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南峰谷电价发改委,以及湖南有谷峰电价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湖南如何计算尖、峰、平、谷电费?
峰谷时段划分标准:
1.平时段 7:00-8:00
11:00-15:00
22:00-23:00
2.尖峰时段 19:00-22:00
3.高峰时段 8:00-11:00
15:00-19:00
4.低谷时段 23:00-次日7:00
(三)峰谷价差。销售侧浮动幅度为平时段按规定电价执行,尖峰时段按平时段上浮80%,高峰时段按平时段上浮34%,低谷时段按平时段下浮55%;
(四)在发电侧和销售侧试行丰枯季节电价。
1.丰枯季节划分。全年分为平水、丰水、枯水期三个季节,平水期为3、7、8、9月,丰水期为4、5、6、10月,枯水期为11月至次年2月。
2.执行范围。全部发电企业,省级电网与地方电网的购售电量、大工业用户和非普工业用户均试行丰枯季节电价。
1、在电费计算时,先计算丰枯季节电价再计算峰谷分时电价。
2、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参与力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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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及丰枯季节电价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现就我省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试行丰枯季节电价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峰谷分时电价
1、时段划分。每天分为四个时段:
(1)平段 7:00-8:00
11:00-15:00
22:00-23:00
(2)尖峰 19:00-22:00
(3)高峰 8:00-11:00
15:00-19:00
(4)低谷 23:00-次日7:00
2、执行范围。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含趸售电量,下同),全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用电环节:大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全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执行商业电价的电量、农业排灌(由省电网直供的100KVA及以上)用电由用户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用户选择后,应保持一年不变。
3、浮动幅度。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平段按规定电价执行,尖峰及高峰时段上浮22%,低谷时段下浮40%。用电环节:大工业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非工业、普通工业、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尖峰时段上浮90%,高峰时段上浮35%,低谷时段下浮60%,但下浮后低谷时段电度电价(不含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平水期每千瓦时低于0.14元的按每千瓦时0.14元计收,丰水期每千瓦时低于0.124元的按每千瓦时0.124元计收,枯水期每千瓦时低于0.156元的按每千瓦时0.156元计收。星级宾馆饭店中的商业照明用电低谷时段电价下浮30%,其余时段不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另行下达。
4、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对低谷时段出现的最大需量值减半计算,并与其它时段出现的最大需量值进行比较,按最大需量较高值计收基本电费。
二、丰枯季节电价
1、丰枯季节划分。全年按发电来水和用电需求情况分为平水、丰水、枯水期三个季节,平水期为3、7、8、9月,丰水期为4、5、6、10月,枯水期为11月至次年2月。
2、执行范围。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全部实行丰枯季节电价。用电环节:大工业用户和非、普工业用户全部实行丰枯季节电价。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暂不实行丰枯季节电价。
3、电价标准。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水电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火电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枯水期水电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火电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用电环节:大工业用户和非、普工业用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枯水期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枯水期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
三、计算步骤及方法:
1、在电费计算时,先计算丰枯季节电价再计算峰谷分时电价。
2、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参与力率调整。
3、对执行不同电价的电量,应分表计量。确实难以分表计量的,按已核定的各类用电的比例进行换算,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的电量,从尖峰电量中扣除30%,平段电量中扣除60%,低谷扣除10%。其他不属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电量,从平段电量中扣除,如平段电量不足以抵扣,按各类别实际用电比例扣减。转供电中各类电量的确定,也照此办理。
四、其它规定
1、丰枯季节电价的季节变换以固定抄表周期的抄见电量为准。
2、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电网经营企业应及时调整用户计量装置和计费系统,在未调整之前,仍按原时段及原浮动幅度及新电价标准计费;调整后,按本规定计费。
湖南省2022年电网新的峰谷时段划分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
1、尖峰时段:19:00-22:00每天3小时
2,高峰时段:8:00-11:00;15:00-19:00每天7小时
3、腰荷时段:7:00-8:00;11:00-15:00;22:00-23:00每天6小时
4、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每天8小时。
3、峰谷分时电价浮动幅度销售电价:尖峰时段上浮80%、高峰时段上浮34%、低谷时段下浮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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