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分摊费用,兄弟姐妹要如何分摊责任?
我是支持把老人的赡养跟遗产挂钩的!
当然,即便是老人没有遗产也是该赡养的得赡养。不能因为老人没有遗产而不去赡养老人。
我是说在老人有一定家财的情况下,还是我们农村的老传统,儿子得家产,儿子养老,一点毛病也没有。当然做女儿的也不能一毛不拔,也应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一定的赡养义务。
其实吧,在我们这里,女儿得不到父母的家产,但是你婆家的家产也同样没给小姑大姑啊?换算一下也差不多是得了全额的家产,只不过贫富有差距而已。
虽说《民法典》规定,儿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但是,实际中,特别是我们这里农村,老人所谓的家产也就是那套房子,一般都是留给儿子,然后儿子赡养老人!民俗如此。虽然也有女儿来家争家产的,甚至这几年电视上都是不少这方面的报道,老人家产给儿子,让女儿养老!我们这里也发生过,但是,多数还是儿子养老!而闹出女儿来家争家产的,而父母依从的,这样的老人往往人生最后这几年也是过的相当不如意!
赶巧了,我们村前几年拆迁,也就出了不少因为分家闹出的故事!
我一老哥哥(我辈分大),老两口跟儿子一趟房,也一直是儿子在赡养,四个女儿,就是经常回家看看。拆迁那年,老头子85了,他这四间房,要房能分180平方,二十几万钱。要钱的的话就是120万。做儿子的就觉得,当爹的稳把着得把房子给他,毕竟一直是他在赡养!还在那打算把赔偿钱给四个妹妹分分,结果呐,老头不同意,就要要钱,然后给他们兄妹平分。
儿子就不乐意了:“咱这边风俗就是家产给儿子,儿子给养老,我养老也没让妹妹们出力,你给平分合理么?再说,你不要房,你还有俩孙子,大孙子眼瞅要结婚了,到时候房子哪能够住的?”
老头子:“我的房子我说了算,我就得平分!你养我老是应该!”
老大:“养儿防老是天经地义,我也没话说,但是你这家产按习俗给我也是应该吧!我也不是一毛不拔,你的赔偿款我再填上一点,给她们一家十万块,然后你要房子,最起码咱得够住的吧!”
好说歹说,老头子就是不行,还扬言:“我有四个闺女养老,怎么得让他拿养老卡我!我不稀得用他养!”房子一交,一百二十万拿到手,四个闺女一分,老头子出去租房子住了!不用儿子养了!儿子上门,三两句就把儿子骂出去了!
一次上门被骂,两次上门被骂,三次四次上门还是被骂,儿子也给气坏了:“好,你不用我养就不用,你就指着你闺女吧!我赡养你到八十五,也对的起你的生养之恩了!以后,生不养活不葬!”
老头还在那犟:“我用不着你养,用不着你葬!”
结果,没两年,老太太瘫了,四个女儿,也不管用啊,白天三餐早晨送过来一天的,中午晚上就老头给热热,但是照顾老太太都没时间啊!毕竟,女儿们还有自己的家庭,还得照顾自己的公婆啊!老头老太太自己能照顾自己的时候,觉得用不到儿子,女儿偶尔来家看看,干点就行,到了自己不能动的时候,不还得儿子?你说,我这老哥哥怎么办?
如果,当时,家产给了儿子,会出现这种情况?最起码,之前,儿子赡养还是没啥问题吧?住院陪床啥的,儿子还是一力当先的吧!
现在,绝情的话也说出去了,钱也分了,百年以后,还是个大问题呐,到时候白事是个什么场面还不好说呐!
相反我同事老刘,兄弟两个,姊妹两个,老头老太,一百八十平,兄弟一人一套,女儿一人十万块,两个儿子轮流养老,女儿来家锦上添花,老头老太小日子过的舒舒服服!
当然,一家一个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我一直觉得在赡养和继承问题上,法律法规是一方面,民俗人情也是一方面!你生长在这个环境就得适应这个环境!这事真要就按法律法规硬邦邦的来,最后吃亏的还得是老人,以及老实人!
以上
我是妖刀,刀刀偏锋!
小舅子却要和我平摊医疗费?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你媳妇有,但是她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既然你岳母家在他们死之 前把自己的家产产现钱都给了小舅子。那么就是说你媳妇没有继承财产。所以你们也没有义务出这个钱。 评语:做父母的要一碗水端平不管男孩女孩都要公平对待。做事不公后果自负。
两个老人两个子女各1000元?
不管是还有1个老人还是2个老人,扣除或分摊的赡养费总额都是2000元。如果是独生子女的,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扣除。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2000的扣除总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级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2000元的标准扣除或兄弟姐妹分摊扣除。
分摊方式,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也可以由兄弟姐妹们约定分摊或均摊。而且老人的指定分摊方式优先于约定分摊。分摊方式和分摊额度一旦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如果要变更也是下一年的事了。
根据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
根据实际操作经验,在申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两位(或只有一个)老人的信息和你所有兄弟姐妹的信息,都要录入系统,纳税人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税务部门会根据填报信息,通过大数据进行查证比对。相关资料自行保管备查。
另外,被赡养人可以是父母(60岁以上),也可以是失去子女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如果你家和大姑子或者和弟弟一家一起出门旅游?
我觉得,一家人不需要计较太多了。家和万事兴!当然,如果双方经济能力都一般,经济方面还是比较紧张的话,那为了避免矛盾,还是建议AA制度!
我和我娘家的姐姐们,经常集体出去玩。但是,我们从来就没有因为费用的问题而发生过任何矛盾。相反,我们总是抢着出钱。
这几年,我们家,几乎每年都会集体出去玩一次。
早些年,我大姐二姐们总是喜欢开车带着我们全家去家附近的旅游景点去玩玩。比如我们县周边的炎帝陵、井冈山、韶山之类的地方玩。
每次,我们都不会去计较费用的问题。我姐夫们开车,从来不跟我们提一句油费、过路过桥费之类的。每到一个地方吃饭,他们就说,我们是老大,我们请客。
前年,我二姐夫带着我爸和孩子们来北京玩,住在我家。省了住宿费。但是,去旅游景点玩之类的,我二姐夫就怕我们花钱多了,经济有压力,总是每到一个地方,抢着出钱。
去年,我大姐一家三口来北京玩,住我家,我带着到处去玩,张罗景点门票预约,规划去哪儿玩之类的。这次,虽然我总是抢着把钱付了。可是我大姐夫说我们在这边生活,压力大,不能让我们花钱。我的这个憨憨的大姐大姐夫,竟然回去之后,直接转了一笔不小的费用到我银行卡。
真的,我觉得,家人就因为不去太多的计较。凡事计较太多,矛盾就多了,事儿也就多了。钱虽然是个好东西,但是,钱能买回来一家人的和睦,一家人的幸福吗?真的,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中,大家都认为,没什么比一家人团结更重要的了!
姐姐没钱交房租找妈妈拿了3000元?
姐姐没钱交房租找妈妈拿了3000元,我觉得不公平让姐姐还妈妈钱,请问姐姐该不该还钱?
还不还钱是你姐姐的事儿,好像和你没有关系吧!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你妈没说让你姐还,你起个什么劲儿?
你姐姐没钱交房租了,才找自己的母亲拿了3000元,说明你姐是遇到了难处,走投无路了,否则不会张嘴向妈妈要钱。你妈妈给了她3000块也是帮她。亲人之间相互帮衬是应该的。
你倒好,你让你姐还钱,弄不好还让你姐觉得是你妈让你代表她让你姐还钱似的。你在至亲的人面前搅和,说不好听点你就是一个搅屎棍。
至于说你姐该不该还钱,那得你妈和你姐说了算,你妈妈觉得是帮村自己的女儿,这钱就不用还了。如果你姐能缓过劲儿来,把你妈妈的钱还了,那也是你姐姐的事儿。你在那儿催催催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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