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日 元旦节 正文

元旦起高速收费方式再调整(元旦后高速收费涨价了)

广东高速公路计费方式这样调整3、2021年高速免费时间出炉,全国高速公路陆续将调整计费方式,全国高速公路从既有收费模式统一切换为通过ETC门架实行分段计费模式,人工收费车辆分段计费”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内容和条件(一)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部署,各省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5%的通行费优...

今天给各位分享元旦起高速收费方式再调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元旦后高速收费涨价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注意!1月1日起,高速通行费实行分段计费!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高速公路陆续将调整计费方式,全网系统从“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

既指原来仅收到一条扣费通知,将变为收到多条扣费通知,汇总扣费金额保持一致,不会重复扣费。

更多具体的通行计费方式查看如下:

什么是分段计费?相比现行计费方式有什么变化?

全国高速公路原来是“一张网”联网收费,车辆在收费站入口领卡,收费站出口按照入口站至出口站的总里程合并计算收费金额,一次性汇总收费;行驶途中不扣费。

取消省界收费站以后,全国高速公路从既有收费模式统一切换为通过ETC门架实行分段计费模式。

有别于现行封闭式收费模式下的“入口刷/领卡,出口一次性收费”。分段计费模式下,ETC车辆仍然可以不停车驶入和离开高速公路,通过ETC门架实现“分段计费,分段扣费”;通行省界时不再需要停车交卡、交费和领卡,而是直接通过。

高速公路计费规则有哪些调整?

(一)ETC门架计费金额取整到“分”。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取消省界收费站后,ETC门架收费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ETC车辆分段扣费,交易金额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分段计费,出口合并收费,交易金额取整到“元”。

(二)取消枢纽互通匝道计费。为简化分段收费过程,进一步降低车主通行成本,各省取消了枢纽互通(即在不同高速公路相交叉的位置上,通过立交及各方向匝道形成的互通立交)匝道计费,合计减少收费里程84公里。经行枢纽互通行驶不同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里程将减少,收费金额也会相应降低。

这是全国统一同步实施的计费规则,各省均会出现通行费“有升有降”。

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内容和条件

(一)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省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5%的通行费优惠。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通行费优惠政策将调整为只对ETC车辆实施优惠,为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通行费优惠政策,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安装办理ETC。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0年1月1日起,广东高速公路计费方式这样调整

注意!1月1日起,跑广东高速计费方式变了,具体做了哪些调整?调整后通行费有什么变化?赶紧往下看,答案都在这份解读里了。

为什么要调整收费公路计费方式?

答:

调整收费公路计费方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全国各省统一同步实施。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统一调整车型分类,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各省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省政府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并明确了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

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具体作了哪些调整?

答: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相比现行分类方式,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调整:

01、客车车型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2类车调整为1类车。

02、货车由按照额定载质量分类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等进行分类,由原来的5类车型调整为6类。

03、新增专项作业车大类,分类方式同货车一样,按轴数分为6类车型。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

为做好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工作,科学测算和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测算调整工作,经征求省有关单位、主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并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业内专家、学者意见,对研究数据、研究方法和研究方案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广东省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方案。2019年11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听证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我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要求的“确保在相同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原则,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核定,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在执行与客车相同收费费率的基础上,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

由于专项作业车的分类方式与货车一致,其1至6类车型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不再另行单独核定。

注:

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 T489-2019)执行。

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

六轴以上专项作业车执行六轴车收费标准。

货车按车型收费后,通行费有什么变化?

答:

货车计重收费,以收费站现场称出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收通行费,不同吨位车辆收费金额不同,“多装多收,少装少收”。改为按车型收费后,以车辆轴数为依据计收通行费,同一轴型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比如,一辆6轴货车行驶100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其满载状态下车货总重49吨,计重收费应收260元;其空载状态下车货总重19吨,计重收费应收238元;改为按车型计费后,无论满载还是空载,都收费245元;往返程“满载去、空载回”情况下,按车型收费(490元)比计重收费(498元)少收8元。

因此,轻载、空载车辆比原来应缴费额增加,重载、满载车辆比原来应缴费额减少。实载率越高,同比以往的计重收费方式,通行费成本越低。

建议广大运输企业和货运车主在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多装多载”,争取在收费模式调整后应交通行费额不增加并有所下降。通过货车计费方式的调整,引导和推动我省道路货运向大型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鼓励促进广大运输企业创新物流组织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我省物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关于“对六轴以上货车,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费用”的要求,在对比现行大件运输车辆计重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系数为: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

具体如下

7轴货车收费系数为 4.09+0.17=4.26

8轴货车收费系数为 4.26+0.17=4.43

以此类推

执行新的车型分类后,客车收费标准是否调整?

答:

执行新的车型分类方式后,客车的收费标准(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仍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

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 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降低1/3。

对于40座以上大型客车,我省现行按照3类客车收费,收费标准降低1/3。为保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降低社会出行成本,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车型分类方式后,40座以上大型客车仍按照3类客车收费。

注: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 T489-2019)执行。40座以上大型客车按照3类客车收费。

什么是分段计费?相比现行计费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

我省于2014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张网”联网收费,车辆在收费站入口领卡,收费站出口按照入口站至出口站的总里程合并计算收费金额,一次性汇总收费;行驶途中不扣费。

取消省界收费站以后,高速公路通过ETC门架实行分段计费。分段计费,是将高速公路按照相邻的互通立交、入/出口收费站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收费区间,各收费区间分别计算费额收费的模式。每个收费区间上设置ETC门架,负责收取该区间的费用;需要计费的匝道里程,由入/出口收费站实行代收费。

有别于现行封闭式收费模式下的

“入口刷/领卡,出口一次性收费”

分段计费模式下

▼▼▼

ETC车辆仍然可以不停车驶入和离开高速公路,通过ETC门架实现“分段计费,分段扣费”;

非ETC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时需在入口收费站领取复合通行卡(CPC卡),通过ETC门架计算通行费并写入CPC卡中,驶出高速公路时在收费站出口交还CPC卡并缴纳全程通行费,实现“分段计费,出口收费”;

通行省界时不再需要停车交卡、交费和领卡,而是直接通过。

高速公路计费规则有哪些调整?

答:

01、ETC门架计费金额取整到“分”。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99号)规定,取消省界收费站后,ETC门架收费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ETC车辆分段扣费,交易金额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分段计费,出口合并收费,交易金额取整到“元”。

02、取消枢纽互通匝道计费。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为简化分段收费过程,进一步降低车主通行成本,我省取消了枢纽互通(即在不同高速公路相交叉的位置上,通过立交及各方向匝道形成的互通立交)匝道计费,合计减少收费里程84公里。经行枢纽互通行驶不同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里程将减少,收费金额也会相应降低。

实施分段计费及调整计费规则,对高速公路收费有什么影响?

答: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从既有收费模式统一切换为分段计费模式。在新的收费模式下,全省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需要分段核定,明确每个相邻收费站点所组成的收费区间及计费匝道的收费费率、收费系数、收费里程及收费金额等具体信息。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交通运输公众网(),或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收费标准公示牌。

1、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基本上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元”;

2、部分2012年以前通车路段的收费金额仍按5元取整的办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如广深高速,行驶全程一类车收费金额为70元;

3、还有部分2012年以前通车路段的相邻收费区间,因站距较近,执行不足2.5元按0元收费的取整规则,如广深高速的广氮-大观路收费区间,收费里程1.49公里,一类车应收0.9元,但一直按0元收费。

2020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所有收费区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精确计费,收费金额统一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分”;除单独定价的桥梁、隧道项目外,大部分路段的客车收费金额相比现行“有升有降”。

例如▼

广清高速庆丰至朝阳站一类车现收费金额为2元,取整到分后收1.77元,收费金额下降0.23元。

朝阳至江高站一类车现收费金额为4元,取整到分后收4.34元,收费金额上升0.34元。

广深高速全程分段计费后,一类车合并收费金额为73.66元。

广氮-大观路收费区间按照1.49公里的收费里程,精确计费为0.9元。

这是全国统一同步实施的计费规则,各省均会出现通行费“有升有降”。

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实施内容和条件有什么变化?

答:

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5%的通行费优惠。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通行费优惠政策将调整为只对ETC车辆实施优惠,如省、市属国有交通企业试行的货车粤通卡85折优惠政策,将调整为对办理了粤通卡并经过ETC车道实施不停车交费的货车给予优惠。

为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通行费优惠政策,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安装办理ETC。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1年高速免费时间出炉,这些车可以免费了!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202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1年,我们有7个节日,共31天的假期,比2020年多了4天(元旦多2天,中秋多2天)。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明年高速免费时间比2020少1天

随之而来的,还有2021年高速免费时间。虽然有31天假期,但并不是所有节假日高速都免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只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高速才免费。

明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有22天,比2020年少了1天(今年中秋国庆共8天免费,明年只有7天。)

高速免费收费政策新变化

2020年,高速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高速收费也迎来诸多问题。

变化一:分段收费

2020年1月起,高速开始调整计费方式,实行更精准的“分段收费”。

Q:高速分段计费后,节假日提前上高速会收费吗?

A:不会。

根据高速免费政策:高速免收通行费时间是以车辆驶离高速出口的时间为准。若收费期间上高速,免费期间下高速,不会被收费。

以2020年国庆免费为例:如果30号晚进高速不是免费时间,下高速时是1号免费时间,还是可以享受免费政策的,并不会分段计费。所以,大家不用等到免费时段再进入收费站,可提前上高速。

Q:超过免费时间是否会全程收费?

A:会。

虽然实行了分段收费,但如果超过了免费时间,会被收取全程费用,而不会分段收费。

曾经有个车主超过免费时间50分钟,就收了全程1300千米的过路费。

所以,小易建议:如果你预估无法在免费时段结束时到达目的地,可以选择就近的出口驶离,然后重新进入高速,以保证在规定时段内享受免费。

变化二:省界收费站取消

2020年1月1日起,全国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当然,取消省界收费站并不是取消收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改变了收费方式。

Q:以前省界有收费站,经过时要收一次费用;拆除后,车主在高速免费前出了省界,会不会被分段收费?

A:不会。

根据高速免费政策,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若你一直行驶于高速公路,则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在免费时段驶离高速公路即免费通行。

所以,大家不用担心经过省界收费站会被扣费的问题,免费时间是以驶出高速的时间为准。

变化三:8-9座车归为一类车

2019年9月1日起,8-9座车跟7座车一样,被归为一类客车,按一类客车收费标准收费。

Q:8-9座车归为一类车,是否跟7座车一样享受高速免费通行?

A:不可以。

高速免费通行的车型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所以,即使8-9座车被归为一类车,也无法享受高速免费政策。

Q:出租车/网约车能享受高速免费吗?皮卡呢?教练车呢?

A:出租车/网约车/教练车免费,皮卡不免费。

高速免费通行的对象是: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所以出租车、网约车、教练车都是可以享受免费政策的。

网上有文章称:7座及7座以下的营运车辆不免费,其实是错的!!小易特地咨询了交管部门,得到的答案是:只要是7座及7座以下的载客汽车都可免费,并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

但皮卡就无法享受免费了。

虽然皮卡大多数都是5座车,但是皮卡在注册登记时,车辆类型是小型货车。货车是无法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

变化四:12月31日后,绿通有变化

根据运输部通知,高速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

Q:绿色通道互联网怎么预约?

A:车辆驾驶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登录“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注册,上传相关证明信息,完成互联网预约。

还未完成ETC安装的,请在12月31日前安装,且要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才能享受绿通免费政策。

绿通免费类目如下:

看完文章,小易考大家一个问题:接下来的一个节假日是元旦,请问,元旦高速免费吗?大家对高速免费还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给我们留言。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0年1月1日起高速收费标准是涨了还是降了?

以山东省高速收费为例:

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费用尾数为“0”或“5”。

并解释说,以7座(含7座)以下客车、即一类客车为例,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率为0.40元/公里,从入口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从出口收费站离开高速公路。

按照上述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方法,行驶里程小于(不含)20公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5元;里程大于等于20公里、小于(不含)32.5公里,计费10元;里程超过(含)32.5公里,计费金额与现行标准一致。

28日起,山东省执行了11年之久的高速公路车辆最低收费标准由每车次15元下调到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其中,济南市民驾车去机场挺受益,有三条线路只需缴纳5元的通行费,比原来的10元降低了5元。

扩展资料:

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最低收费标准,最早见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的,由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由现行每车次5元调整为每车次15元(按车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路段除外)。济南至机场段10元。”

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收费执行的,则是2006年4月1日起执行的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山东高速最低收费标准由15元下调至5元

关于元旦起高速收费方式再调整和元旦后高速收费涨价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