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内部往来科目分摊管理费用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内部往来科目分摊管理费用包括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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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交总公司管理费用如何做账
这要看二级公司之间的关系。(1)如果都是独立法人主体,那么上交管理费就应属于利润分配范畴.分公司:借:利润分配_上交上级公司管理费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上级公司做相反的会计科目。(2)如果分公司属非法人企业,只是上级公司的全资的分支机构,虽然核算形式上是相对独立的,而非独立的核算单位分公司:借:管理费用——上交上级管理费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上级公司:借: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下级上交管理费用(负数填列)最后全公司报表合并后,内部收取或上交的管理费对应明细抵销掉。不影响全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影响纳税。
往来费用是什么意思
往来费用是指人情事故往来的开支,比如礼上往来,朋友同事同学邻居家办白事红事要去送礼,还有朋友之间,同事之间,同学之间互相请吃饭,互相赠送礼物的开支都属于往来费用,老辈人常说的吃人三餐还人一席,你请初一我请十五,我们是礼仪之邦,这些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公司内部账怎么处理
做内账也是跟外帐一样需要知道公司最初的具体数据。如果不知道的,账证不规范或只有流水账或没有账。首先就是建账。
第一步:是盘点包括现金、存货、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再就是结转要查清楚往来款和做往来款结转。还记得计算应付工资等,通过以上从而得知资产、负债的总账及有明细账的科目余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因为在民营或私营企业基本上没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经过以上步骤可以得知比较真实的期初数据。
第二步:要建立账本(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三步:是要了解单据有哪此是否完整,公司的运作流程是怎么的,单据要经过哪些部门的签字才能到会计这里,并掌握公司的制度,如果公司没有制度的,制定一些公司会计制度可以网上下载。看公司以前有计价方法如:存货、折旧、低值易耗品,如没有要制定计价方法。
第四步:是把余额计入账本。公司有时候购买的材料没有发票,有的有发票。有发票的计入外帐,没有发票的计入内帐。外帐记录了,内帐就没有必要记录了么?其实我建议可以是在内帐上附个凭证纸写着XX月XX日XX号凭证金额写上就好了。
扩展资料:
内账是公司内部的真实账目,记载了公司所有的经济业务,是给企业管理人员看的,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列进去,所有真实业务发生的单据都要做。简而言之,内账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反映了企业最真实的收入、费用、利润以及各个科目的余额。
与外账的区别:
外账是报给税务局的,内账是给自己看的。一般来讲,公司是一本账,无内外账之分,但由于部分企业存在不允许列支的费用,比如白条,或者送礼的灰色支出什么的,无法在账单中反应,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做两套账。相对于内账而言,外账只抽取部分合法票据做账,是对外的套账,存在一定的虚假成份。
母子公司间收取的管理费是否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集团性企业,母公司一般都会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关于子公司是否可以将该项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我们先来看两条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以上两条规定,是否意味着,集团企业总部向其子公司分摊收取的管理费以及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之间收取的管理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怎样才能既保证母公司正常的收入来源,又能实现子公司费用的税前列支呢?
对此,2008年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对以上两条规定做了延伸性说明:
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
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子公司要在申报所得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总结一下,也就是说,按照以往提取管理费的相关文件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想要在税前扣除,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1、要按照公平和独立交易原则,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
2、要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母公司确认为营业收入缴纳相应的流转税,子公司相应计入成本费用;
3、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相关材料。
说白了,就是把以往子公司上交管理费的类似行政管理的行为,转变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按照公平和独立交易原则购买服务的市场行为。使集团公司内部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更加市场化。
内部往来科目分摊管理费用和内部往来科目分摊管理费用包括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