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摊的土地,国土分摊证属于正式房产证吗?
国土分摊证不属于正式房产证。国土证的分摊面积是指整个项目用地,除了建筑和绿化等公共设施以外的土地,分摊到个人身上的面积,而房产证上的分摊面积,是指已登记在大产权证上,但是不体现在业主的小产权证上的公摊面积,说的不是一个概念。
不在宗地范围内的楼梯是否应该分摊?
不在宗地图范围内的楼梯,肯定是违规建设的,当然不用分摊。根据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分摊面积指在依法取得的宗地范围内,主要指电梯、楼梯、搂道、厕所、小区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等所占面积。若不在宗地范围内的楼梯,不是违建就是侵权所建,当然不能算公摊了。依法建设、依法经营、才是正道!
致使房产证不能登记为不动产证?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十六条,办理需要当事人共同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如果开发商不提供相应的材料,登记机构无法确定土地分摊系数,导致无法确定每户到底分摊多少土地使用权面积,比如说总栋建筑总面积,总栋楼房占地面积,以及楼盘表等 。
不动产证上没有储藏室合法吗?
不动产证上没有储藏室合法
储藏室的面积算在销售合同里么?如果算面积,储藏间可能会单有一本房产证。如果不算面积,属于开发商赠送。房产证上也不会体现这个储藏间。
因为税务部门是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收税的起诉开发商。
储藏室属于附属设施!可以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有一种情况必须购买,那就是储藏室与房子绑定销售,不动产买卖应当要登记。
不动产买卖必须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你所“买”的储藏室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开发商对储藏室没有处分权。处分一个物的前提是对这个物享有所有权。开发商早先虽然取得了整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其在出售房屋的同时业主不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且取得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此即“地随房走”原则。开发商售完房屋后,对小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这些权利都已转移到业主头上。地下半层是因建造房屋而自然形成,根据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其面积不计算在建筑范围内,这就是地下储藏室能形成独立空间而没有产权的原因。该储藏室虽办不到产权证明,但其作为物自然存在,又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使用权应当属于该储藏室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人,即整栋房屋业主共有,此即“房随地走”原则。
再次,你与开发商签订储藏室买卖合同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标的物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所以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如给你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购买没有产权的储藏室要注意什么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我们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工业厂房原值包含地价款吗?
首先应该明确,地价款就是土地使用权价款,取得时是计入“无形资产”的。
工业企业建设厂房时,其成本包括规划设计成本、建筑施工成本、按建设厂房面积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款等。
所以,工业厂房原值包含土地价款,即包括应该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