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能源充电能申请峰谷电价么?
南宁居民充电桩能执行峰谷电价。从2021年6月1日起,南宁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用户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新方案。根据《方案》,每天峰谷时段设置为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平段为7:00—9:00、12:00—18:00,低谷时段为00:00—7:00、23:00—24:00。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峰谷浮动价格,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
请问峰谷电价的各个时段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峰谷时段的划分: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华北电网执行的情况是:高峰段9h,低谷段7h,平均段为8h。广西电网执行的情况是:每日的高峰时段为7:00~1:00,19:00~23:00;平常时段为11:00~19: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其余时间为正常时段,以上时段均为北京时间。扩展资料峰谷分时电价是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j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电能商品时间差价的反映,体现了市场经济原则。电网为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必须保证相应的电力供应及容量储备,不同的时间,电能的需求不同,电能商品的生产成本也不同,使用不同时段的电能,相应承担不同的电价,这既体现了商品的价值规律,也体现了用户公平负担的原则。参考链接:国家电网 峰谷电价
广西如何申请峰谷电价?
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是在营业厅办理: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实名制”用户需要先办理过户,再申请峰谷分时电价。 二是95598网站申请:“实名制”用户可登录95598互动服务网站,先进行注册,绑定户号(需验证密码),选择业务办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办理结果将会短信通知用户。 “实名制”用户是指用户在供电企业客户档案中登记的户名、身份证号码与户主身份证信息相匹配的用户。
峰谷电时段怎么划分?
峰谷电价一般分为三个时段,地区不同执行标准也不同,广西电网分段是:高峰时段7:00~1:00,19:00~23:00;平常时段11:00~19: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东北电网分段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
桂林市执行峰谷电价吗?
桂林市执行的是阶段电价,工厂执行峰谷电价。
峰谷用电的电价是怎么规定的?
1.峰谷用电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2.只有当居民低谷用电比例达到总用电量的11%以上时,其平均电价才会低于普通居民电价。也就是说低谷用电的比例越多,平均电价下降就越大。3.“峰谷电价”意义在于,鼓励居民利用低谷电价的优惠条件大量消费低谷电力,比如电热水器、空调和其他电器设备。同时,对电力部门来说,将高峰用电转移到低谷时段,既缓解了高峰电力供需缺口,又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一项“削峰填谷”的双赢策略。4.如果每月的低谷用电量占当月总用电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且月用电量均在170千瓦时以上时,用一年的时间就可以补偿申请峰谷电价时缴纳的100元费用。5.如果每月低谷用电比例在11%以下的话,那么客户实际电费支出反而会比执行普通居民电价的客户有所增加。
广西商业用电阶梯电价怎么算?
广西阶梯价格实施标准:用电高峰月(1-2月、6-9月)每首次用电量小于等于190千瓦时,部分为0.5283元/千瓦时二档耗电量为190千瓦时,每户每月耗电量290千瓦时,为0.5783元/千瓦时三档每户耗电量为290千瓦时,部分为0.8283元/千瓦时非用电高峰月份(3-5月、9-12月)每户首次用电量小于等于150千瓦时,部分为0.5283元/千瓦时二档耗电量为150千瓦时,每户每月耗电量250千瓦时,为0.5783元/千瓦时三档每户耗电量为250千瓦时,部分为0.8283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