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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属于什么组织(新罗公开招聘36名社区工作者)

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含社区党群工作者(网格员兼卫生计生健康员)〕,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岗位职责社区工作者采取区招聘、镇(街)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四、招聘流程及相关事项此次招聘需经过...

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 新罗区民政局

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含社区党群工作者(网格员兼卫生计生健康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3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其它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违反综治、信访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采取区招聘、镇(街)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增强社区工作力量。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做好小区治理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四、招聘流程及相关事项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确定初步聘用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九个阶段。

1.报名。报考者携带《新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打印一式一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综治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社工资格证(持有的人员此阶段提供;若无,则此项不用)、一寸照片2张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至报考岗位所在镇(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地址和联系人:详见附件1)。

2.资格审查。由各镇(街)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总分100分)。由新罗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统一出题,各镇(街)负责组织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党建党史、计算机基础、公文写作、综治和精神文明有关知识、新罗区情等内容。笔试人数按职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若报名该岗位人数低于1:2的,则相对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有社工资格证者笔试加3分。

4.面试(总分100分)。由各镇(街)负责组织。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5.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各镇(街)按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分×50%+面试分×5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同分数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面试分较高者)。

6.政审。由各镇(街)对初步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含档案审查、意识形态等)。

7.体检。各镇(街)根据政审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8.公示。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各镇(街)上报区民政局和区委组织部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9.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镇(街)对招聘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试用期3个月。对正式聘用人员,由各镇(街)负责,做好缴纳医社保等相关福利保障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新罗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龙新民〔2020〕96号)执行,相关镇(街)、社区可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发放绩效等福利待遇;正式聘用人员由相关镇(街)、社区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社区工作者将作为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才;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内辞职或报考相关招聘(录)考试的,须报镇(街)党(工)委批准,并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报备;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进行人员调整;聘用期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解除聘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新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识别二维码下载)

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

新罗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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