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财务分摊,合伙做生意亏本了?
1、合伙做生意,原则上当然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比例承担风险天经地义。但这之间有个前提是在重大决策问题上,最大股东是否依权行事?是否经过了股东成员的讨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权力?如果不逾权,不违规,风险共担理所当然。
2、纯属个人原因造成公司亏损,如挪用公款,这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私人可解决自是私下解决,否则只能留给法律了。
一
一人全额出资另外一个人负责所有管理?
从人性的角度讲,不出资的合伙人占多少股份,需要沟通,明确其期望值。
明确了不出资合伙人,期望多少股份,是双方是否能合作的基础。
股权的度量,基础还是货币价值,出资是货币,出力怎么衡量其货币价值不出资的合伙人,抛开其想要多少以外,还是他在社会上能赚多少,将其的社会价值、行业价值,用收入来货币化衡量,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应该给他多少股权份额了!
那么明确了其期望占有多少股份后,其外在价值值多少股份以后,怎么给?是合伙创业能否成功的基础。
不出资合伙人有能力有干劲真没钱,怎么给?2.1、一步到位的给法,全部股份按照其期望值,一步到位,享受真正的股东权利义务。真正的股东义务就是享有收益权并按照比例承担亏损。没钱,给垫资股东打借条。
借条约定还款方式。
如果他不愿意承担这个借条的约束,说明他不是创业型人才,在企业遇到困难时,会打退堂鼓,给创业起步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这类人,不应该给股权,只给绩效激励就好了,做个高级打工仔。
2.2、用打工的工资,逐步填实股份出资款,填多少享有多少股东权益。例如其约定工资2万块,每年用50%来出资。如果再明细点,可以加上一年的利息。这叫亲兄弟明算账。
只有这样,才是真心实意一起打拼的姿态,否则就是搭顺风车的主,只想好处不想吃亏的主。
2.3、不用出资,做满多少年一次性办理实股手续。这叫吸引、凝聚、激励人才。这个只有大股东为了人才,以及激励干劲才采取的办法。
但是,坚决不能直接给不出资的干股,大风刮来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切记,废话不多说,说多了都是泪啊。
不出资合伙人有能力有干劲,有钱不想出或者不敢出,怎么办?3.1、 一种是对合伙人有顾虑,怕合不来或者被欺骗。针对这类合伙人,需要把合伙的分工、运作规则、责权利讲清楚,并落到实处,做到可信,才能合作的好。
3.2、一种是对合伙生意的未来没有信心,怕投资款辛苦之后打了水漂。那就要创始发起人,先投钱,逐步做,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看到前景,这个时候,需要继续投入时,不出资合伙人,可以分批投入自己的出资款。这种情况,绝对需要创始发起人有备选方案,避免自己投入的款花完了,还没有看到希望,没有后续的钱投入,就眼睁睁的看着前期投入打水漂了!
3.3、一种就是用自己在这个投资中的互补优势,想占便宜。这种人,不是理想的合作伙伴,出出算计别人。如果没办法,那就人,必须把其要履行的职责,起到的作用,约定好,才可以;同时,也要约定好竞业禁止条款,也要约定好,没有达到完全理想的作用,如何处理避免到时,心里不平衡。
合伙企业与合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五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总投资5万元?
属于合伙企业。
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对亏损的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发生时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摊;但合伙企业不能约定将利润或亏损全部归属于某一合伙人”。“丙仅出资5万”——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不能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对外事务。合伙企业是“人资两合”型企业,不存在“股份”一说。合伙企业的本质是“对合伙人的信任和了解”。如果现在出了问题,是您没有理解合伙企业的本质两人共同出资共同分摊利润怎么算?
两个人共同出资就属于合伙做生意,利益分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依据:第一种:根据双方投入比例来分配利润。
第二种:双方投入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双方的劳动付出情况,包括体力和智力的付出,付出的多就要分配多一点的利益。
第三种:如果双方投入相同,劳动付出又相同的话,利益五五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