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分摊绩效奖金怎么算的的问题,以及和分摊绩效奖金怎么算的呢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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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金的月平均怎么算
补偿金的月平均计算公式是:总补偿金÷合同期限÷12月,其中总补偿金是用来补偿被辞退员工的工作年限、职位、薪资等方面的损失;合同期限是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12月是年份中的月数,是将总补偿金分摊到每个月的平均值。这个计算公式能够公平地评估员工的辞退补偿金,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够充分体现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贡献。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公司和地区计算补偿金的标准和计算公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
小型培训机构工资要怎么发才合理
简单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非常明确的是小型机构,我就按照作坊行的去简单聊聊这个问题了。
都有哪些人小机构来说,就两类人,一类是老师,一类是招生人员。
其他人员的话,老板及家人应该都解决了,财务方面会计可以找带账公司,出纳一般自己媳妇。
所以,涉及到发工资的,基本就是上课老师和招生人员。
工资构成是啥样的老师的工资构成就是底薪加课酬。
招生人员就是底薪加提成。
如何设计工资分配方式工资分配方案不是正向设计,而应该是逆向设计。
我们要考虑两个大的因素,一个是可以给多少钱到人,一个是雇佣一个人需要多少钱。
首先根据工资反推预算产能,比如班课教师课酬占比一般行业内是20%-25%,小机构做到30%甚至40%都可以。假设老师每小时课酬100元,一个老师全年大约在700-800小时的课量,假设是700小时,一个老师全年的收入大概就是7万元。如果再个1000元一个月的底薪,老师的收入就是8.2万元,我们做到33%的教师收入占比,那么全年就是24.6万元,如果我有3个老师,那全年的目标任务是73.8万元。
然后去掉固定成本,去掉自己期望的利润,看剩余部分,就是给到销售的工资,比如房租、全年水电、预留的市场宣传费用、日常办公费用、各种可能的打点、带账公司、……等等一切必须的固定支出去掉,看看还剩下多少钱,然后去掉自己的期望利润,最后剩余部分就是可以发给销售的钱。
销售就是底薪加奖金,根据自己的感觉拆分就行,小机构可能底薪占比会高一些。
然后就是设计这个奖金的分配方式了,无外乎就是学生交钱给提成,提成百分比就是可以给的奖金除以上面所说的73.8万。实际设计的时候可以定任务,比如提点百分比是4%,可以是任务完成低于80%奖金是提点的2%,任务完成80%-100%的话才发4%。类似这种。
然后再根据上面确定好的课酬、奖金等,重新计算,如果任务没完成,比如招生只完成了一半,按照这个课酬、奖金提点、底薪等是否会赔钱。
这里的难点是要保证预算完成才能保证有利润。
如果想复杂一点,可以把老师的课酬100元分成课酬加奖金的形式,比如常规课酬50元,如果班级人数达到多少再加多少钱,最后上限控制在100即可。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内容,可以点击关注关于绩效发放不合理问题,要怎么跟领导委婉去说比较好
这个你还没有想明白啊。
1、你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领导早已经想到了(1)没有通过正常晋升渠道来增加待遇,事出反常必有妖,为什么?
(2)通过考核来拉平,难道别人没有考核?如果有,拉平是不是需要操作,谁有操作的权利和能力?当然是领导,也就是这个增加是领导说了算;
(3)分摊,当然不合理,为什么要这么做?
(4)这个你想到了,领导也想到了,包括不是劳资员的人肯定也觉得不对,难道没有人去提,委婉的或者直接的?为什么?
2、劳资员属于执行者,不是决策者,甚至不是影响者既然领导都想到了,那你执行就是了,至少是不违法的,领导想到了,肯定知道不合理,但是还是这样决定了,那么对于不合理的判断对于他来说没有影响,而且你的岗位决定了你影响到他的可能性很小。
唯一有一点就是万一这样的不合理引起非常大的反弹,领导可能会让你背锅,只是你的委婉的说法并不能避免背锅哦。
3、领导做决定的合理性不是由你判断的,他有他的想法我们可以试着猜一下他的想法:
(1)他本意是不想提拔这个同事,只是有不得已的原因,或者是上级领导的关照,或者是推不开的人情,或者是其他原因,而这种不合常规的做法,一方面是在表示自己的不满,另一方面也会给幕后的人一个说辞,难以服众,所以只能委屈一下。
(2)这个被提拔的人是他想干掉的人,只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愿,那么这种提拔就是把他架到火上,包括分摊的事情,把他变成众人的敌人:看,你们被分摊都是因为他。结果,你懂的。
(3)领导弄出个不合理事件,然后守株待兔,看谁对他提出意见,当面提意见的还好,至少是直接的人,背后嚼舌头的或者向总公司反映的,不能对他伤筋动骨,还可能把自己折进去,而对于领导来说就揪出来不听话的......
说不定,他等的就是你,因为想换个劳资员,呵呵,玩笑。
(4)还有就是杀鸡儆猴,做给别的主任看,一箭三雕:
你们看着,不听话的,我就严格考核,600别想拿到,拿到也是分摊,让你们到火山烤烤测试,准备以后统一都考核,先拿这个新的主任开刀,看看别人的反应,调整自己的方式方法用分摊的方式测试分公司员工的反应,顺便替换一些人,原因嘛,不支持考核之类的帽子都可以扣啊4、自保还是需要的,就是当面沟通(1)表达自己支持领导工作和考核的决心。
(2)表达方式不合理带来员工反弹的担心,希望领导指点一下,怎么能够合理的处理员工的质疑甚至意见,毕竟分摊了人家第一个要问劳资员嘛。
(3)通过沟通测试领导的真实想法和意图,然后决定自己的下一步行动。
切记,没有摸清楚领导意图的时候,不要随便去委婉,你的意见只是意见,决心和担心比意见好用。
最后,我想说的是,按照600的数额和操作的谨慎,这么要么是国企,要么是国企化的企业,应该不是一二线城市的,为了600多,还真不至于。
企业赔偿算总收入时算奖金吗
计算年终奖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将奖金规定在员工的工资构成中,所以离职前12个月内发生的年终奖当然要纳入。年终奖因系年度工作的绩效评定,对于中途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来说,年终奖、季度奖应当分摊计算至相应的月份,如分摊计算后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不宜作为计发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懂劳动法及绩效考核的吗
不合理,绩效工资考核应根据双方约定或者规章制度,不能随便改变考核方式和调整考核指标
1、绩效工资属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综合表现与实际业绩进行考核的范畴,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发放方式、标准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调整的内容,因此,应根据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约定,约定的形式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与双方之间直接签订的协议。
2、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双方约定后不能随便变更。
劳动报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办法;(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释义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报酬条款作为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同意才可。如果是以规章制度为准,应该符合制度程序,征求员工意见。
3、绩效工资的奖励考核计划需履行法定程序,方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程序;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程序应依法经过法定职工民主程序;绩效考核结果公平、公证、合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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