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绩效分摊,公务员绩效2600发不发?
答:二零二二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两千六百元的绩效还发的。
根据我们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务员实施绩效奖,绩效三分之二分摊到十二个月中,三分之一作为年终奖,一次发放。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2600绩效推迟了一段时间。以后会补上的。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什么时候发?
事业单位有绩效奖,一般次年过年前发。我们这里事业编的年终绩效是这样发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年终有两笔绩效收入,一笔是个人扣除的30%绩效再分配,按照个人考核情况结合本人职称、职务与职级计算系数,按系数发放。
这笔绩效收入有的地方已经不累积到年底发放,而是按月或季度分摊返还到个人账户。因此这笔收入有没有要看当地和单位的具体情况。
另一笔俗称增量绩效,比照公务员年终综合绩效发放,公务员发多少,全额事业编也可以参照发放,资金由财政保障。
一般情况,公务员会比事业编略多几千块,因为公务员有职级奖励,而事业编没有,只有综合绩效和专项绩效。
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在岗位绩效通讯补贴社保等方面?
你好,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通讯补贴、社保等项目上,这种做法无所谓合不合法,顶多是合不合理的问题。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员工的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所以你说的那个基本工资不在法律规定的任何一个里面,因此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怎么分摊就完全是公司的自主权,可以说公司怎么做都是合理合法的。
你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仅仅是公司的一种工资结构,只要你拿到手的工资总额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但话说回来,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补贴上面,合不合理就是两说了。也就是你们公司这么做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们员工拿多少工资都是有合同约定的,如果拿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不管公司对工资的自主操作权有多大,那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以我的经验看,你们公司把你的基本工资分派到绩效、通讯补贴及社保等方面肯定会降低你的工资收入,因为员工永远不可能拿到100%的绩效工资,而你们公司肯定会把基本工资的大头分摊到岗位绩效工资里面,如此一来,一旦你绩效考核不理想,那么绩效工资肯定就更加的少了,在其他工资项目稳定的情况下,你的总工资是比以前有基本工资的时候减少了,这个时候如果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那么就是不合理不合法。
你们公司的做法本质上是在强化员工的绩效管理,想要提高员工的工作产出,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在战略上是没错的。但如果仅仅是这么调整工资结构,不做其他的配套调整,比如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反馈、改进绩效体系,那么公司这么做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反而会成为员工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因为无论员工做的再好,绩效工资这一块都是降低了,只不过降低的幅度有大有小而已。
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补贴和社保等方面,这么做不太合理,因为它必然降低了你们拿到手的工资,但即便如此,还是合法的。
临时工有满勤奖吗?
单位临时工不会有传情奖和绩效奖,在很多单位体验里面,他们为了节约本单位的一个基金和一个绩效奖励,不用分摊那么多出来,他们一般不会给临时工设置全勤奖和绩效奖,这样的话,他们在编在职人员分到的专情奖和绩效长劲就会有所增加年终奖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奖励性的工资不用纳税”,很多人不清楚的情况下会这么想。事实是年终奖及一切工资收入都要纳税!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哪些呢?从《个人所得税法》可以得知:
一、工资、薪金所得;——包含一切工资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提供劳务所得
三、稿酬所得;——包含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收入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指许可、专利技术等收费
五、经营所得;——主要指个体户、企业等市场主体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金融资本产生的收入
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固定资产等产生的财务收入
九、偶然所得。——转赠、彩票中奖等偶然收入都要纳税
总结看出,国家基本规定了所有一切可能获得的收入,基本都必须纳税。我们的年终奖就包括在第一项薪金所得中,自然需要纳税!
国家规定无需缴税的也有,其共同点是作出特殊贡献而获得的一、省政府、国务院部委和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高级别奖励为社会事业作出贡献的奖励。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支持国家建设的债券利息自然不应收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特别注意,这里不是一般的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型、救济型资金,本身体现“救”“扶”,刮一层税显然不合适,失去其中的意义。
五、保险赔款;——损失补偿所得。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保家卫国贡献全社会的补偿金不能扣吧。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贡献青春岁月,工作一生的退休补偿所得不能扣。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驻华代表人员的收入酌情不收,主要是想收可能也收不到。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准照国际法不纳税项。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这十项免税规定,都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但凡不是记录在案的都不予免税!
着重提一下第三点“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津贴”特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津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住房补贴、山区补贴、警衔津贴都是要纳税的),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所以为什么说工资里面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一切收入都要纳税,那是因为高级别的奖金和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不是平常人可以拿到的。以上似乎没有提到两点大家最熟悉的免税收入:一是拆迁、征地补偿,成本式补偿是不需要纳税的,二是国家赔偿,国家临时征用赔偿,法院误判国家赔偿等收入是无需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