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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电网峰谷平电价(助力复工复产)

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我市有多少用户能减收电费?减收电费需要申请吗?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全部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实行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5%标准计收。各类转供电主体应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实行用户总电费基础上按照95%计收:计收的基数是电力用户应交的全部电费,包括容量电费...

记者从国网大庆供电公司了解到,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近日,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即从2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也会同时采取灵活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复工复产。

那么,我市有多少用户能减收电费?哪些用户能享受?按什么标准减收?减收电费需要申请吗?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网大庆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

问:我市有多少用户,能享受这个减收电费政策?

答:我市五区四县,约有11万电力用户能享受这个政策。

问:什么类型的用户能享受?减收标准是什么?

答: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全部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实行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5%标准计收。即政策仅针对现行目录电价表中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类用户,包括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用户等。

不享受此次政策的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问:我是商场租户,能享受减免吗?

答:可以享受,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范围内的用户,享受此次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各类转供电主体应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其中,“转供电主体”指公用电网未到达区域或供电企业未直供到户,由产业园区、综合体、写字楼等自用配电设施供电的主体,也就是说,如果商场租户是转供电主体的用户,即可享受减收电费。

问:减收电费,到底是咋算出来的?减收的电费里,都包含啥?

答:实行用户总电费基础上按照95%计收,计收的基数是电力用户应交的全部电费,包括容量电费、峰谷分时电费、力率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该项政策直接降低了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的用电支出,整体电费降低5%,减轻了企业负担。

问:2月份电费已经交纳,怎么返还?需要申请吗?

答:不需要申请,国网大庆供电公司会在收取电费时,直接减收电费,对于已经交纳2月份电费的,国网大庆供电公司在3月份发行电费时一并退还2月份多收取的电费,减收电费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问:除了减收电费,还有什么政策,支持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吗?

答: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申请下一个月的计费方式。该项政策缩短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企业可从自身实际出发,灵活采取不同基本电费计费方式,节省电费。

企业受疫情影响申请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暂停恢复的,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可随时申请变更,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并且经核实未进行生产的企业,暂停用电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2月1日。一些未达到暂停用电15天的企业可以享受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减少用电成本。

问:因抗击疫情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可以享受什么用电政策吗?

答:从2月8日起,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以地方政府认定为准),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如未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的105%,则仍按合同约定最大需量的100%收取)。该项政策仅针对经地方政策认定的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切实降低这类企业的用电费用,支持企业加大生产与疫情相关的产品。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芊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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