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证明怎么开?去哪里开
你好
办理时限
凡材料齐全,符合评定伤残规定,且经检评残情达到规定等级要求后,一个月内发证。
三、申办对象资格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制发的伤残人员证件并由本市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的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和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可提出申请。
四、申办手续
(一)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的书面申请。说明参加工作或入伍时间,负伤时所在单位、职务,致残时间、地点、原因、部位,以及现在残情等情况。
(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在乡残疾军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审查后写出具证明材料,并附原定伤残等级与现残情明显不符的材料等。
五、办理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向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随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半身彩色照片四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
(二)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镇)审查后写出报告连同本人书面申请和申请人的原定伤残等级与现残情明显不符的材料一并报送申请人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查。
(三)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可以调整等级的,填写《伤残人员调整伤残等级报批表》,连同本人申请、单位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市民政局。
(四)市民政局审核后,开具《伤残等级检评介绍信》,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检评(患法定职业病人员,由市职业病防治所出具诊断鉴定)。
(五)经医学鉴定符合调整伤残等级的,由市民政局批准,区、县民政局换证抚恤(非行政编制伤残人民警察仍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六、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10月1日实施。
(二)民政部令1997年第2号《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三)民政部民优函[1994]57号《关于对未列入行政编制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受伤了,到医院缝八针,其他没事,公司需要开工伤证明,这么开?
你在医院,叫你的主治医生给你如实开个病情证明书就可以了,很简单。至于怎么开,医院就知道,你给医生讲了他就知道该怎么开。作为公司,他们当然要有证明手续才能给你处理。
工伤如何让医院开证明?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治疗期限,受伤职工可以要求医院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的证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