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世界歌词什么意思,漂洋过海来看你的歌词是什么意思?
漂洋过来来看你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 飘洋过海的来看你
(阿鲁和娃娃相识在一次诗词大会,,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这次大会上她邂逅的一个人会改变她现在的生活状态,阿鲁是一个有家室得人,两人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台湾;当时从台湾到北京是一段比较艰难的旅程,不仅机票贵得要命而且还要经过几次转机,可以说是辗转反折。娃娃为了心爱的男友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仅是为了和男友相聚)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都曾反复练习
(亲爱的阿鲁,为了见你一面,我日思夜想,想到你该什么,该怎么做,甚至连呼吸都做到最好)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 表达千万分之一
(言语从来就不能让我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情谊,连千万分之一都不到)
为了这个遗憾 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睡去
(其实文艺青年男女相互吸引、爱慕是很正常的事情,错就错在阿橹已经有了一位美丽的法国妻子。他实不该接受娃娃的感情,可是在这份邂逅的感情面前,阿橹没有把持住自己,深陷其中,他和娃娃两人更是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遗憾就是他有了自己的妻子,无法迎娶自己)
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 在我心中无法抹去
(年轻的阿鲁有着俊郎的外表、阳光一般另人感到温暖的笑容,当然也少不了让大多数人折服的才华。优秀的阿橹立刻俘获了娃娃的心,让她彻底不能自拔了,同时清纯美丽的娃娃也深深吸引着阿橹。)
为了你的承诺 我在最绝望的时候 都忍着不哭泣
(仅是为了和男友相聚,除了认识男友的住所之外,以其它地方的了解是少之又少,可是她这么用心的付出却没能换来男友的承诺。娃娃一直希望阿橹可以离婚娶自己,可是等了那么久,阿橹并没有要离婚娶她的意思。娃娃已经有了想要放弃这段感情的意思,可是每当她想要放弃时总能想起阿橹的承诺以及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最终还是没能恨得下心。)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 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己
多盼望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以下是抄录!这是一个既感人又令人惋惜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女歌手金智娟(娃娃)参加了在台北举办的华人诗词大会,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这次大会上她邂逅的一个人会改变她现在的生活状态,甚至更是影响到了她今后的人生之路,这个人就是诗人阿橹。这个来自大陆的年轻人有着俊郎的外表、阳光一般另人感到温暖的笑容,当然也少不了让大多数人折服的才华。优秀的阿橹立刻俘获了娃娃的心,让她彻底不能自拔了,同时清纯美丽的娃娃也深深吸引着阿橹。就这样,娃娃开始了一段让她终身难忘的爱情旅程。
其实文艺青年男女相互吸引、爱慕是很正常的事情,错就错在阿橹已经有了一位美丽的法国妻子。他实不该接受娃娃的感情,可是在这份邂逅的感情面前,阿橹没有把持住自己,深陷其中,他和娃娃两人更是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诗词大会结束后,阿橹回到了北京,这段本来就应该结束故事确因为二人之间没有斩断的联系还在继续。当时从台湾到北京是一段比较艰难的旅程,不仅机票贵得要命而且还要经过几次转机,可以说是辗转反折。娃娃为了心爱的男友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仅是为了和男友相聚,除了认识男友的住所之外,以其它地方的了解是少之又少,可是她这么用心的付出却没能换来男友的承诺。娃娃一直希望阿橹可以离婚娶自己,可是等了那么久,阿橹并没有要离婚娶她的意思。娃娃已经有了想要放弃这段感情的意思,可是每当她想要放弃时总能想起阿橹的承诺以及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最终还是没能恨得下心。
直到她将自己的故事讲给好友李宗盛,这位音乐天才在听了这个故事之后突然来了灵感,一碗牛肉面的功夫就将这个故事变成了一首优美动听的歌曲,《漂洋过海来看你》。这首歌是当时娃娃真空的内心写照,以至于娃娃在录制这首歌曲时总是忍不住流泪,甚至是嚎啕大哭,导致录制工作反复了好几次。直到最后娃娃自己不断安慰自己,不去想自己就是故事是的女主角,只是单单用音乐讲一个故事,这才完成了录制。歌曲发行后,产生的很大的反响,也使得娃娃在当时小火了一把,更甚至这首歌成就了很多异地恋的年轻人,有情人终成眷属。看这自己的歌使得别人的爱情开花结果,可是自己的所期待的美好结局却是遥遥无期,她终于恨下心了断了这段没有结果情感。从此她走上了新的人生路,事业有成结婚生子,幸福一生。
再说说那个曾经让娃娃姐魂牵梦绕阿橹吧。他原名鲁荣福,本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名职工,因为文笔好还担任《松花江金融》杂志的副主编。去台北参加了华人诗词大会,在大会上大放光彩,也因为俘获歌手娃娃的心,可谓是收获满满。可是他参加诗词大会的费用是盗用公款而来的,从台湾回国后,因东窗事发阿橹失去了在银行的工作,而妻子也因为他出轨和盗用公款的事而离开了他,虽然他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妻子已经不在他身边生活,出国做生意去了。之后他一人来到北京,在出租平房内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后因生活窘迫,在1997年时,他与一名老乡一起杀害了另外一名同乡,并抢走那人身上所有的财务。结局就是因为抢劫杀人被判死刑。美好歌声之后,竟然是这样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也许每天沉浸在诗句中的诗人,思想早已经脱离了现实生活,只想着满足自己即可,其它的一概不管。正是因为有这样偏激的想法,才使得阿橹有了这样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值得庆幸的是,娃娃没有随着他走入深渊,而是早早地离开他,过上了正常的生活。这对于娃娃来说是庆幸,也是成长,只有经历过了,才会真正懂得其中的真谛。 对于所有青春正年少的女生说,执着不可怕,可是执迷不悟就真的危险了。
我想知道大家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区别对待吧。
如果是善良的人,我会尊重他、怜悯他、同情他。
如果是恶人,那就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网上有一段关于“玫瑰男孩”的纪录片。
一个气质偏女性化的男生在学校遭受老师、同学的偏见,最终在偏见中死去。
即便这个男孩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但人们对“娘”的偏见最终让男孩承受了悲惨的结果。在猛烈抨击“娘”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比起娘,对娘的偏见更可怕?
人们只会关注他们所关注的,并认为这是对的,其实,“普遍现象”不等于它很正常,“多数意见”不意味着它是对的。
知道的越少,越容易固执己见。“你懂那么多有什么用?”“你学历高有什么用?”“你嫁得好有什么用?”“你那么瘦有什么用?”“你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你婚礼弄的那么大场面有什么用?”就像是在说:你厉害,可我就是不服气,你能把我怎么样?大概是因为,她无法在现实中获得足够的优势,所以只好在舆论上立于不败之地。碰见这样的人,最好的态度是,微笑着闭嘴,用心去做事。因为无论你是不动声色的纠正,还是拿着扩音喇叭纠正,对他而言都是无济于事的。
其实,世上的怪事和怪物并不多,多的是少见多怪的人。“少见“与“多怪”往往是因果关系,归根结底还是见识太少。这种因为见识不够而固执己见的戏码,在历史上曾多次上演。
几百年前,托勒密大声宣布,“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一百多年前,银行家信誓旦旦地说,“汽车只不过是个新鲜玩具,根本替代不了马车”半个世纪之前,晶体管的发明者坚定地认为,“人类永远到不了月球”几十年前,传很统的大型计算机设备供应商很认真的说,“人们没有理由把计算机搬回自己家里”再比如,看到马有四条腿、猪有四条腿、狗有四条腿、在没有见到鸡或者大鹅的时候,有人就敢断定,鸡有四条腿,大鹅有四条腿。今天看见了一只白天鹅,明天又看见了另一只白天鹅,于是就下结论:天底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看到有人每天吸三盒烟,活到了一百岁,于是有人得出结论:“寿命的长短其实跟吸不吸烟没什么关系”女人被歧视、黑人被歧视...诸如此类,因为见识少,所以“没有见过”就认为“它不存在”,所以“我见过这样的”就代表“都是这样的”。
总结来说就是,在跪着的人眼里,站着的人都是异类,就像在笼子里长大的小鸟,会以为飞翔是一种病。嗯,不假思索无疑是最省劲的活法。
一个人最大的恶意,就是把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别人,把所有的结果理所当然用自己的臆想来解释,并一直坚信自己是对的。
其实,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有你看不惯的人,就好像有人看不惯你一样;也一定会有不认同的观念,诚如有人不认同你一样。所以我的建议是,允许别人和自己不一样,也允许别人随便是哪样。不要想着说服别人,也不要强求别人能够理解你。事实证明,绝大多数的说服都是徒劳无功的,只会让人心生厌烦,甚至产生越来越多的不顺眼。所以,与人交往时,听得清楚,说得明白即可,求同存异才是君子之交。这样的你,不会贬低别人,也不会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不再觉得又什么事情是必须要解释的,并且开始觉得不被理解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带有偏见的人,往往没有更多的生活余力去试图理解不同事物,他们甚至是固执和狭隘的。
人是分阴阳的,而阴阳是一种能量,更是一种存在,它们是可以转化的。
生命结束之后是个什么状态呢?就是阴阳分离了。在八宝山火葬场人们就能看到阴阳分离这种现象,阳的能量化成几缕青烟飘向天空,阴的能量化为骨灰被埋在了地下,一个头顶蓝天脚踩黄土的人就这样从天地间消失了。
阴阳可以随时转化,时而多,时而少。崔始源的男性荷尔蒙,就是一种极阳的体现,那么,既然有极阳的存在,为什么就不能有极阴的存在呢?从阴阳调和的论理来讲,或许中性的人才是最完满的和谐存在。身体内阴的能量多了,就让它少一点;身体内阳的能量少了,就让它多一点。只要阴阳平衡,身体也就健康了。
他们本来很健康,但是由于外部的偏见,变得不健康了。
你可以不去理解别人,但是希望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和肯定。
我们总强调“理解万岁”,但事实上,很多事情我们恐怕一辈子也无法理解,无法体会。有如小说里说的: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但这不重要,我们只需要承认每一个人可以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并做到互相尊重便是最大的善意。就像桥上的人无法理解水中的鱼一样,我们无法做到真正的设身处地。
急人所急,想人所想可能是一件难事。但是,我们如果能意识到自己可能在某些方面产生了偏见,然后力图谨慎、公正地再重新看待原来的人和事,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正如《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经典独白: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在乎你所引以为豪的所谓那些你的优势。
雪落下的声音歌词的含义是什么?
含义:这首歌听起来舒缓如落雪。实际上,越是风轻云淡的歌,所表达的情感,就越是悲痛欲绝。秦岚的声音中自带温暖属性,这种温暖,就像是富察皇后温润如玉的心性,奈何她一生从未做过坏事,却如雪落无声,纵然洁白如雪,也免不了千般苦难。愿来生,皇后只是容音,而非皇后。
有多少人喜欢老歌的?
在探讨问题之前,必须首先对题主所说的“老歌”进行一下明确的界定,才能使问题的探讨更加具体而有针对性。
所谓的“老歌”,仅仅是从歌曲所经历时间的长短来界定的,根本反映不出歌曲本质层面的特征。譬如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歌曲《洪湖水浪打浪》,自然可以称之为“老歌”了吧?
历经四十多年的歌曲《一封家书》,是否也应该称之为“老歌”了吧?
其实,从本文后边可以看到,单纯按照经历时间的长短来界定的这两首“老歌“,其实分属本质特征根本不同的两类歌曲。
前者属于具有优美旋律的真正意义上的“歌曲”;
而后者属于丝毫没有旋律美感的“说唱音乐”!
而且这“老”歌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是三十年前的歌曲可以被称为“老歌”?
还是五十年前的歌曲才可以被称为“老歌”?
因此,明确的界定“老歌”,对于本提问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过去一段时间内,曾有一类歌曲被称之为“艺术歌曲”的称谓(譬如歌曲《我爱你中国》),虽然这种称谓的科学性至今仍然有待推敲,
但它起码以歌曲的本质特征——有无优美的旋律为标准,把歌曲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大类。而且以歌曲有无优美旋律作为分类的标准,具有唯一的确定性!
以此标准划分出的类别,非彼即此,泾渭分明!
具有优美旋律的那部分即是“歌曲”;没有优美旋律的那部分就是“说唱音乐”!绝不会出现二者之外的第三种类别!
对于“艺术歌曲“以外的所谓歌曲,由于普遍缺乏作为音乐灵魂的优美动听的旋律,称其为“歌曲”,远不如称其为“说唱音乐”更切合其本质特征!如果以此标准进行分类,将不具有优美旋律的那部分“说唱音乐”,从歌曲的范围内分离出来,剩下的自然就是具有优美旋律的真正意义上的老的“歌曲”了!这样一来,题主所探讨的主体就很明确了:
题主所说的“老歌”,指的就是原来所说的“艺术歌曲“,也就是剔除了“说唱音乐”之外、具有优美动听旋律的真正意义上的“歌曲”!本文正是基于以上对歌曲的界定而展开的。
人们为什么会喜欢老歌?
其根本原因,完全在于老歌普遍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能够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人所共知,歌曲一般由“歌词”与“曲(乐谱)”两部分构成。
如果抽去了“歌曲“中的“曲(乐谱)”,剩下的则只有文字层面单纯的“歌词”。
而“歌词”除了具有文字联想意义上的优美之外,只有“抑扬顿挫”的节奏和音量的强弱之别,是没有什么“好听”与“不好听”之分的!
人们之所以喜欢老歌,恰恰是因为老歌普遍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按照曲谱在演唱歌词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乐谱”规定的优美旋律来演唱歌词!
就是说,演唱出来的歌词,已经成为词中有曲、曲中有词的歌词与曲谱的结合体了!
而这正是歌曲的演唱,与单纯的“歌词”朗诵的根本区别之所在!也是本提问的答案所在。当然了,演唱者本身所拥有的良好的嗓音条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歌曲的演唱增光添彩。
但这种增光添彩,首先是建立在歌曲本身就具有优美动听旋律的基础之上的!
而且与歌曲本身所具有的“光彩”相比,这种增光添彩的能力是有限的!
试想一下,一个具有良好嗓音条件的歌手,演唱具有优美动听旋律的歌曲《洪湖水浪打浪》,自然是优美动听!
退一步说,即便演唱者的嗓音条件不是多么好,由于歌曲的旋律本身所具有的美感,演唱出来的歌声仍然是优美动听的!
如果演唱没有任何旋律美感的《一封家书》,任凭你的嗓音条件再好,唱出的歌声仍然也不会“好听”!
这样的说唱音乐又怎么会被人们喜欢呢?
被人们喜欢的“老歌”,一般普遍具有以下的共性:
1.歌曲的歌词本身就是一首优美的散文诗,具有优美的意境,合辙押韵,朗朗上口。譬如我们熟知的歌曲《我的祖国》的歌词:
一条大河波浪宽,
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
听惯了艄公的号子,
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这是美丽的祖国,
是我是生长的地方。
在照片辽阔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明媚的阳光。
2.从曲谱与歌词的结合方面来看,曲谱中强弱拍的位置与歌词轻重音的结合,完全与歌词轻重音的朗读规律一致。就是说,在“老歌”中,曲谱中处于强拍的位置,对应的是应重读的词语;
而处于弱拍位置的,恰恰是本该轻读的词语。
以这样的词曲配置演唱出的歌声中,很容易让人听清楚歌词中唱的内容是什么!
3.每一首老歌都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这是老歌被人们喜欢的根本原因。4.生命力顽强,而且历经长时间的流传,愈久弥新。人们欣赏音乐,是为了获得美的享受,而绝非听取震天响的机械节奏,而让耳膜遭罪!
既然所谓“流行歌曲”中的说唱音乐不能给人提供美的享受,昙花一现过后立马烟消云散,也就成为流行歌曲的必然下场!
本来就是一堆口水歌式的垃圾,昙花一现过后,立马被人们扔入垃圾箱,这也是其必然的下场和最恰当的归宿!
因此,老歌本身所具有的优美动听的旋律,能够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是被人们喜欢的根本原因!你觉得爱是什么?
我爱你方式每个人对爱都有自己的定义。我也有。一些照片,一些小心情,淡淡的表达给你听。
你看得见我,所以我爱你。你需要我,所以我存在。爱很简单,爱很难得。
每天睡前念你,醒来想你, 喜欢你成习惯,像呼吸般自然和不可缺, 纵使生活没那么容易,我还是想把你放在未来里, 一生欢喜,不为世俗所及。你在就好。
日出日落我永远拍不腻。每天迎着日出上班,向着落日回家。热爱太阳热爱光热爱你,如此的。我要给你拍一辈子的日出日落。
爱情如果能够解释,世界上就不会有人因此而痛苦了。
——《比悲伤更悲伤的事》
现在没有什么值得期待了…现在我没有软肋了。现在我不用担心纠结会不会失去你了。
一直一直向着光,哪怕有时睁不开眼。还是面向太阳,向着你。
哆啦A梦那么多宝贝中,我只想要任意门。如果我有,我要去你心中看看里面藏了什么。我当然知道这世界和人不是非黑即白。可理解不代表接受。对模棱两可和混沌灰无比抓狂。
见过的最温暖的存在,是孩子们的天真,还有某个人的微笑。
我想做片自由的叶子,乘着风, 历经千山万水,飞去有你的地方。 落在你肩上 ,你拍拍肩 ,说:这叶子真好看。却不知为这瞬间,叶子漂泊了多远的路 。
爱情就像 遥遥路上,一束明亮却温柔的月光。今晚的月亮只有月牙。我想你。
你是我对这世界最美好的期待。
我曾用我的方式爱过你。至少我曾用尽力气。
其实我不是脾气很好的人。我脾气很急,又暴躁,又冲动。变脸快,不太能控制自己情绪。只要不高兴,脸上根本藏不住… 我会狮吼儿子,会对别人甩臭脸,会不耐烦…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大部分不记仇,少数记一辈子。你沒见过我那个样子。因为我对你凶不起来。只想对你笑。
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全都很耀眼,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 因为天气刚刚好。世界溢满色彩,连黑白的我也变得可爱起来。都是因为你,我眼里只有你。
真的会有那么一个人,让你一看到就微笑,让你一想到就欢喜。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停的想向他表白。他一脸嫌弃,说你傻乎乎。 你可以忍住不那么犯傻,不那么肉麻。可是就算忍住什么都不说,不言不语也全是喜欢他的声音。
我喜欢你。只喜欢你。只能是你。我喜欢你本来的样子。好的,不好的。 我真的不喜欢闻到香烟的味道,不喜欢男人在我面前抽烟。但如果是你……你想抽就抽吧。
有时怕自己对你的表白太甜腻…怕你觉我花言巧语,怕你觉我浮夸不真诚。可我爱你时,每一句喜欢都真实……我掩藏不了自己的喜欢,捂住嘴,喜欢依然从眼睛里溢出来… 我什么都不能做,除了喜欢。
时间距离都是陷阱,不能相依为命让人觉得好泄气。但我知道都已经走到了这里,就不能休息。遥远的爱着像易碎的玻璃,思念这么残酷。有时多想,提了行二话不说飞去找你。每当深夜,寂寞来袭,我更确定,我多爱你。
你是黑暗中那束光,湮灭我心底的恐慌。想抓紧你衣角,走过那些迷茫。也想做你的光,照亮你的黑夜,给你暖,给你长久的陪伴。
你不知道你有多好,你对于我来说是最好。
世界上那么多人,偏偏只喜欢你。
七月的风,八月的雨,卑微的我喜欢遥远的你。你还未来 ,怎敢老去。未来的我和你奉陪到底,你若同意,我一定去 。
雨天,心情却格外明媚。想起你说过的话,窃喜开出一朵小花。
其实安全感真的好简单啊。就是你笃定发过去的信息,会有人回。打过去的电话会有人接。你的好与不好都被喜欢。你做错的事会被原谅。你生气时会有人让步。你需要时会有人做你后盾。 当我叫你名字,你说到。世界挂满七彩虹桥。
那晚,你那34度,我说我在的这小县城零下两度,下雪了。你说别闹了。我搓着手跺着脚,站在酒店门前路灯下,给你拍了一小段雪纷纷扬扬的视频,雪花在昏黄路灯折射下有极美光晕。当地人从旁边过,看我拍下雪,乐呵呵笑。
最好的,莫过于,不管我走多远……一回头,你还在。你知道,我总会回来的。
与子同袍这句话你是怎么理解的?
我是無月,感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平王东迁,秦列诸侯公元前771年,周幽王十一年,因为周幽王宠幸美人褒姒,于是废黜了王后申后和太子姬宜臼,改立褒姒为后,褒姒的儿子姬伯服为太子。
之后,因为褒姒屡次向周幽王吹枕边风,为免夜长梦多,周幽王听取了褒姒的意见,决定加害废太子姬宜臼。
一系列消息传到废太子姬宜臼的外公申侯那里,申侯大怒,决定为自己的女儿和外孙讨回公道。申侯联络了几个小国,但恐兵力不够,又恐事后诸侯怪罪,便又暗中联络西戎,于是,西戎趁此良机,攻入西周都城镐京,在骊山下杀死了周幽王。
西周就此灭亡。
(镐京之乱,西周灭亡)
镐京动乱的消息传出,当时西周京畿周边,兵力空虚,秦国是离镐京比较近的诸侯,秦襄公在镐京动乱中,率秦国士卒奋力作战,击退了西戎,保住了周朝社稷。
周平王姬宜臼即位后,秦襄公又派兵一路护送周平王,东迁至新都洛邑,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平王东迁”。
平王感念秦襄公的功劳,与秦襄公盟誓,提升秦国为诸侯,并将西戎攻占的岐山以西土地赐封给秦国,答应秦国,只要秦国能够打下这些地方,这些地方就是秦国的了。
之后,秦国奋力攻占岐山以西地区,秦国从此开始发展起来了。
《诗经·秦风·无衣》正是创作于这一段期间。
(在秦军的一路护送下,平王东迁)
《诗经·秦风·无衣》,最早的军歌今天,我们总是称呼战友为“袍泽”,而袍泽这个词正是出自于《诗经·秦风·无衣》。
《诗经·秦风·无衣》是《诗经》中的经典诗篇,原文如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篇诗文的内容不难理解,無月简单为大家讲解一下。
袍,长袍,那个时代,中原地区的士卒作战,都是穿着长袍,非常的不方便;
泽,内衣;
裳,穿在下半身的服饰,形似裙子,俗称战裙,也很不方便作战。
今天我们说“衣裳”,其实衣是上半身,裳是下半身。
袍、泽、裳,三者共同组成了一个士卒全身的服饰。
戈、矛、戟、甲、兵:甲胄与各类兵器。
同仇:共同的仇敌,即共同的作战目标;偕作、谐行:共同作业、共同行动。
同仇、偕作、谐行都指共同行动。
整首诗简单翻译,就是“为什么说没有衣服穿呢?长袍、内衣、战裙你都可以拿去穿,把我的兵器和甲胄休整休整,与你一同杀敌,共同进退”。
短短的三句诗,读来非常简短,但是带入场景之后,感受就不一样了:
成百上千的秦国士卒,排着整齐的队列,身穿甲胄,手持兵器,整齐划一的向目标地点开拔,一路上,士卒们齐声吟唱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一遍又一遍,一直唱到人人心情激昂,一直唱到敌人面前。这就是军魂,这就是士气。
《诗经·秦风·无衣》可以算是有记载的最早的军歌了,这首军歌很好的表达了老秦人赳赳赴前线的豪气,也为后世的军人所津津乐道。
部队休整的时候,战友啊,我们可以共享衣服,甚至是内衣;部队开拔的时候,战友啊,我们共同吟唱同一个声音;作战的时候,战友啊,我们共同杀敌,你,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孤身犯险。
这就是《诗经·秦风·无衣》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了,那是一种生死与共,互不辜负的感情。
《诗经·秦风·无衣》下的老秦其实《诗经·秦风·无衣》除了抒发了军旅袍泽的深厚感情外,这首诗篇的背后,还反映了当时秦国的特殊国情,了解了秦国的这段艰苦岁月,你才会明白,也只有秦国才可能吟唱出这样的诗歌来。
秦国的先祖秦非子,当初因为养马有功,被周孝王封为附庸国,这里透露出来两个信息:
1、秦国不是周武王分封时就存在的诸侯;
2、秦国诞生之初,只是周朝的附庸国,还不是诸侯,地位比诸侯要低。
秦国最初的封地在秦邑(今甘肃省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东北地区),非子以封地为氏,故后人称其为“秦非子”,周天子又让秦非子领嬴氏的大宗,延续嬴氏的祭祀,因为这嬴氏是商朝的一方诸侯,地位比秦非子的家族要高很多,所以这是周天子对秦非子的赏赐,为的是提升他所在家族的地位。
于是秦国先祖号曰「秦嬴」,秦国的历史就这样开始了。
秦国当时主要有两个任务:
1、为周天子养马;
2、为周天子抵御西戎。
秦国当时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天然的马场,适合马匹繁衍生息,但却并没有多少耕地,加上经年累月与西戎作战,所以秦国一直都很贫穷,国力并不强大,但是战斗力却很强盛。
秦国自建立开始,百年多来,一直与西戎作战,光有记载的就有多次,秦国甚至有祖先战死在与西戎的战争当中。
周宣王的时候。秦庄公率7000士卒讨伐西戎,击败西戎并收复了犬丘,周宣王将犬丘赐给了秦国,秦至此才从一个封邑变为了两个封邑。
(平王东迁之前的秦国领土)
秦国就是这样,百年来持续征战,土地也是靠真刀真枪用鲜血换来的,这百年来,谓之惨淡经营并不为过。
一直到周室内乱,幽王死于骊山下,平王东迁,秦人才在周平王允许下,依然依靠战斗,在数代秦人的努力下,才击败了西戎,收复了歧丰之地,秦国这才开始做大。
公元前677年,秦迁都城至雍。至此,秦人经东周初年又艰辛创业近百年,终于占有关中平原大部分领土,实现崛起,成为新兴强国。
所以,战斗是老秦人百年多来的主要生活内容,老秦男儿人人皆可战,战至一兵一卒,也不放弃,不抛弃同胞,不背弃袍泽。
(公元前677年,秦国领土)
所以,《诗经·秦风·无衣》其实描绘的就是公元前677年以前的老秦人的生活,老秦人的生活就是为自己的生存也为周王室的安危的战斗,这是一个一直在战斗的民族,称其为战斗民族并不为过,《诗经·秦风·无衣》即是一首军歌,也是一首老秦人的赞歌。
無月文化,品读经典,品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