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现行法律保护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像小三、出轨之类的,都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今天查资料发现,人类的婚姻形式太多了,有很多种形式简直颠覆三观。
先看看婚姻的定义:一个或者多个男人(男性或者女性)与一个或者多个女人(女性或者男性)的关系,社会承认他们相互具有持续的性接触权利。
根据这个定义,您能猜到几种婚姻形式呢?
人类社会最初的婚姻形式是乱婚,也就是杂乱的性关系,没有产生任何婚姻规则,更没有家庭形式可言。这时候无论什么伦理道德、公序良俗,通通不存在的。
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到氏族部落时,婚姻形式以群婚为主,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子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子成婚。
群婚还可以详细分一下:
①血缘婚:同一群体内,禁止不同辈分男女之间的婚姻,允许同胞或非同胞的兄弟姐妹互为夫妻,简单说就是兄弟姊妹间集体互为配偶。
②族外群婚:男子只能娶其他氏族的女子为妻,女子也只能嫁给其他氏族的男子为夫。在可通婚的范围内,男子可以把任何女子作为自己的妻子,在许多妻子中可能有一个主妻,反之女子亦然。
③对偶婚: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建立婚姻关系,其中,一个男子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正妻,一个女子也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正夫。这种婚姻的缺点是结合非常不牢固,容易被任何一方撕破;优点是妇女在家庭中享有较高的地位,财产继承和生的孩子归属母系。
社会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这就不解释了,大家都懂。现在有一些国家依然允许一夫多妻。
夫兄弟婚,指的是一个寡妇跟她已故丈夫的兄弟结婚的婚俗。可以分成平辈的和不同辈分的。比如古代的匈奴就有这种婚俗,新继位的大单于(是老单于的弟弟或儿子)可以继承老单于的妾侍。
类似的还有妻姐妹婚:一个女子和她已故的姐妹的丈夫结婚。
另外还有交表婚和平表婚,交表婚是一个男子娶他舅父或姑母的女儿为妻;平表婚是男子与他叔伯的女儿或者姨的女儿结婚。中国古代男人特喜欢娶他表妹。
缔结婚姻的形式也是百花齐放、各有特色:
掠夺婚,男子未征得女子及其家人同意,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人为妻的婚姻形式。大概在原始社会比较流行这种“一棒子打晕带回山洞”。古代社会发生战争时,也会掠夺敌对方的女子。
媒妁婚,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成的婚姻,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开始讲究这个了,《礼记》里也有明确规定。虽然历史上出现了很多私奔的故事,但是绝大多数人还是正经的媒妁婚。
买卖婚,直接用经济手段交换的婚姻形式,通过这种方式,男方给予女方父母或亲属若干代价换得与女子成婚。现在一些地方的高额彩礼可能跟这种形式有些相似呢。
劳务婚,男子在婚前或者婚后住在女方家中劳动一段时间,以此作为代价偿还女方的损失,从而换取妻子的婚姻方式。
交换婚,个人或者家庭互相交换亲属或家庭成员。比如两个娶不着媳妇的单身汉,互相交换他们的姐妹,使自己得到妻子。还有的是父辈互相交换女儿,来让自己儿子结婚。
童婚,一对男女很小或者没出生就安排好了的婚姻形式,典型例子是童养媳。我看的小说里童养媳特别惨,从小被当成丫鬟佣人,该成亲的时候被少爷嫌弃,最终饱受闲言碎语、流落街头、孤苦伶仃。
同性婚姻,在欧美很多国家已经合法了。特别的是在非洲的一些族群中,存在两个女子之间的同性婚姻,一位妇女充当孩子社会意义上父亲的角色,而这个孩子的生父则是此婚姻中“妻子”的一位“情人”。
冥婚,主要和死去男女建立婚姻关系,见于近代中国大部分汉族社会以及现代港台部分地区。现在依然存在这种习俗,有些犯罪分子盗墓偷尸,有些甚至杀人掠尸。
婚姻形式超级多,我也没有全部列举,您要是看到不可思议的婚姻形式,还请写在评论区里让人开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