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前期费用怎么分摊成本这个问题,前期费用怎么分摊成本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待摊费用取消后,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的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 为什么折旧,摊销,应付利息这种费用要平均分摊后记入费用而不能这月多,下月少的记
- 自用房产如何确认成本
- 同一宗土地有多个项目如何分摊
- 老小区加装电梯,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费用分摊和一楼诉求
待摊费用取消后,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的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项目,其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费用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一般是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原会计准则的“待摊费用”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的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一次性支付一年期费用,在会计处理时,按照如下规则进行会计处理:即新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处理的,应按照重要性原则进行分别处理。
也就是说,对于金额较小,且对当期经营结果影响不大的一次性一年期费用,可以在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损益;对于金额较大,且对当期经营结果影响较大的一次性一年期费用,为确保成本费用的均衡,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在每个受益期内分摊计入成本或损益。
如,企业预付的财产保险费,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等一次性支付的、收益期一年的成本费用,当预付费用金额较小,且对当期经营利润影响不大时,则可以将预付款项一次性计入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如果预付金额较大,对企业当期经营利润影响较大时,则可以将预付款项挂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在受益期内进行分摊,即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
而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摊销方式处理。
例如,企业1月份向保险公司支付了财产保险费300万元,承保的这部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根据企业费用分配原则,这部分费用应该分别由管理部门承担24万元,销售费用承担36万元,生产部门承担240万元,则会计处理为:
1、企业向保险公司支付300万元财产保险费时,
借:预付账款-------财产保险费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300万元
2、按月分摊财产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财产保险费24万元/12=2万元
销售费用------财产保险费36万元/12=3万元
制造费用------财产保险费240万元/12=20万元
贷:预付账款-------财产保险费25万元
其财产保险费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
总之,按照会计准则,其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费用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费用发生金额的大小,或是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或是分期均衡计入当期损益。而费用发生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一般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我是智融聊管理,如果喜欢我的观点,欢迎持续关注更多财经话题。
2020年8月28日
为什么折旧,摊销,应付利息这种费用要平均分摊后记入费用而不能这月多,下月少的记
这个问答是会计处理规范的概念!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改革,由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存的时期逐步过渡到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记帐原理的斩新时代!
一、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对本期发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否计入本期损益的标准之一!相对于收付实现制以实际收支当期发生计入当期的标准,权责发生制更能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真实的损益状况!具体表现如下:
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成本费用,无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暂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成本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笔者总结,仅供参考)
二、权责发生制下折旧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的价值随时间、工作量等因素不断转移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中去,因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仅当期转移的价值货币化计入“累计折旧”科目。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四种。因此题中所述平均折旧的描述不尽然,但亦不是随心所欲计提折旧金额。
会计处理:
借: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等科目
贷:累计折旧
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利息支出)题中关于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虽然使用不同的会计科目核算,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不变!由于篇幅的关系不再一一细述。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参照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加以理解。
四、综述题中所述折旧、摊销和应付利息,虽然或资产属性或负债属性,但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最终入成本、期间费用相关科目,归宿一致。
虽然遵照具体的会计方法,每月计提的金额不一定相等(题主“平均”的说法有误)。但是,具体的金额不是随意的。遵从权责发生制,遵照具体的会计方法!
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本文不再赘述。
自用房产如何确认成本
房地产开发公司,自用房子成本包括:
一,土地成本,购买土地价款。
二,建筑成本,包括材料费,如钢材,水泥,砂石,,管线,人工费。
三,前期规划,设计费用。
四,税、费,如契税,大配套费用。
五,财务费用,如借款利息。
六,配套设施费用,供水,供电,网络,防雷等费用。
七,开发间接费用。
以上费用自用房都要分摊。
同一宗土地有多个项目如何分摊
房地产项目成本要素间的基本分摊原则如下:
(1)取得土地的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分摊原则: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和缴纳的相关税费。应用占地面积法和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且应注意以下细节。
·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同一项目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土地成本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2)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分摊原则:可售建筑面积法、占地面积法。
(3)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摊原则:直接成本法、可售建筑面积法、层高系数建筑面积分摊法。
老小区加装电梯,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费用分摊和一楼诉求
我认为老楼加梯是不可取的,这不是解决什么费用分摊的问题,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是加梯给房屋带来安全不安全的问题;解决一楼的诉求是维护一楼的合法权益,加梯人要做好赔偿(补偿)工作。
加梯首先要明白,商品多层住房小区就是一种社会管理秩序,这种秩序是以自愿购买的方式认可的住房销售的公共秩序,所形成的物业管理关系是与业主共同共有的物权享有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加梯是加梯人设置新增物权获利的行为,是对共同共有物权的一种占有行为,所以擅自加梯是不符合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是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
其次,在老旧多层加梯都是不可取的行为,因为老旧多层住房设计的结构大多都是砖混结构,此种结构加梯对老楼是有安全隐患。其电梯井架大都是以焊接吊装的方式施工的铁架子装配式建筑,其稳定性完全是靠原有房屋的固定约束来实现其电梯运行稳定的工作方式,由于重力沉降及风压影响的位移作用会给原有房屋造成不可预想的破坏,所以这种加梯形式已经严重的违反了新旧相邻相互影响的建筑设计施工措施原则。
其实、买房子就是一个契约,买下房子就意味着你对这个房子的认可包括他的缺点和优点,现在加梯者要打破这个契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任何原因都不应该成为打破契约的合法理由。商品多层住房加梯是一种新增物权获利的行为,其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住房是业主公平公正自愿在市场经济规则下获得的私有不动产权,其物权受法律保护,加梯是改变业主物权持有性质的行为,擅自加梯是破坏业主以步梯房方式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关系及公序良俗的不法行为,是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不法行为。“不因不法而获利”这句普世法律格言是法治社会应该遵守的规则。
关于前期费用怎么分摊成本和前期费用怎么分摊成本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