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代收分摊电费是什么,以及代收分摊电费是什么意思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什么是合表电价
合表电价是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简称,是由多个用户共用一只电表进行计量,无法按阶梯电价执行的一种电价。
合表用户指多家邻居合用一个电表,按一个电表的计价来分摊电费,或者一个厂家里面有很多车间,但是走的电都由老板付钱,所以共用一块总表。合表用户是相对于一户一表用户来说的,一般情况下直接到电业局缴纳电费的是一户一表用户,而由物业代收的属于合表用户。
一户一表用户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用户在阶梯电价执行之后,每度电多收0.008
南方电网合表电价什么意思
合表用电是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简称,是由多个用户共用一只电表进行计量,无法按阶梯电价执行的一种电价。
合表用电是指多家邻居合用一个电表,按一个电表的计价来分摊电费,或者一个厂家里面有很多车间,但是走的电都由老板付钱,所以共用一块总表。
合表用电是相对于一户一表用户来说的,一般情况下直接到电业局缴纳电费的是一户一表用户,而由物业代收的属于合表用户。
物业费包括什么另外再拿公摊电费,垃圾转运费合理吗
现在的物业,普遍存在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公开,乱收费等混乱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物业公司负主要责任,但有个别业主长期不激物业费,有的业主,房屋空置,无人居住,更不激纳物业费,致使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所以不得不设立其它一些项目收费。致使业主激费项目增加,费用增长。物业公司的作法固然不对,但收不上物业费,维持不了正常的管理工作,也是种现象。现在许多小区没有物业,是物业弃管。社区临时管理也很费劲,原因就是收不费用,卫生沒人清扫,环境沒人管理,公共设施破损,沒人修理,小区院内的拉圾被翻倒一地。叫卖声,捡拉圾的人随便出入。这种混乱不堪现象严重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社会也很无奈。这就取消物业的后果。
怎么才可以不让物业代收公摊电费
小区楼道,电梯等公共部分使用的电费,本来就由物业承担的,是作为物业的成本或费用入账的,不是分摊给业主的。所以,业主可以拒付物业代收公摊电费。
物业如何开具代收水电费发票
一第一式:判断业务情形
房屋租赁收取水电费VS
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水电费
疑难招式注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二第二式:分类开具
根据业务情形,按处理方式,分别开具水费、电费发票。
1
情形一:房屋租赁收取水电费
处理方式一: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
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纳税人,按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属于转售应税货物,按照水、电的适用税率/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收取水费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水、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水电费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
处理方式二:水电全包
提供房屋租赁的纳税人,出租时采用水电全包的方式,即租金中包含水电费的,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出租方取得房屋的时间是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则可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
2
情形二: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水电费
处理方式一: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
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
电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按实际用量结算电费属于转售应税货物,按照电的适用税率/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
处理方式二:水电全包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服务时采用水电全包的方式,即物业费中包含水电费的,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特殊情形,无法取得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其他凭证是指,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文章分享结束,代收分摊电费是什么和代收分摊电费是什么意思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