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荔浦撤县设市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会上正式宣布设立县级荔浦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设市挂牌,这将填补广西北部无县级市的空白。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划要求,荔浦撤县设市后,其建成区面积将扩大一倍。
美丽的荔浦全景(资料图)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批复》,同意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
据介绍,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把荔浦列为第三批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把荔浦划定为农产品主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把荔浦列为广西重点培育的中等城市。桂林市把荔浦定位为桂林副中心城市。
按照规划要求,撤县设市后,荔浦的建成区面积将从12平方公里提升到25平方公里,主城区人口按20万人口规模,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编和调整。荔浦作为桂林、贺州、梧州、柳州和来宾等五市的结合部,地理位置独特,工业、农业的优势集成对桂北、桂中、桂东将起到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发布会透露,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阳鹿(阳朔至鹿寨)、荔玉(荔浦至玉林)、贺巴(贺州至巴马)三条高速公路的建设进度,完成大约20项、投资超百亿元的重点项目,新建学校、医院等一批民生工程,实施环城路、中国衣架之都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美亚迪光电、荣事达、生物医药等一批产业项目建设进度。
12月底前,荔浦将完成设市挂牌,更换各类公章和牌匾。由于设市后,“荔浦”的专名没有改变,对荔浦群众社会交往和生产生活影响不大,当地群众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可等到到期后再更换。
来源 | 南国早报 记者张文卉 实习生冼雪容
点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