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个费用如何二次分摊这个问题,一个费用如何二次分摊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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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暖二次转供电费该不该交
三供一业改造后,明显的是各种收费多了。许多新成立的物业公司一是没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眼中没有活,小区的脏乱差就是看不见,当然也就不会整改了。二是缺少技术人员,供水、供电、供暖、电梯维护的技术维修人员严重不足,小病修成大病,三天两头不是停暖就是停水,不是停电就是电梯10多天不能维修。这种现象在新移交的小区普遍存在。物业公司也不能摆正位置,以为他进驻以后,小区就成了他公司的地盘了,实施的不是物业服务,而是成了业主的上司,居民的领导?
说回来物业公司也要维持生存,按政策应该收取的费用也是必须的。但是突然冒出来的收费,一是必须有法律或政策依据,不能门口贴上一张通知就可以收费;二是收费必须要有规定的标准,不能信口收多少就是多少,本来现在有些行业乱收费就很多了。居民不是唐僧肉,谁都想来吃一口?
小区二次加压暖气费怎么收合理
暖气费没有二次加压费一说,如果收取二次加压暖气费可以拒交,二次加压只是用于生活用水,且由小区业主分摊二次加压的费用暖气费用只要缴纳当地政府规定的暖气费即可且高层还优惠15%其他任何多要的费用都属于乱收费!
你让他提供相关部门的文件,如果不能提供,坚决不能付费!
你们的小区会乱收物业费吗(双重收费)二次增压怎样收费
我想物业费上涨不算乱收费吧?(虽然业主一无所知)它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其收取的户外装修费(封闭窗等)不算乱收费吧?(虽然业主心不情愿)……因你若不交,就视为‘’違章建筑‘’。物业所售出的车库(位)不算乱收费吧?(虽然业主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关于二次增压我想也不会算做乱收费吧?因为物业肯定会拿出一个收费理由。(虽然你满腹疑惑不解)
税收属于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为什么
1、税收中的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属于初次分配。初次分配可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3)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税收中的所得税、财产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再次分配。
2、个体户的收入中既有初次分配(流转税、个人所得或利润),也有再次分配(个人所得税)。内容和原因同上。
3、初次收入(不是初次分配)主要来源于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也包括个人收入;再次收入来源于政府补贴、国家专项投资等的再次分配。本人理解,不一定正确,供参考吧。
居民用水,交完水费,还要交二次供水费,这样重复缴费合理吗
谢谢邀请!
??当下水费标准,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言的。具体执行依据是当地发改局(改革前的物价局)的文件。因为,各地有各自的不同情况,目前为止,尚不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从客观上来说、城镇发展速度较快,各种配套设施涉及面较大,相关企业的适应能力、步伐……有限,其暂未同步的某些问题,尚须在理解中进行…。
??比如:“一户一表”工程涉及的范围与改造,其“面广量大”,需分步实施。且在进度上也会出现参差不齐。例:有的地方已经实现了“一户一表”制,或智能水表计量收费,或阶梯式水价;但有的地方仍然是“老办法”。由自来水公司按小区、单位、街道…等总表计量收费;其高楼层、尤其是末端用水户的水压,几乎靠二次加压供水,亦会有二次供水费用的发生,这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如果收费标准是执行的《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一户一表”的规定,其水费和二次供水费应“合二为一”,则不应再另行收取二次供水费(加压费)。因为、似乎是多此一举,还易产生误会;实行“一户一表”的目的,主要是对节约用水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有效管控,强化专业管理职责,避免多环节、“多漏洞”等,“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稳定合理性的价格,最终实现节约用水目标。
??简言之,《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明确的“一户一表”制,亦是由自来水公司,按“表”直接管理到户,而不是管理到小区、街道、或工作单位…。其饮用水的收费标准,都要经过发改局对成本的真实性、价格的可行性进行听证、核算、监督、审核、审批、并予发文执行。所以,在价格上是正确、合法有效的。也无须担心有无“瑕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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