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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摊电费

事情发酵后成都交管局第一时间否认自己拥有著作权,毕竟栏目拍摄的时候谭警官属于正常出勤、完成工作内容而已。谭sir确实凭借上传《谭谈交通》获取了社会大众的关注和名气。...

公安分摊电费,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会坐牢吗?

先说(大概率)不会。

为啥大概率不会呢?

因为梳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后,会发现,这起所谓的“版权纠纷”案件,不过是一家皮包公司钻法律空子,将《谭谈交通》这档知名度超出预期的普法公益视频,当作牟利工具的事儿。

下面,我将从四个关键方面来简单梳理一下相关信息。

1、著作权归属。

关于《谭谈交通》的版权之前一直存在争议。

原本这个栏目参与的制作方有电视台、谭sir、成都交管局,事情发酵后成都交管局第一时间否认自己拥有著作权,那就只剩成都广播电视台和谭sir了。

说实话,一开始也没觉得属于谭sir,毕竟栏目拍摄的时候谭警官属于正常出勤、完成工作内容而已。最理想的情况也是这个栏目基于谭sir的贡献,他享受部分权利。

如今法院已经裁决,《谭谈交通》的版权属于成都电视台,这个基本上没有异议了。

2、谭sir是否利用《谭谈交通》进行了变现。

不可否认的是,谭sir如今的关注度,确实有《谭谈交通》的加持,尤其是在B站上,我第一次看《谭谈交通》是通过谭sir上传的视频,才知道原来交通安全宣传还能这么有趣?

我相信大多数人关注谭sir,也是因为这个。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谭sir确实凭借上传《谭谈交通》获取了社会大众的关注和名气。至于因名气带来的商业变现多少和形式,就有待后续的调查了。

3、原告游术公司是不是具备原告资格?

虽然判决书上显示,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向游术公司出具《授权书》,载明授予游术公司《红绿灯》节目及全部《谭谈交通》板块的视听作品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将上述权利转授权。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其中包含维权权利,被授权方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发函、投诉、提起诉讼、采取刑事措施以及获得赔偿等的权利。

授权期限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整整5年时间。

但原告游术公司真的具备原告资格吗?

就问电视台,3000集的《谭谈交通》五年的独家版权值多少钱?电视台的授权费又是多少?单纯从制作成本方面考虑,就不会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游术公司真的给电视台授权费了,那么相对应的税务凭据是不是可以公布一下呢?

什么?没有收授权费?那双方的授权也就是走个形式而已,游术公司费用都没给,就想拿一个形式合同,越过正主(成都广播电视台)来高举维权大旗、状告他人?

更离谱的是,这家叫游术公司的公司,成立时间非常短,实缴资本为 0 ,并且成立四年,每年年报都显示参保人数为 0 。

还有网友扒出,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实际为一家服装店。

与此同时,这个游术公司早就有预谋、有计划地批量起诉了六十多个涉及《谭谈交通》内容的创作者。且法院批量立案受理,多个案子已经开庭审理。

据说,第一批被游术公司告了的公司,其围绕《谭谈交通》的公众号作品阅读量才900,赔偿一万元的判决已经下来了,可以说戏剧性直接拉满。

如果这都不算耍版权流氓,那我就真不了什么是版权保护了。

4、公益视频的著作权授权给第三方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成都广播电视台是交通节目《红绿灯》的制作公司,版权在他们那里的话,他们确实有资格授权给第三方公司进行版权追赔。

但问题是,成都广播电视台属于国企,其制作的栏目视频自然也就属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著作财产权转让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呢?

换成大众的话,就是公益普法节目是否能被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

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惨痛教训,让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成为大忌。前几天成都市委市政府的征求意见里明里暗里提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如今,成都电视台的口风好像变了,从成都游术公司享有著作权,变成了授权成都游术“维权”。

总之,这种涉及重大舆情事件,相信法院会多方考虑查证。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尊重法院的判决,我也相信,抱着守法普法初衷的谭sir,绝不会被所谓的“版权流氓”抹黑违法犯法之人。

想起齐鲁晚报采访谭sir时,谭sir说的一段话:

2004年我们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05年我们开始拍摄《谭谈交通》,整整13年我开着车在街上到处转,一跑跑一天,就是希望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为大家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这种节目以前我们本来都是鼓励传播的,让更多的人去看、去关注交通安全。

最后,和众多网友一样,我也挺希望罗翔老师能够成为谭sir的诉讼律师的。

网上传说他打官司:“失常发挥,可以把被告送进监狱;正常发挥,可以把被告跟被告方花重金请的知名律师,一起送进监狱;超常发挥,可以把敲锤负责审批的法官也送进监狱。”

毕竟,这种版权流氓,咱真不能惯着!

公安局经济责任审计注意事项?

一、遵循五项原则

1.独立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关系到领导者的工作业绩评价和人事考核,在开展审计时很可能受到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审计部门应坚持独立性原则,排除外来因素的干扰,秉公尽责,不徇私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同时对他人反映的问题应持谨慎和批判的态度,依据事实和专业判断去伪存真,防止偏听偏信,影响审计的公正性。

2.客观性原则。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审计的生命线。尽管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人的评价,但是在审计中也用事实说话,以国家法律或企业法规为准绳,审计证据充分,审计评价公正。对查出的问题要证据确凿,经得起核实,反映在审计报告上要做到件件有事实、句句有据可查,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独立和客观,审计评价要有说服力。

3.全面性原则。要全面看待被审计领导者的成绩和问题,既要找出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做到成绩写够、问题找准,经过通盘考虑工作业绩和出现的问题来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既不能因为个别问题否定被审计领导者的工作成绩,又不能因为做出的成绩而忽视性质严重的经济问题。

4.联系性原则。审计人员要具有联系能力,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对被审计领导者与当时的经济环境、政策背景、实际工作所在地域、任期长短、任前和任中的政策变化等因素联系起来,不能孤立地看待问题,既要把成绩与个人努力联系起来,又要与当时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

5.管理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是为管理服务,也是为决策服务,因此也应该讲究管理的原则。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前,应该与管理层、审计委托方等关联方进行充分的沟通,深刻理解单位的战略导向和管理导向。

二、围绕六个方面

1.围绕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开展审计。对资产、负债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偿还及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对损益主要审查收入和成本费用等影响损益的各种因素。

2.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审计。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实质性测试,核实确认企业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制定的经营目标是否实现,产值、成本、利润等经济指标是否完成,有无潜亏和虚报、瞒报指标的现象,进而全面衡量被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评价其业绩。

3.围绕(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开展审计。主要审查(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有无违规资金运用、债权是否真实。通过对被审计对象任职前后净资产的比较,剔除非正常因素,计算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收益率,以考核其任期内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4.围绕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

5.围绕重大经营决策开展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对象能否确立稳健、持续发展的企业经营目标。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是否符合决策程序,有无滥用职权、独断专行等问题;所作决策是否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无因短期利益、个人利益而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经营决策有无重大失误,有无造成严重后果,有无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6.围绕财经法纪开展审计。主要通过财务收支审计,检查企业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查单位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有无虚增利润、掩盖亏损以及潜亏挂账等问题。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为,有无指使、授意或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虚报经济指标、违反财经纪律、偷漏税金的行为。

三、做好五个结合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要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档案制度,将该单位的审计资料全部归入审计档案。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随时调阅,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以往内外部检查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往内外部检查结果,包括且不限于外部审计结果、税务检查结果、上级单位检查结果等,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详细的支撑材料。审计部门可依据企业被检查材料及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时所掌握的控制缺陷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3.审计详查与抽查相结合。具体审计时,一般先运用抽查法确定存在的重点问题,接着对所确定的重点问题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对次要问题或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的事项,可采用抽查或免查的方法,必要时也可根据审计目的以及所掌握的线索,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

4.审计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对象应负的经济责任,应采取以会计资料为主、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别谈话、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查阅有关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纪要等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既能掌握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查证,又能为摸清账外经济问题提供线索和依据。

5.计算机审计与传统审计相结合。审计人员既要利用信息化审计手段,做好大数据分析,加快审计效率,提高审计的准确性,又要利用传统的审计手段,如访谈、盘点等来获得更直观的信息。

四、厘清四种责任

1.厘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被审计对象对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领导干部只承担其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或对其直接决定的事项负责,由其他领导成员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对被审计对象来说只是间接责任。

2.厘清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由于被审计对象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等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或国家经济改革中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效益等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

3.厘清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前任责任是前任领导任期内发生的延伸至本期造成的遗留问题,对此在审计过程中应加以剔除或特别说明,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处理以往遗留问题的成绩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肯定。

4.厘清集体决策责任和个人行为责任。通常重大的决策应由集体讨论通过,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但如果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过程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或越权决策、私自决策,则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注意七大事项

1.实行真实性承诺。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对象和单位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担保,保证无账外资产,如违反承诺要承担责任。

2.实施审计质量责任制。从主管领导、审计组长到审计人员,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3.严格规范审计程序。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评价、征求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到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4.务必关注被审计对象履职期间的未尽事项。有的被审计对象在任时做出的一些重大决策可能会由接任者来实施,有的被审计对象在任时还作出过一些口头承诺甚至私自签订经济协议,等等,如果审计人员未查清楚,会给接任者乃至上级单位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审计人员可以让被审计对象签写未遗留未尽事项的承诺,但这不能完全规避审计风险。

5.提高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知识面广、业务量大,因此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6.适当选择审计业务外包。当审计部门发现审计事项涉及的技术和能力超出了审计人员自身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者审计结果需要权威机构认证时,可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从而将审计风险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出去,以规避审计风险。

7.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要与关联方进行充分沟通。一是要与被审计对象就审计报告的初稿进行沟通,既要确保被审计对象认可审计报告,又要在被审计对象合理的要求且不违背审计报告结论情况下做适当调整。二是要与上级领导就被审计对象已认可的审计报告进行沟通。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影响到被审计对象下一步的任职或人事考核,因此可能会多次、反复沟通,审计人员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还有的审计同仁提出疑问,哪些应该反映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里,哪些不应该反映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里,这里没有唯一的标准,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基础原则,还有一些技术上的原则,例如围绕单位的干部评价指标、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采用统一标准。这里再说一点现实情况吧,很多单位的领导干部在被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已经明确了任职去向,经济责任审计可能就是管理动作的背书......说到这里,聪明的审计人员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当然前提是不能违反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

哥哥继承11万却不愿承担债务?

俗话说:“父债子偿”。哥哥继承了弟弟的遗产,当然弟弟的债务必须也要由哥哥来承担。不管是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应该是这样的。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四川巴中的苟姓男子,外出打工,回家后发现家中房子被拆,一怒之下,砸了拆房子的挖掘机。后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苟某被刑拘后被检方批捕。但他因病死于看守所。

由于其遗产11万元被他哥哥继承,挖掘机主将他哥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挖掘机修理费用尽10万元。他哥哥当然不愿意赔付,并表示除了他,还有两个姐姐也继承了弟弟的遗产。所以,法院只能暂时休庭。

关于到底要不要赔偿的问题,我想没有什么好讨论的,肯定是要赔偿的。但有两点值得讨论:

第一、挖掘机被砸了玻璃和油箱,拿走一套工具,你就敢叫别人陪10万,你挖掘机玻璃金子做的么。

第二、如果赔偿合理,哥哥必须要赔偿,而且两个姐姐也应赔偿,因为她们也继承了弟弟的遗产,我想应该是按继承遗产的比例,来分摊赔偿金。如果姐姐既继承了遗产又不愿意赔偿那就有点说不过了。

对这件事你怎么看,认为挖掘机玻璃值10万块钱么?你认为他的姐姐应不应该赔偿?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公安局收取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是否合理?

没有法律依据,这属地方政府的土政策,我觉得属于乱收费。因为维护属于国家的职责,不可以分摊给老百姓承担。如果公安局强行收费,被收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遇到过什么哭笑不得的事情?

我在内蒙古旅游的时候,曾借宿在一个牧民朋友家中,晚上起夜的时候不小心弄断了绑在床头的红绳,第二天,男主人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说起这段经历,真的是有些哭笑不得:我和朋友是自驾游来到鄂尔多斯大草原的!深入鄂尔多斯大草原时,幸运的遇到了淳朴善良的牧民家庭,他们十分欢迎我们这些远方客人的到来,晚上的时候,好酒好肉都端上来了:烤全羊、手把肉、羊血肠、奶皮子、奶茶、哈达饼。

我们也十分感激主人家的热情招待,大家都十分高兴,也就多喝了几杯,睡觉的时候女主人就在我旁边,还在中间摆了一个红绳,起初我没有在意,晚上起夜的时候却不小心给弄断了,第二天一早,男主人对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最后问朋友才知道,我的行为已经冒犯了他,了解清楚之后,我连连道歉,男主人的脸色才有所缓和,但是为了惩罚我,让我必须喝掉三大碗羊奶酒,自知理亏的我,没办法,喝下了三碗烈酒,喝完之后,倒头就睡,最后是朋友把我抗回了宾馆!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提起内蒙古,很多人都有一种认知误区,那就是普遍认为来到内蒙古看到的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其实并不是!内蒙古是一个很大的区域,面积有118.3万平方公里,想看草原景色,可以来呼伦贝尔大草原、锡林郭勒大草原、科尔沁大草原、乌兰布统草原,若是想体验城市及历史文化,那可以来呼和浩特、赤峰、鄂尔多斯,但若是想体验蒙古包住宿,那么就一定要来牧区!尤其以呼伦贝尔和锡林郭勒为最!

现代社会,出门旅游已经不再是一件困难事,不管是火车、高铁、飞机还是自驾,想要去哪里旅游,只要有资金和自由就可以说走就走,很多人看惯了大山大河、丛山峻岭,就慕名想要来内蒙古大草原体验一下:以草原为床、以星空为被、看月亮数星星是一种什么感觉,正因如此,内蒙古草原游,愈来愈热,十分受欢迎!

来大草原旅游,除了欣赏美景,品尝美食之外,还要体验一下特色住宿文化--蒙古包,但是,现在的内蒙古草原游已经逐渐商业化,蒙古包内部修建的跟宾馆差不多,里面有卫浴、床、沙发、空调等设施,虽然便捷了不少,但缺少了一丝内蒙传统民俗的意味!

如果你深入内蒙牧区,幸运地被牧民家庭热情招待,又幸运的留宿牧民家中,记住一点:如果看到女主人在你和她的中间放置了红色腰带或者床头绑了红绳,那么,一定要克制自己,一定不要做出出格的举动,守好这份底线,学会互相尊重,否则第二天,你可能会受到“特殊”的惩罚!

游牧民族与蒙古包的依存关系

内蒙古,是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的主要活动舞台,这里的大草原上曾经出现了许多游牧民族,所谓的“游牧民族”,指的就是以“逐水草而居”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

这些游牧民族,之所以选择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方式,与区域有着极大关联,要知道,内蒙古大草原较传统内陆的农耕区域相比,纬度较高,不仅冬长夏短,而且降水量少、冬季极其严寒,所以,这里的草原并不适合固定的农耕生产,为了生存下去,当地的人们便过上了一边打猎,一边放牧的生活!

但是,想要保障这类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就要考虑一个现实的问题:草吃光了,怎么办?草原生态是十分珍贵的存在,牲畜可不管是否能再生,只要让这些牛羊一直吃,它们真的就会一直吃,直到草根都啃没为止!

因此,考虑到草原生态的珍惜性,游牧民族这个词汇就诞生了,他们会选择在一个地方放牧一段时间之后,再转移到下一个地方放牧,并不会一辈子就固定呆在一个地方,这样的生活导致家庭成员、牲畜群总是换地方,居无定所的最大好处就是:保障了草原生态的有序、可持续利用!

蒙古包的出现,正是因为游牧民族需要经常迁徙的特征而应运而生的,作为游牧民族,需要考虑长途迁移,是没办法在一个地方固定建造房屋的,相较于城市的砖瓦房建造麻烦、拆卸成本高等因素,游牧民族专门发明了这种蒙古包,不管什么季节、什么地点,只要周围地面比较平整,水源草地质地良好,一壶茶的功夫就可以搭建好一栋蒙古包,毕竟,蒙古包的每个部分都是可以拆卸的,包括哈那(围墙支架)、天窗(蒙语套脑)、椽子和门,而且哪个部分旧了、坏了,也可以就近取材,进行更换,毕竟,蒙古草原多山,不缺树木!

一条红绳代表两种意思:生活态度+人品检测

来到内蒙古大草原旅游,很多人都想体验一下住蒙古包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要体验原汁原味的蒙古包,一定要深入牧区腹地,因为越是人群密集处,现代化气息就越浓,蒙古包里面装修的都跟城市宾馆一样了!

牧民是热情好客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来到牧区做客,牧民家庭会拿出美味的烤羊、手把肉、鲜奶、奶茶,让你吃饱喝足,他们性格粗犷,劝酒也十分厉害,如果对方觉得你是一个可靠的朋友,便会高兴的劝你喝酒,一杯接着又一杯,喝醉了怎么办?不用担心,热情好客的牧民会安排你入住他们自己的蒙古包,让你住一晚,第二天再说!

让客人入住自己家的蒙古包,实际上是牧民热情好客的一种方式,不管男主人是否出去放牧,即便只有女主人自己在家,也会热情招待,只不过,住的时候有些特殊,因为蒙古包里面只有一张大通铺,睡觉的时候,只能挨着睡!

而游牧民族还有一个特色的风俗,那就是:让女主人或者女儿挨着客人睡,在中间放置红色腰带或者在床头绑上红绳,这个红绳的意义就相当于一道分水岭,彼此之间不能逾越!

一般的客人在看到这条红绳之后都会明白这代表着异性之间的底线,整个夜晚都是规规矩矩的,不敢随便触碰或者越过这条红绳,毕竟,白天的时候,主人家还拿出好酒好肉招待你,可不能这个时候犯浑,做出其他举动,如果真的做了,真的太过分了!

只有少数的情况,那种喝多了或者晚上睡觉不安分,习惯翻身的那种人,会误碰到红绳,那么,第二天早上,男主人发现红绳被误碰了,是满嘴说不清的,甚至会受到“特殊”的惩罚才能消气!

不小心弄乱红绳,会有哪些惩罚?

不管你有心还是无意,如果第二天早上你醒的比较早,发现红绳被弄乱了赶紧恢复原状,那就没事,主人家看到红绳一切正常,便会在心里觉得你是一个可靠的朋友,会拿出更丰盛的食物来招待你!

但若是发现红绳被弄乱了,不管是断了还是变了形状,主人家内心都是会有想法的,不管你有心还是无意,红绳变了位置是事实,谁知道你昨晚干什么了呢?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复杂了!要是主人家比较大度,便也不会计较,虽然会不高兴,也变得不够热情,但好在没有其他意外发生!但是主人家如果十分在意的话,而且脾气不好的话,那么,对方就会让你在大早上的喝三碗羊奶酒,度数很高,在主人家的劝酒下,你很难招架,而且如果是以红绳被弄乱了这个理由劝酒,即便你理不理亏,也不好意思不喝下这三碗酒!

喝完三碗烈酒,以一般人的酒量,接下来这一天就甭想干什么了,如果是出来旅游的,是会影响接下来的行程的!而且,喝醉酒的滋味也十分难受,这种感觉就让你牢记,下一回,绝对不敢随便碰红绳了!

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如果在外地旅游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般人都是没有面子的,任凭你怎么说,也是解释不清的,要是被同行朋友误会了,真的是抬不起头来,幸好真的没有发生什么事!

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就不是喝三碗酒的小惩罚了,严重的就得报警才能解决!

去大草原旅游,还有哪些事情需要注意?

三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内蒙古大草原同样如此,来到大草原旅游,与当地游牧民族打交道时,一定要注意礼节,尊重当地的少数民族文化,那么,来到内蒙古大草原旅游,还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一、对火保持敬畏之心

住在蒙古包里,不要在火炉上烤湿衣服、湿鞋子,也不能跨过炉灶、扔脏物,或者用脚踢炉灶,因为当地人很尊重灶火。

二、不要在流动水中洗手、沐浴

草原水资源匮乏,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游牧民族十分在意水资源的纯净,所以来到大草原旅游,不要随便在流动水种洗澡、沐浴、洗衣服,晚上即便是方便,也不要随便冲着水源!

三、不能踩踏牧民家的门槛

门槛是脸面,出入蒙古包的时候,不能踩到门槛,这个习俗不仅在蒙古包实行,在许多农村区域都有流行,如果踩了是代表不敬,是不礼貌的行为,一般就是跨过去就行了。

四、落座顺序要长辈为先

到牧民家的蒙古包做客的时候,座位实际上有着严格的划分,而且讲究座次分明,长辈先入座,晚辈后入座,这是礼数。

五、不能随便踩踏敖包

在草原上经常能看到以石堆砌起来的敖包,对蒙古族人来说这是非常神圣的地方,不能随意的踩踏。

六、不能开车的时候鸣笛催赶牛羊群

在自驾的途中,遇到牧民在放牧,即便道路中央有牛羊,也不可以鸣笛催促,因为羊胆子很小,一旦鸣笛,就会吓跑,所以,开车的时候遇到了就降低车速,不然吓到羊群,会惹得牧主人不高兴!

写在最后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内蒙古大草原令人向往,来到这里旅游的话,我们一定要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尤其是借宿牧民家中的时候,对方能够盛情款待,拿出好酒好肉招待已经是难能可贵,千万不要做出伤害牧民朋友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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