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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原则是什么兼相爱、交相利(墨家的兼爱和非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早就有人遗憾是儒家而不是墨家成了中国思想的主流。王小波称道墨子在科技方面的水准,墨子当初也是在儒家那里上课的。墨子则在战国初(照有的算法还归到春秋)。和孔子生前已经不怎么相同。听到几个儒门弟子的名头,整治丧礼的过程便是他们大吃大喝的机会。(《非儒》)读过《墨子》的人都知道?我也不免心理阴暗的做这样的猜想。当年墨子在儒门念书的时候,当时...

现在喜欢墨子的人,大概很多罢。

自然,早就有人遗憾是儒家而不是墨家成了中国思想的主流。但通俗文艺所起的作用,怕也是很大的。

《寻秦记》里面,项少龙学的是墨家的剑法。影响巨大的台湾游戏《轩辕剑》,来自墨派的美女主人公,也无疑能为墨家赢得不少印象分。王小波称道墨子在科技方面的水准,而他的门下走狗们,往往习惯将他的看法更进一步。当然还要加上《墨攻》。

真去读过墨子的书的,未必多。兼爱,非攻这样的标签,加上科学才能,一般对墨子的印象,也就是如此了。

时代

据《淮南子·要略》,墨子当初也是在儒家那里上课的。

孔子生活的年代是春秋末,墨子则在战国初(照有的算法还归到春秋)。时间上相隔并不远,可就是这几十年里,世事天翻地覆,此时的儒生们,和孔子生前已经不怎么相同。

孔老二自己这一辈子,是到处触霉头的。然而他晚年所收的弟子们,在诸侯那里却很是吃香。曾参、子夏之类都被供养起来。兵法家吴起是何等的奢遮人物,可在魏国争官爵的时候,听到几个儒门弟子的名头,也只好没脾气。

说起来原因倒也简单。那个年头,天子丢脸,贵族垮台,——相应的,也就是普天下暴发户多得要命。趾高气扬之余,在生活方式上,哪有暴发户不歆羡旧贵族的呢?家臣掌握了国家权力(所谓“陪臣执国命”),大夫混成了诸侯(如三家分晋、田氏代齐),职称是有了,没那个气质,还是免不得被人耻笑。气质的培养,指望传统贵族教你是不成的,最好的礼仪课老师,当然也就是当初在孔子那里接收传统文化教育的“儒”了。

于是先王的礼乐经儒生们这样一讲解,俨然便是那个时代的小资生活指南。据荀子说,子夏一派的门人,精于修饰仪表,整顿衣冠,而对国计民生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但这种才能便已经足以让他们享受各诸侯国的特殊津贴了。

一般的儒生当然不得这样体面,然而日子也还是过得下去的。他们像是《伊索寓言》中的知了,因为好吃懒做而不得不常常忍饥挨饿,春夏之际他们出去乞食麦子,但只要富贵人家死人,整治丧礼的过程便是他们大吃大喝的机会。

墨子是这样描述那些他当年的同学的:看见食物,他们像鼹鼠一样藏起来,用公羊一样的眼神紧盯着,然后像阉割过的猪一样猛扑上去。君子嘲笑他们,他们便说:“你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人,怎么能了解优秀的儒生呢?”(《非儒》)

读过《墨子》的人都知道,做漂亮文章并不是他的特长,尤其是,他通常并不具备刻薄人的小聪明。这样绘声绘色的笔触(还有一连串的比喻)在他这里可是难得一见。当然,我也不免心理阴暗的做这样的猜想,当年墨子在儒门念书的时候,那段经历很不愉快。

非攻

知识分子照例是对社会现状不满的人,墨子也不例外。

当时社会矛盾激化是明摆着的。最让人看不下去的事情有两个,一个是战争越来越残酷,一个是社会上奢靡的风气导致了可怕的铺张浪费。

春秋时的战争多少还保留着些西周军礼的遗风。宋襄公恪守“不重伤”(砍对方一刀没砍死不砍第二刀),“不擒二毛”(头发有黑有白叫二毛,战争时要敬老,——也可见当时打仗要是挑染头发,那属于作弊行为)的规矩,虽然被伟大领袖讥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但当时的风评,却不是一边倒的反对意见。发生在晋楚之间的邲之战、鄢陵之战都是有名惨烈的大战,然而邲之战胜负已分后楚军指导晋军怎么逃跑;鄢陵之战时晋国大夫则在战场上还要抽空向楚王下车行礼,这些也都被传为美谈。

到战国了,可是整个儿变了局面。“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了。面对盈野盈城的尸骨,稍具人心者都要站出来反对战争。

偷别人家的桃李是不对的,当然偷别人家鸡狗猪更不对,偷别人的牛马又比偷鸡狗猪更不对,杀人又比偷鸡狗猪更不对,杀十个人又比杀一个人更不对,杀一百个人又比杀十个人更不对,发动战争死人更多,所以更不对。看见一点黑色说是黑色,看见很多黑色说是白,这是不知道黑白的分别;尝到一点苦味说是苦,尝到很多苦味说是甜,这是不知道苦甜的分别……所以不反对战争,就是不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

把墨子骂作禽兽的孟轲孟老夫子,反战态度还要更加极端。“善战者服上刑”,最好各国把能征惯战的名将都杀了,于是也就天下太平了。当然这摆明着是迂夫子的见识,墨子要实际得多。以暴力对暴力,枪杆子里出政权,你能攻我就善守,你作云梯我就有“守圉之器”,你攻城的招数已经用尽了我防备的办法还有余。

“墨守”不是浪得虚名,该怎么面对来犯之敌,《墨子》书里是讲得很详细的:

派出侦探,侦探在城里一定要有亲人(这样他才不会叛逃);

城里的官吏和下级军官,还有有势力的富贵人家,他们的亲戚都要集中起来带到官府做人质;

全城戒严,城中广布间谍;

三个人以上不许聚在一起,两个人以上不许一起奔跑,老百姓擅自观望敌情,或传递消息(对话或手势)的,一律死刑。

以上是从《号令》一篇里随手摘引的。什么情况下该连坐,什么情况下该族诛,一一都有规定。秦人的法律号称“繁于秋荼,密于凝脂”,实在也不过如此了。得承认,读《非攻》的时候,我对墨子多少是有些瞧得小了,等看到这儿,就只剩下倒抽凉气的份儿。

当然,在展示墨家风采的电影里,可就看不到这些了。大概,墨家思想的支持者虽然不难论证以上措施都是战争年代所必须的,放到商业片的里,却毕竟担心广大观众接受不了罢。

兼爱

墨子认为,要消除这个世界上的战争,最好的办法是要国君们彼此相爱。

乍一听,这是一个天真善良到有点弱智的建议,出自谢冰心这样的美女作家口中还情有可原,由一个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大男人说出来,简直有点匪夷所思。

其实,墨子的兼爱,不是这么简单的。

拿墨家的兼爱和儒家的仁相比较,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工作。一个常见的结论是,仁爱是建立血缘宗法伦理的基础之上的,先爱自己,再爱父母,再爱亲戚朋友,对自己亲人的爱,终究要大于不相干的普通人。

兼爱则没有这样的亲疏等级差别。兼爱是平等的,无差别的爱,爱别人的父母跟爱自己的父母一样,爱天下的父母跟爱自己的父母一样,兼爱若一。

其实,最根本的差别也许是,墨子不相信人性。他说道,即使是慈爱的父亲,也不会喜欢不能带来利益的儿子(《亲士》)。人需要学习,向谁学习呢?向父亲么?天下做父亲的多了,但好的父亲很少;向老师学习么?天下做老师的多了,但好的老师很少;那应该向领导学习了?天下做领导的多了,但好的领导很少(《法仪》)。也许,正是这种对人的本质的怀疑态度,让性善论者孟子觉得难以容忍。

所以,爱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追求“利”的一种手段。——所谓“兼相爱,交相利”。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但赤裸裸的自私者则会被别人抛弃。所以为了更大限度满足自私自利的欲望,兼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都知道,这个观点差不多也是自由放任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因为在相信了这一点之后,一个顺理成章的推论是:只要开启每一个人的理智,让他能够做到比较有长远眼光的自私自利,那么让每个人都去追求个人利益,就并不会导致社会退回到丛林时代。所以,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并不是必须的,它只需要做一个“谦卑的警察”,要做的仅仅是维持秩序和保护财产,而不必过多介入社会生活的具体运作。

根据很多学者的意见,墨子代表的是市民阶级、手工业者的利益。他也是这样推论的么?

在《兼爱》篇的最后,墨子又讲了这样几个故事。

一个是“楚王好细腰,城中多饿死”的掌故;另外一个也类似,晋文公喜欢俭朴,所以他身边的臣子就穿的破破烂烂。还有就是,为了考验士兵的勇敢程度,越王勾践故意放火烧船,然后擂鼓命将士前进。结果,他的士兵们前赴后继,死在水火之中的不计其数。

这些故事在当时都流传甚广。但是,它们和兼爱有什么关系?墨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再讲上一遍?

墨子说:节食,穿破衣服,冲进火船里送死,这些都违背人的本性。但是,只要国君喜欢,就都可以做到。所以,只要有国君推行兼爱,用奖赏来勉励大众,用刑罚来威逼大众,那么,兼爱就像火焰向上,水流向下一样,是天下不可以防止得住的。

原来,墨子竟是先秦诸子中,除韩非外最相信权力的人。这并没有错,诸子的学说都是讲给统治者听的,其学说最终都要通过权力去贯彻执行,成为国家的制度和文化。墨子所代表的墨家和韩非所代表的法家,虽然实现方式不一样,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可谓是速途同归。

本文由小墨编辑,部分内容源于刘勃《攻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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