便于治疗。可是她老公是个极其要面子的人,总觉得自己身强力壮,绝对不可能出问题,因此对她这个建议特别反感,甚至恼羞成怒。
时间久了,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婆家的态度也一如既往的坚定,都把问题推在了她的身上,她一怒之下就离开了家,这才来到了我们公司。
有一次她和老公打电话又说到了这件事情,可是她老公态度很坚定,绝不会去医院做检查,还一直催促她赶紧回去,俩人又因为这件事情吵了起来,她对老公说,我一定会证明给你看的。
挂了电话她就后悔了,医院的检查报告老公根本就不承认,还能用什么来证明呢?想起来这三年的遭遇和委屈,她就一肚子火,于是一个疯狂的念头在她的脑海中开始肆意的蔓延。
她虽然已经结婚了,但身材却保养的很好,再加上老公又不在身边,因此还是有很多人想着打她的主意。其实她明白,那些人无非就是贪图她的身体罢了,她想起了自己心中那个计划,于是将计就计,挑选了一个合适的日子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
不出所料,一个月后她成功怀孕了,拿到报告那一刻,她悲喜交加,但她却又无比的清醒,自己怀孕了又能如何?难道要用这个去给自己的老公证明吗?这样的结果不但改变不了事实,只会让夫妻感情破裂,走向婚姻的尽头。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把这件事情隐瞒,自己怀孕的事情连那个男人都不知道,发生关系也仅限于这一次。她去医院做了手术,同时把检查报告也拍了照片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准备年底就辞工回去。
现在的人们生活压力特别大,不孕不育的也大有人在,而且现在的医学技术这么高,这个已经不再是什么难题,她老公主要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关,担心这件事情传出去被身边的人嘲笑而已。
如果不想在家里治疗,何不把她老公接到这里治疗呢?这里没有熟人,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件事情,也能给自己放个假,或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呢?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她也觉得这个方法不错,于是就决定找个时间试着和她老公沟通一下。
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没过几天女同事就告诉我她老公准备来这里了。原来这几年她老公也想明白了,自己一心扑在事业上,对感情的事情顾及的太少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想要孩子的念头愈加强烈,听了她的建议也觉得是个不错的方案,而且他也明白,这是老婆给自己台阶下呢,于是就将生意交给了自己的父亲打理,自己买了机票,这周末就过来了。
我听了以后也替她感到高兴,一切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女同事对我特别感激,不管结局如何,至少努力过。我鼓励她要相信医学,相信这个困难总会解决的。
后来经过检查,她老公的病情并不严重,简单做了个手术再配合药物治疗就能痊愈,拥有自己孩子的梦想总算越来越近了,我明显感觉到女同事心中的向往与期待。
这期间她老公经常过来看她,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的开心幸福。
年底的时候,女同事成功怀孕了,那一刻她抱着我哭的像个泪人,怎么都劝不住,我知道这里面有她太多的心酸,太多的委屈与无奈。
后来在她老公的强烈要求下,女同事就辞工回家专心养胎了,听说后来生了一个男孩儿,总算了了多年的心愿!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是怎样的
1、建立统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制度,建议使用统一会计核算平台;规范会计报告制度,制定报表样式、报送时间、质量要求等
2、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担保等权限,对外投资需报备上级公司或经上级公司批准,或者由董事会批准
3、限制融资额度和形式,年度融资计划必须报董事会批准
4、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包括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采购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由董事会下设的全面预算委员会负责;对重大项目投资可以要求须经上级公司批准(视母公司的控制力度,如果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没有问题)
5、结合预算目标建立业绩考核办法,由母公司或者董事会的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管理层绩效收入由此决定
6、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关联交易形式、关联交易额度明确定义并且定期复核
7、财务检查和内外部审计相结合,加强执行力度控制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经贸部所属的中央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外经贸专业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在境内投资控股的合资、合营企业及其在境内的公司,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明确财务关系
第七条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有权。
第八条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决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劳动工资的分配。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条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定规定,向子公司收取(或分摊)必要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的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3第十二条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上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母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三、加强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
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使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六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加以考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为评价子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母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子公司购置、处理固定资产的数额权限,实行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或报上级公司备案的制度。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十八条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流动资产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流动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
第十九条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联合营收入、佣金、回扣以及各种手续费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存货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商品物资出入库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到商品物资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有检查盘存。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货损失和浪费。
第二十一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要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母公司要经常对子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各种往来帐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和监督,要监督子公司及时清理和收回各项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呆帐、坏帐的报损,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层层报批制度,不得越级批准。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收汇管理,严格按国家的规定,加强外汇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套汇、逃汇或在境外结汇,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结汇稽核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三条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退税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税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要加强对出口货物进货、报关及其他重要出口环节的管理、审核,严防上当受骗,严禁骗退税行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第二十五条母公司要统一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以利于与母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为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对外投资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进行立项,并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要严格规定子公司的投资权限,并实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制度。
第二十六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投入资金或投资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母公司必须派一些懂业务、懂管理、懂财会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严防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母公司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资项目的收益或损失都纳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即对盈利的项目,要及时地收回投资权益;对亏损的项目,要进行整顿;对那些产品不对路,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项目,按国家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予以解散、破产。对确定为解散或破产的投资项目,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处理收益、亏损,要全部计入清算损益,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清算损益转作他用,清算亏损应按财务制度规定作财产损失处理。
第二十八条母公司要规定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帐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集体“小金库”。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规范分配行为
第二十九条母公司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子公司的各种分配的管理,严格规范子公司的分配行为。
第三十条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税法,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各种税款,并及时纳税。
第三十一条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管理,根据工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效挂钩办法,对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子公司工资、奖金的分配行为。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效挂钩具体办法,计提工资总额,在核定计提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对下级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考核、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的有关分配事项:
1、子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3、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六、加强对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同时,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并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考核,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条母公司要帮助、督促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计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十五条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财会人员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地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母公司要经常组织财会人员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财会基础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扬、奖励,并加以推广;对财会基础工作差的,要对其进行整顿、限期改正;对因财会基础工作差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财会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通报。
第三十六条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开发、推广会计电算化。按外经贸部规定,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经贸企业在2000年以前,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母公司要按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推广和运用作出安排。
第三十七条为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银行开户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银行开户必须报经母公司审核批准。所开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
第三十八条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和检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子公司,对其财务工作和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和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根据本企业和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每年审计计划,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会管理、缴纳税款、出口退税等进行全面审计,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审计之中。
七、附则
第四十条各级外经贸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规定的落实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条外经贸部所属各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合资做生意按出资比例分红合理么
我觉得,这个不合理。工作收入是工作收入,资本利得是另外的一回事,不可同日而语。
当初既然要合伙做生意,那么做生意必然有赚有赔的,所以为了分摊风险才引入了妹妹,现在是赚钱了,如果是亏钱了,是不是要保证妹妹的本金呢?当然,如果有这个约定,那确实不应该再有分红,从介绍看,不会有。
妹妹的工资是平时工作所得,这个是劳动收入,合法合理,毋庸置疑!做生意特别是创业初期,最重要的是合作伙伴的彼此信任,这就是为啥他们有资源也有钱,但是要拉着妹妹一起入伙的原因。
从心理上来分析,不给分红应该是那个男领导的主意,但是这个姐姐做的有点过分,没有为妹妹说话,估计没看过三国。最后,这个妹妹在工作中,也要提升自己,开发自己的资源,必须要有核心竞争力,才能不被人抛弃。
合伙做生意怎么入股,怎么分红
只有利润可以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红。在合伙经营期间,本金不能分掉。只有在散伙时,将本金加未分配利润首先对外清偿债务(不够时,按出资比例分摊-----非有限责任公司),剩余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配。经营期间,一般不允许股东撤资。如果合伙(合作、合资)协议、章程有规定,按规定执行。利润分红不影响其出资额。若允许其撤资,这次分红不能影响其原出资的额度。请参考《公司法》、《合同法》、《合资企业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展资料:一、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二、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利润分配
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根据会计十三项基本原则,企业的支出包括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取消),那么在对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处理时,可以此为出发点进行分析。收益性支出: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当期损益”;资本性支出:首先这笔支出是购置资产,其折旧与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筹措资本的费用,人员培训费,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等。由以上情形可以看出,置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过程中的运输费、人工支出、安装费、保险费等不在筹建费的范围之内。其他不属于的还包括:为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员工培训费,中外合资的洽谈费用,自行筹措资本投资的利息,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支付的手续费......既然企业筹建费用不能成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形成资本化支出,那么必然只能属于收益性支出。在三大期费用中,根据其特点归集到“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五十条: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举例,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开办费6000,购置固定资产10000,原材料50000,会计处理如下:
1、发生的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2、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3、购置原材料:
借:原材料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注:可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对“筹办期间”给予一个明确的定义。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开办费的税前扣除经历了二个阶段,即分五年摊销,和现在的一次性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人会疑惑“长期待摊费用”不是不低于三年摊销吗?我们仔细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可以看出,这其中的范围不包括“开办费”,所以即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五十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那么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对增值税的影响:所谓对增值税的影响,其实就是在开办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当今我国增值税类型从2009年1月1日起进入消费型增值税阶段,2019年4月1日开始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至于开办费并没做什么特殊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即有开办费,也有购置资产的支出,要注意区分,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当期费用的多少,如果把可以一次性扣除的开办费计成了资产进行折旧与摊销,则少计了当期费用;而如果把应该计入资产的部分当作了开办费,则就虚高了当期费用,虚减了利润。(第1次磕头求点赞、关注@困困账坊)
OK,关于合资公司债务怎么分摊处理和合资公司的账务处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