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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计价法采购费用分摊(个别计价法适用范围较小)

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2.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

大家好,关于个别计价法采购费用分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个别计价法适用范围较小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产成品发出计价方法
  2. 发出存货有哪些计价方法
  3. 发出存货有四种计价方法
  4. 国标清单计价规范

产成品发出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定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者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前提来假定成本的流转顺序,对发出及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先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然后再计算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及月末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4.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或:本月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收入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发出存货有哪些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号,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2、先进先出法。按先进先出的假定流转顺序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及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4、移动加权平均法。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的合计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发出存货有四种计价方法

常见的存货发出计量方法有四种,分别是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具体使用哪种方法,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国标清单计价规范

国标清单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GB50500—2008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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