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自己老家房子破旧没特色?
现在广西出台样本了!
未来农村住房会这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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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日前出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导则》(下文简称“导则”)对今后我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
现状:不少农房建设忽视特色风貌
近年来,广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一些设区市结合“旅游+”“生态+”等新业态激活老旧村庄,让农民住上新房,老村换了新貌。
但有的村重建设轻开发,未能及时拓展村民增收渠道,“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现象仍存在。
桂西民居特色元素运用设计示例。
规范:全区农房风貌分五大分区
“导则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
未来,农房该怎么建?
根据导则,未来广西范围内的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将结合地域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特色等因素,形成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的主要分区。按照所处地域,全区划分为桂北(含桂东北)、桂西、桂中(含桂西南)、桂南和桂东(含桂东南)五个风貌分区。各地可根据当地传统建筑特点,制定具体的风貌管控实施细则。
各地在实施农房改造建设中,应遵循“先民族后分区”的原则。
民族特色特别浓郁、少数民族群众占比较高的地区,按当地民族特色确定其农房改造和新建的风格;
其他地区按照风貌分区所确定的风格实施改造和新建。既突出民族文化、地域特色,又反映时代特色。
桂南民居特色元素应用示例。图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导则》
新风貌:彰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
不同分区的农房,该如何打造独特的风貌?
导则明确,未来我区的传统民居特色风貌设计和改造,将从民族发展脉络与传统文化特色、传统民居中找到创作原型,以此进行再创作。
例如壮族民居,凸显“干栏木楼直坡顶,天井院落屋檐翘”特色;
瑶族民居则彰显“黛瓦缓坡牛角翘,晒台干栏小门窗”新特点等。
同时,各地在农房风貌整治工作中,要发掘民族文化元素(例如稻作文化、壁画文化、铜鼓文化、织锦文化、图腾文化、民间工艺品等),将其合理应用到新建农房或既有农房改造中,把农房风貌整治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彰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
在材料使用与控制方面,导则提出,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尽量采用土、木、竹、砖、瓦、石等传统建材,体现乡土质感和地域特色。
此外,各地按“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村庄整治与建设,开展“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微庭院”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村庄环境亮化、绿化、美化、文化。
来源:南国早报
来源: 南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