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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改革暂行条例
1992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土地改革法》共六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的没收和征收;
第三章土地的分配;
第四章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
第五章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
第六章附则。《土地改革法》指出,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土地的没收和征收问题。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等在农村的土地。
村全部征收,后增加人员依法能否分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土地承包人是承包地法定使用权人,应当得到承包地的补偿,增加的人不是土地承包权人,无权得到承包土地的补偿。村集体财产按人头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行为,也属合理分配。
农村耕地分配的标准
一、农村田地分配政策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分配政策以《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二、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的规定
(一)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二)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村集体征收款分配方法只有一户不同意,可以分吗
在村集体征收款分配方法还有一户不同意的情况下,最好先别分。村集体征收款,大都是国家征收个人土地所得,在这方面,征收补偿款怎么算、如何发国家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这户不同意分配方法,要么是征收方拿出的分配方法不符合政策规定,要么是这户人家还存不切实际的荒唐想法,不管什么情况,都要耐心沟通协调,维护好双方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补偿款已转为非农人口的可以参与分配吗
回答:农村土地补偿款,对已转为非农户籍的,可以参与分配吗?
肯定的说,可以。因为该宗土地在你未迁移出去前,你是对该宗土地有管理权的,虽然你户籍关系迁移为非农户籍,但是你有权参与组内所有分配的权利的。所以讲,如果组内有人为了个人私利不想分给你,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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