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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家有老人,五个子女商量轮流照顾,一人十天,这种做法你怎么看
- 赡养老人约定分摊最高比例
- 农村一老人向子女要生活费,老大3000老二1000老小100,合理吗
-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 男女同居生活费怎么处理分配
家有老人,五个子女商量轮流照顾,一人十天,这种做法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我认为这种做法没有什么不妥。
自古以来,孝老爱亲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子女对父母应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女儿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不管老人以前是跟着那个孩子生活,现在老了,其他孩子都应该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能把我们抚养长大,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没有商量的。有父母在,家就在,没有父母,到哪里去找家?作为儿女趁父母还健在,百善孝为先,好好孝顺父母吧,别等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再后悔也来不及了。少一些埋怨,少一些纷争,多一些宽容,多一些孝心,让老人安度晚年,做子女的也能有一份心安。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何况做子女的呢
赡养老人约定分摊最高比例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
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农村一老人向子女要生活费,老大3000老二1000老小100,合理吗
彭木匠今年65岁,养的有三个儿,一个女:
女是最大的,嫁的不远,离彭木匠屋十几里路的镇上一户人家,在镇上开米粉店,累是累点,日子还过得去;
儿子里老大,读书最多,父母花的心思多,大学毕业后在省城里工作,现在两口子都当上了大学的教授,工资加起来有两三万一个月;
老二,接了彭木匠的班,做木工,现在城里装模的紧俏,工钱高,又转做装模,每个月能捞到一万多,这几年发了家,在城里买了屋;
老三,最本分,没什么手艺,在农村种地,不农忙的时候,卖点苦力,打点零工,挣几个钱。
彭木匠舍不得农村老屋场,老大、老二多次要将老父亲接进城里住,就是不肯去,宁愿跟老三住农村老屋场。心想,老三一家苦些,趁自己还能动,能帮就帮他一把,扯扯老三。
去年过年,老大、老二带着一家老小都回农村老屋场吃团圆饭,见到老父亲年岁已高,于是,三兄弟商量怎么给老父亲养老的事。
老大说:父亲不愿意住城里,要跟老三一起住乡下,老人家是这个心愿,只能随了他。老三条件最差,没法,只有多尽分力气,我跟老二条件好些,多拿点钱。我一个月拿3000,老二一个月拿1000,算是尽一份孝,老三就不拿钱了。
老二说:要得,我没意见!
老三本来就老实本分,说:大哥、二哥都拿钱,我不能落后,我一个月拿300块!
老父亲说:老三硬是要拿,每个月就拿100块,算是你们三兄弟都尽了孝。
因此,题主说的:农村一老人向子女要生活费,老大3000,老二1000,老小100,问合不合理?我说,这既合情也合理!
我们都是做父母的,对待儿女,手心手背都是肉,不会因为哪个子女有钱,哪个子女当官就喜欢谁,相反,子女们当中,哪个子女最苦、条件最差,父母亲心里是有数的,甚至还想力所能及地多帮帮困难的子女,为的是儿女们都过的好。
难道不是这样的么?
我想,题主说的农村老人向老大、老二、老小分别要不同数目的生活费,我算了一下,有4100块钱每月,这在农村,是用不了这么多钱的,还不是因为老幺最困难,拿剩余的钱帮帮老幺,将来有一天不行了,闭上眼睛走了,也能心安的离去。
这一点,老人的苦衷,你能想得到么?你又能理解吗?
对此,你是怎么看呢?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题目还是描述的不很清楚!说老人岁数大了,无自理能力了,有四个女儿,需住家,或女儿轮流伺候赡养,女儿提出护理费2000元的问题。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弄清,然后再说怎么伺候及护理费的问题。一是四个女儿是不是都出嫁了,家里没有留一个招赘上门女婿?二是,老人是有退休金没有,或是农村老人?是父母二人,还是一个老人?所以,需分具体情况具体回答。
一、假如,家里留有一个女儿招赘上门女婿的,通常老人的生活都有这个女儿全管了,其他的女儿,就不负担赡养了。但眊看老人给老人买点什么是女儿的情义。
二、四个女儿都出嫁的,由四个女儿共同负担赡养伺候老人。轮流伺候赡养,老人的所有收支开销及财产等,四个女儿平摊平分。
三、四个女儿都不愿意或不便伺候老人的,比如聘保姆,或由其某个女儿伺候的。聘保姆费用,四个女儿平摊。由某个女儿伺候的,其他三个应该是出护理费。出多少,协商决定。
四、老人有退休金的,女儿共同负担伺候老人的,四人均摊均分;聘保姆的也是四个人均摊均分。如果某一个女儿伺候,其他女儿不伺候的,老人的退休金等归伺候者所有。
五、老人在女儿未伺候以前的房屋遗产等,原则上女儿都有份。但伺候老人者可优先,适当多得,其他三女儿适当少得。如果其他三女儿主动放弃遗产分割权的,遗产方可归伺候老人的女儿。老人去世,女儿协商共同办理或委托给某一女儿办理。共同办理的,收支平摊平分。靠给某一个女儿的,收支有这个女儿做主,其他女儿,干戴孝帽,干哭即可,哭不哭或大哭小嚎自己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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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生活费怎么处理分配
按理说,男女同居生活费,一人一半合理。但是现实生活中,如果你这样算,那就太傻了!男女双方相爱一场,如果连一张擦屁股的纸,两个人都要AA的话,那这段感情也就名存实亡,没什么希望了。
爱情的本质是不分你我,掺杂了AA制,感情就会变味既然两个人谈恋爱,都已经谈到同居这一步了,为什么要把精力集中在一些没有意义的计算上呢?你们俩已经同居了,也算是婚后生活的模拟了吧。
现在谈恋爱的时候尚且算的那么清楚,那将来结婚以后怎么办?继续算?做AA制夫妻?爱情的本质是不分你我,如果掺杂了AA制,感情就变味了。
男女同居,互相主动付出,不计成本,谁也别算计谁你们两个人能谈恋爱谈到同居这一步,说明感情不是一般的深。那同居期间,要好好经营你们之间的感情。至于同居期间生活费,我觉得相互主动付出就可以了,不要说谁占了谁的便宜。
如果男方条件好,男方可以多承担一些,如果女方条件好,女方可以多承担一些。但个人觉得还是男方多付出一些比较好。毕竟男方,将来还得养活一家老小。
分手后,“520”、“1314”等表达爱意的红包或转账可不退男方向女方发的“520”、“1314”等具有表达爱意的红包(转账),属于基于示爱而向对方的赠予,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若真走到分手那一步,你大大方方分手就好了。在法律上,你没有返还的义务,如果你执意要返还,那也没错。分手的时候,你不必有太大的心理压力,当断则断,不拖泥带水最好。
总结男女同居,不要算来算去,最后把感情给算没了。同居的两个人要懂得相互付出,温暖彼此。同居生活表面上看,是独立的两个人,但在爱情的层面看,却是心心相印的一个人。如果真的走到分手那一步,就干脆利落,不要拖泥带水!
分摊老人生活费合法吗和分摊老人生活费合法吗现在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