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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土地租金该怎样分配
林业无纸笔长期在基层林业站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关于集体收益分配问题,如集体山场租金、土地租金、集体山林采伐收入、集体统管林木采伐收入等再分配。下面提供本地的一些做法供参考。
(讨论分配问题)
组集体山场、土地租金如何再分配?村民小组集体山场、田地租金收入是指山场、田地过去一直属于组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未分配到具体农户,通过向外发包方式收取租金的收入。
这种发包出租收取租金都必须是经过村民小组开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的,收入是公开的。收入用途也必须通过会议表决,有三分之二户主同意。通常用金有两种方式:①部分或全部用于组集体公益事业,如修桥补路等;②分配给全体成员。分给全体成员依据现有人口数,只要是本组村民就人人有份,且数量一样。
同样,涉及组集体山林木材收入,也是按此分配。
(分配前公示)
原权属是个人的,后由集体统管的山林采伐收入如何分配?81年山林到户后,到九十年代前后,很多地方又将分到户的山林统一归集体管理和经营。到目前或之前,林木成熟,需要采伐转化资金收入,这部分收入如何分配往往争议很大,是按现有人口分配?还是按81年老人口分配呢?
经过反复争议讨论后,我们的做法是:81年老人口(有的已经去世)分配30%,现有人口分配70%(即81年前出生,目前还在本组生活的分配100%)。
农村利益分配问题是大问题,农民普遍具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因此平衡好各方利益,农村才会和谐。(公示解读)
谢谢阅读点评一一林业无纸笔。一般俩梯四户公摊多大,西户,阳台封闭算面积里吗
国家规定,公摊面积应该小于20%,不过在个别地方,公摊面积是没有实际运算的,有的公摊面积偏多,甚至达到百分之30,像这样的小区一般都是不是很正规的开发公司。在中国公摊面积都是避免不了的?这就要看你在买房之前一定要看好房屋,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是多少?看清开发商在合同上每一行字的条例。多多询问其他业主的意见,避免发生自己上当吃亏。
科普如下:
公摊建筑面积[1]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土地确权对于相邻的邻里道路怎么办
土地确权中,相邻土地为道路是很常见的现象,具体办理确权时一般有三种情况,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
一种情况是确权土地与相邻道路没有权属关系。也就是说拟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土地仅与道路相邻,道路的产权是独立的,比如最常见的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等。这种情况只需明确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而道路作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每个人都可以通行。
二一种情况是道路为多人共有。也就是道路所占用的土地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土地使用权人共有,特别是在院落、居民点中很常见,小区道路也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使用权。这种情况一般办理共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居民点和院落中,独立使用和公共使用可以分开的,可分别登记独立使用面积和共有面积,无法划分的可以全部登记分摊面积。
第三种情况是道路属某一个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是说道路的土地使用权是别人(或自己)的,自己(或别人)日常生活中又不得不使用通行。这种情况需办理地役权登记。提供道路通行土地的一方叫供役方,需要使用通行的一方叫需役方。双方应签订供役合同,并可根据合同办理地役权登记,此登记保障双方权利,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
农村土地征收款,该如何分摊才合理
近年来,在土地方面的矛盾纠纷中,征收补偿分配问题最为突出。很多失地农民反映,自家的土地被征收了,自己并没有拿到安置补偿金,或是拿到的补偿金远远达不到相关标准。然而,征收部门却说征收补偿费已经按照标准和征收方案,如数发放到土地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发到了村委会。
很明显,补偿费是被村委会截流或部分截流了。这些补偿费到底应该给谁?农村土地征收款该如何分配呢?下面在明律师来给您说说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该条款的理解应基于物之所有权属进行分析,即:
1、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细化来说就是各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各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含村委会、村小组、乡镇政府三种形式,因此,作为最普遍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村委会依法享有征收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其所有权是属于农民个人的。因此,该项补偿利益属于被征收的农民个人。
3、安置补助费主要是基于需要被回迁安置的被征收人而设定,是依其户口进行的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也只能落在被征收农民个人身上。
所以,总的来说,村委会是有权利分配征收补偿利益的。但这部分补偿利益也仅限于土地补偿费。
而村委会具体可以分配多少比例的土地补偿费,则要看地方具体的征收补偿政策了。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制定了土地补偿费分配管理办法,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标准、使用范围、核算办法、审批程序作了相应规定,土地补偿费一般按不低于70%至80%的比例分配给农户,剩余部分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所以从这个基数看,村委会能拿的土地补偿费最多也就20%-30%。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数,具体的则还是要看当地的补偿政策。
土地确权完成后,还会重新分配土地吗
农村耕地的确权以及再次分配是三农里面较为火热的话题。很多人都在问,土地确权之后是否还会重新分配耕地。只不过,根据当前的农村政策,在2057年之前,不会进行农村耕地的打乱之后的第三次重新发包,而是会维持现有的承包现状。
现有的土地承包是维持在1997年底进行的农村第二轮土地发包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分配原则,并且还有附加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支持。正常情况下,二轮土地发包的截止期限是2027年,还有接近10年的时间。很多1998年之后出生的人口以及后迁入村子的外来人员以及那些婚嫁妇女来说,都想着在二轮土地发包之后能够重新分配土地、得到自己的承包地。
但是在十九大上,提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30年”的土地承包意见,这就意味着在2027年二轮土地发包到期之后,还是会延续二轮土地发包的现状至2057年,在2057年之前不会再次分配土地。特别是在2018年的土地确权的基础之上,更是强调了十九大上提出的土地承包建议。如果在二轮土地发包到期之后打乱重新分配,那么2018年的土地确权成果就被推翻了,会对确权消耗的资源、人力造成大量的浪费。所以,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只需要拿着确权证书去更换一下承包合同就可以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土地的农村人口就一直没有土地。可以通过村民大会要求将机动地进行发包给无土地的人口;同时,也可以采取承包村子里的荒地、荒山等进行种养业的发展或者流转其他人的土地进行种植。
因此,土地确权之后不会出现土地被打乱之后重新进行分配的可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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