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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尖峰平谷时间段怎样划分?
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 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
12:00-13:00由平段电 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
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 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 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 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 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济南电费峰谷和阶梯哪个划算?
一般来说,普通家庭峰段用电最多,按阶梯计费方式比较划算。如果你谷段用电量占比多,可以申请按峰平谷计费方式比较划算。
阶梯分段:
根据用总电量把电量分为三个阶梯,各阶梯段价格不一样。夏季的时候,用电量低于260度属于第一档,用电量高于260度低于600度属于第二档,用电量高于600度属于第三档。
峰平谷分段
分段计量分为“峰、平、谷”三段,其中居民用电“峰”时段是指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是指8:00-14:00、17:00-19:00、22:00-24:00;“谷”时段是指0:00-8:00。
“峰、平、谷”三个时间段的电费单价根据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电网公司官网公布的价格。
比如在东莞“峰”段电量单价为96.59分/度;“平”段电量单价为58.88分/度;“谷”段电量单价为29.87分/度。
2021年济南峰谷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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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电费阶梯价格 济南市居民生活用电: 第一档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469元, 第二档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969元, 第三档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8469元 居民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0.555元,1...
2.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单一制电价: 尖峰:不满1千伏1.0394元,1-10千伏1.0161元,35千伏及以上0.9927元...
3.
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0.54元,1-10千伏0.525元,35千伏及以上0.517元...
济南峰谷用电合适吗?
居民家庭也可选择“错峰用电”。通知规定,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为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本通知所指采暖期,是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居民家庭选择分时电价政策,同样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
山东居民生活用电峰谷收费标准?
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用电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为22:00至次日8:00。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济南峰谷电价?
本次调整,完善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12:00-13:00由平段电
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山东峰谷电和正常用电哪个合算?
家庭用电量是阶段电费,每一档的单位电费不同,如果不办理峰谷电,第一阶梯每度为0.538元,第二档为0.588元,而第三档就比较厉害,每度0.838元。
峰谷电是按时间划分,8:00-22:00共计14小时为峰段,而22:00至次日的8:00的10小时为谷段,以第一档为例,峰电为0.568元,和不办理差异了几分,而谷电只要0.288元。
第二档与第三档,峰谷电增加幅度为:第二档峰与谷各比第一档增加5分,第三档峰与谷比第一档各增加0.3元,按这个价格,无论家庭用户是哪个档次,都值得办理峰谷电。
具体可以测算一下,可以根据自家的使用电量列一个很简单的方程式来解开值不值的题,大部分家庭位于阶梯电的第二档,只要谷电占总用量的12%以上时,就应该办理峰谷电。
济南峰谷用电时间段?
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 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
12:00-13:00由平段电 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
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 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 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 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 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