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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走歌词歌词是什么意思

然后我们就知道客人可能想喝这杯茶:我们知道客人也许想喝这杯茶,客人也许会喝?也许不会喝“我们不能逼客人喝”我们依然没有权利要求客人喝掉“进门时候客人也许确实想喝茶“以此客人没有义务一定要喝?这时我们知道客人不用喝茶,不用因为客人不喝茶而不高兴“这些结果与客人之前任何回答和暗示无关?今天你和女友一起吃饭看电影逛街”不想喝。我们知道所谓女...

家走歌词歌词是什么意思,怎么看待女友出轨?

再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推荐一个新名词“性同意”,阐述一个社会问题,读完以后大家都可以一起探讨深思,生活中确实有很多这类问题存在:

举一个事例:

家里来了客人,通常有三种情况:

A:“是不是来杯茶?”然后给他端上去,客人接到茶客气回答:“嗯,谢谢!”,然后我们就知道客人可能想喝这杯茶。

B:“是不是来杯茶?”客人说“随便吧”,我们知道客人也许想喝这杯茶,于是也泡好端给了客人。

但是这二种情况,尽管你给客人泡了这杯茶,客人也许会喝“这杯茶”也许不会喝。我们不能逼客人喝“这杯茶”!是不是?可是你会说:他开始给你的信息是要喝这杯茶的。尽管如此,我们依然没有权利要求客人喝掉“这杯茶”,原因就是,进门时候客人也许确实想喝茶,在你泡茶,烧水的时候可能改变了主意,以此客人没有义务一定要喝“这杯茶”,不必为之前的言语和行为对后面的结果负责,这只是一杯茶。

C:“是不是来杯茶?”客人说:不用了,谢谢。这时我们知道客人不用喝茶。我们也不用为之“恼火”“耿耿于怀”。就是一杯茶!

总结一下:别逼客人喝茶;客人不喝茶;不用因为客人不喝茶而不高兴。这些结果与客人之前任何回答和暗示无关。之前的行为并不代表“同意”后面的行为!因为所有是在比较朦胧和模糊的情景下发生的。很难扯清楚。

延伸到社会恋爱婚姻问题:

“今天你和女友一起吃饭看电影逛街,一起牵手接吻等等,并不意味着同意接着就要发生性关系”你不要因为后面结果不愉快结果去强行要求,尽管前面所有发生的过程暗示你她是“同意”的。但是客人改变了主意:不想喝“这杯茶”,所以请你尊重她,别逼他喝茶.

这就是所谓“性同意”。

好了回到今天的主题:怎么看待女友出轨,该如何走出来?

我们知道所谓女友就是还没有结婚的对象,结婚以后就是“老婆”。既然是女友,不管关系是多么“铁”,还是女友而已。

女友“出轨”,只能是移情别恋。我们管这种情况叫“劈腿”。套用“性同意”概念:“女友就算相处多久,关系多么好,还是女友。并不意味着她不可以有其他异性朋友”。我们没有权利要求她,不允许她去找异性朋友除了你之外的。尽管你会说:我们一直相亲相爱,也曾经“海誓山盟”。但是我们还是没有权利去要求她。就像“尽管之前她答应你想喝茶,你也精心为之泡好,但是仍然别逼她喝茶”,这是明智的行为和选择。一切美好都是错觉!

读到这里我想你已经走出来了!

身不由己这个词?

这算遗弃?还是身不由己?

网上随意搜索“身不由己”,有了如下“异地恋”故事。照单全收实录如下:

“我和她,在一起1500天的时候,终于提了分手。我很爱她,她也很爱我;我们整整哭了一个晚上没睡着。我是浙江的,她是辽宁的,我们俩隔了大半个中国。

我们分开最主要的原因,第一,我不能跟着她去北方生活。因为大学期间我的父亲得过脑血栓,而且两年内复发了一次。我是单亲家庭也是独生子女,从小我爸把我养大,当时生病的时候连夜赶回去签病危通知书你们是不知道我有多绝望!唯一的亲人,所以我是必须要回南方工作回去照顾我爸的;我爸一个人我肯定放心不下。第二个原因,她不能来南方。她虽不是独生子女,她有个弟弟、有个妹妹。但是她爸始终不同意她远嫁,怕她受委屈,坚决拒绝去南方。她爸很宠她,如果我过去北方还可能同意我们俩,但是原因我刚刚也说了我不可能去北方的。

她说我没有错,应该照顾爸爸的。所以为了各自不耽误 ,最终决定和平分手。那晚不知道哭了多少遍;我实在是难以接受被这种现实击败的痛苦。但是我身不由己,我不愿意她因为我和家里人撕破脸皮;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不会幸福。因此彼此放手,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一个恩爱男女无奈分手的故事。男人说他“身不由己”!

提到男女无奈分手,我想起古贤韩非子的一个寓言:

有个卫国人在女儿出嫁的时候郑重教导说:“你嫁过去之后,一定要找机会多积攒些私房钱财。为啥呢?你看这社会,做人家的媳妇被遗弃回娘家的太多太多啦!不被遗弃,夫妻能够白头偕老的实属侥幸,太少太少啦!”老爸潜台词是“现实所迫、身不由己”!

他的女儿到了婆家后,果然拼命积攒私房。婆婆一看,这哪是来过日子呀?简直是来抄家啦!嫌该女子私心太重,于是把她赶回了娘家。

我想该女子带着私房钱回娘家一进门,一定会扑进老爹怀里说:“爸呀,您太英明了!事先就料定这结果了。”其实,设身处地想一想:婆婆才真是“被逼无奈、身不由己”。再深入一步思考:“多年媳妇熬成婆”,老太太怎么就那么不理解人呢?儿媳妇不过是怕被遗弃而已。能卸下她的心理恐惧,也就没这悲催结局啦!这婆婆水平不够。也不是什么“身不由己”!

人世间的所谓“身不由己”,大多数都是这一类。第一例异地恋分手看不出有多少“身不由己”。本来,“儿大不由娘”,女方有弟弟、有妹妹,难不成跟爹过一辈子吗?再说男方,父亲病势沉重,来日无多。怎么就不能克服一下短期困难呢?第二例《卫人嫁女》那个蠢爹的思维看似“现实所迫情不得已”。其实不过是“防敌成敌、防丑变丑”的古代版。

“身不由己”本意:身体不能由自己做主。引申意:指行为不能由自己支配;或者表达心里不想这么做,但实际情况、环境氛围不允许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行事。表达一种被逼无奈的状态。

所以,“身不由己”不都一样。那么,有哪些种类的“身不由己”呢?哪些是真的“身不由己”?哪些是可以解脱或者能预防的“身不由己”呢?

下面我们看看“身不由己”这个词前后怎么样搭配,有怎样不同的特定情境?分别加以讨论。

一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比如,人们经常提到的“随份子”。有的人明明自己的财力、家庭经济状况支撑不了,借钱举债也要去随行就市做人情,由人情世故、情非得已导致的身不由己。确实里面有无奈、有心酸。但是也并非完全不能克服:假如,抛弃一些顾虑和杂念,抛弃对“不懂事儿”、“不合群儿”后果的恐惧和担忧,你完全可以打破这种人为怪圈。不去“随份子”。这也就不算是真的身不由己。 时下的“官场潜规则”、“酒桌文化”大多如此。

另一种是酒后失德、身不由己。有的人确实酒后无德,行为失控:打锅摔碗、打爹骂娘、家庭暴力,甚至殃及四邻。等到他酒醒以后又万分懊悔,道歉赔偿的戏码不断重复。但当时醉酒时确实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也算是一种身不由己,但是这种“身不由己”值得商榷:明知道自己不胜酒力,酒后无德那为什么不能控制喝酒、避免醉酒呢?不喝酒就不至于有这种酒后失德的“身不由己”的后果了。这本是可预防、可避免的身不由己!这就不算是真的身不由己。是应该遭到谴责的。

真正的身不由己是“人在船上、身不由己”:你下不了船,只好船到哪儿人就到哪儿!这是真的“身不由己”。比如说你生而为人,必须承担起你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必须上养老、下养小,无可逃避。所以你必须要上学、要就业、努力工作、挣钱养家。而且,作为一个社会人还必须尽到的公民义务。要遵纪守法,按社会的行为规范、基本规则行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

是一种身不由己。你必须工作、贡献社会然后才能取得自己的那份报酬;不能幻想不劳而获 。另外,作为个公民最好还能做到见义勇为,尽一份“额外”社会责任。这是正能量的“身不由己”。是我们赞同和提倡的。

所以,“既在江湖上,都是命苦人”。多一点头脑清醒,少一点“身不由己”!

大家有同性题材的电影推荐吗?

我推荐《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在虚无和永恒之间,八十年代意大利的某处,为你沉默。

"call me by your name,I'II call you by mine"

艾利欧:奥利弗,我什么都记得。

情节简介

故事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的意大利里维埃拉,突如其来的爱仿佛林中奔跑的野兽,圈住了17岁少年艾利欧的身心,他爱上了大他六岁来意游历的美国博士生奥利弗,俩人在着迷,试探中情欲迸发,成就一段为期六周的爱恋,这段夏日爱恋,在俩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爱,让每一个被爱的人无可豁免地也要爱"这些印记在那年夏天的每一首流行歌曲里,在他寄宿期间我每读过的一本书里,在那凉爽的泉水中,更在那甜蜜的蜜桃上。

奥利弗,你让我喜欢自己,跟你在一起时的那个自己

你留给我的只有那件衬衣和吻

如果这世界有真实可言,那真实就存在于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

"你是我将死之时唯一想要说再见的人,因为只有这样,这个我称为人生的东西,才有其意义。而若我有一天听到你死去的消息,那我所知的我的生命,这个在你面前和你对话的我,也将不复存在。"

——安德烈·艾席蒙《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call me by your name

谢谢您的观看

当一个人只想独处的时候?

约翰•多恩说: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阿德勒提出“人类共同体”的概念,

都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都是群居动物,即使罗宾逊,还是那么努力地想要回到群体中。

可是,有时候,我就是想要离开喧闹的人群,独自一个人:散步、喝茶、吃饭、听音乐、阅读,甚至发呆。

不是我不合群,只是,我需要独自一个人去消化:

疲惫——社交的、工作的,一个人时可以放下必要的和不必要的礼貌与面具,真实地存在;

痛苦:无论是外在环境和因素引发的还是内在的冲突引起的,我都需要一个独处的时间和空间,不会担心有人来安(da)慰(rao )。

不是我不合群,我只是需要一个人独处去反思:思考,真的需要安静的心、冷静的头脑、空旷的环境,看清自己的道路;

不是我不合群,我只是需要一个人独处去:遇见自己、面对自己、做自己:与自己在一起,对话、玩乐,健康的自我中心;

嗯,偏内向的人,需要独处,恢复精力!

其实,独处很美的!

嫖娼者被抓通知单位?

关于通知家属。

这个当然没问题,有相关法律依据,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咱们讨论这个话题,要仔细研读法律规定中每一个字眼的内在逻辑,而不是凭感觉。

立法明确规定是“应当”而不是“可以”,说明通知程序是办案机关的义务,而非权利。

背后的原因在于,如果当违法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时候,如果不在传唤期间通知家属,家属一般都以为当事人出事了甚至被绑架了,以前办案过程中就遇到没有及时通知,结果家属去所在地刑侦部门报绑架的情况。

至于第二个问题,通知单位的事儿,并未见到相关法律依据,我认为不是很妥,但也难说违法。

很多网友提到,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设置额外的处罚和负担。

但单纯的通知行为,肯定并不等同于处罚,是否是负担也很难说。

单位的员工,尤其是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国企之类的员工,触犯法律了办案机关通知所保护的法益我认为自然大于保护当事人隐瞒所谓“隐私”的法益。

实践中,除了当事人单位敏感以外,办案人员不会闲到张着大嘴四处通知,毕竟要耗费精力呢。

包括刚才提到的第一种情况,有的时候当事人无法提供家属电话,只能向户籍地派出所联系,告知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因为这涉及程序公正问题,其实办案人员也并不想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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