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发歌曲成都什么意思?
大概是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成都以及很喜欢你吧。
赵蕾的《成都》音乐想起时,为什么有种想流泪的感觉?
我认为我们听到《成都》之所以会有种想流泪的原因无非有以下三种原因:
第一种是他让我们回忆起了我们的故乡。人生有亲情、感情、友情、还有第四感情,那便是乡情,这种神绕梦牵的情感总是让人心里多了一份淡淡的哀愁和惆怅,多了一份守望和向往。没有人逗留他乡时会忘记自我的故乡,会总是因某件事、某种物品、听到一首久违的歌声或音乐,或在街上偶尔听到亲切的乡音,都会让心绪难平,甚至泪光盈盈。而赵雷的一首《成都》恰恰唱出了那种情怀,特别是那句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让我立马就想到了晚上我一个人在家乡的街头走时那种莫名的感觉,还有和家人一起走在那条街上时的欢快,而如今身在异乡为异客,满满的悲伤。
第二种是这首歌中的歌词有种离别的感觉。“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九月是离别的月份,因为这个月是一个毕业季,初中、高中、大学都面临毕业,而毕业有惊喜也有意外,但更多的可能是伤感吧,好闺蜜、好兄弟,小伙伴之间的离别,和天天甜甜蜜蜜的爱人之间的离别,要去到新的地方,面临和家人亲人的分别。所以,在这个月份有太多的离别,就衍生出太多的伤感,当我们再次听到这首歌时,不由自主的就触发了我们的泪点。
第三种可能是一种关于爱情的五位杂成的味道在里面,”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分别总是在九月“,唱出了一种难以割舍的爱,但又非常无奈,不得不放弃的矛盾复杂又痛苦的心情。酒能让人喝醉,但却不能让人掉泪,让人掉泪的是我们内心依依不舍的爱情。
第四种也是最为重要的主要原因:《成都》这首歌旋律舒缓,歌词刻画了许多有关成都的细节,歌曲中出现的“玉林路”等熟悉的地名,唱到了众多摇滚、民谣音乐人心爱的小酒馆。“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等歌词,引起了成都人的共鸣,也勾起了网友对成都的回忆及憧憬。一些生活中稀疏平常的小事,都变成故事,被赵雷弹唱成曲,没有花哨的技巧和华丽的辞藻,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在不经意间击中聆听者的心房。以上就是我们的见解,如有不正的还望各位批评指正,也欢迎各位一起留言讨论。
赵雷的《成都》,是什么调的?
赵雷原版歌曲《成都》是降E调/升D调。
歌曲:成都
歌手:赵雷
填词:赵雷
谱曲:赵雷
歌词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扩展资料
《成都》该歌曲收录在专辑《无法长大》中,由StreetVoice公司发行于2016-12-21,该张专辑包含了10首歌曲。
该歌曲其他版本
1、一修演唱的《成都》,该歌曲收录在专辑《成都》中,2018-10-25发行,该张专辑包含了1首歌曲。
2、甲子Leona/南枫同学演唱的《成都》,该歌曲收录在专辑《民谣》中,2017-03-28发行,该张专辑包含了1首歌曲。
一个男生让我听听,(成都)这首歌!啥意思!求解?
题主对这首歌的理解挺深刻的。爱一个人总是很容易患得患失,一点点的细微的动作,一个表情,一次不同的语气都足以让一个人惶惶不安,特别是在两人之间有矛盾的时候。 题主不要太过紧张,不一定是分手的意思,以下是我的一点点猜测,题主可以参考一下。 只是单纯的觉得这首歌很好听,里面的感情很细腻,情绪有点点偏感伤,比较符合他自己的现在情绪基调,所以和你分享。男孩子没有女孩子那么的感性和细腻,不会想的很深,对于一些东西,就是就是表面的喜欢和不喜欢的判断。这首音乐前一段时间是非常火的一首,音乐也确实好听,我第一次在滴滴车上听司机大哥放的,特意问了一下这首歌叫什么,并且请求他重新播放了一遍,之后自己私下搜索循环了很久。当时我的男朋友在旁边,心情也很好。所以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首歌而已。所以,或许他只是发现一首好的音乐,想和你一起分享。
为什么赵雷的一首“成都”会火起来?
我认为,主要还是歌词,“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昨日的温柔……”这样的歌词,非常小清新,适合年轻人的口味。也许,90后们比我们所想的要清新得多,没有那么重口味。
更深处说,这首歌确实也表达了成都这个城市的某种混合特质。小酒馆,夜生活,充斥着酒精、力比多乃至淡淡的哀愁。一代又一代青年成长起来,他们去混夜场,去喝酒、哭泣和做爱,但是每一代人又似乎有点不同,到了90后这一代,欲望形式变得更肤浅了。
成都的夜生活一直繁盛,十几年前,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更好地表达了那个时代成都人的夜生活,那是70后的夜生活。相比于现在的年轻人,70们更沉痛,所以,才会有记忆和遗忘。
张靓颖和谭维维在酒吧唱歌,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着成都80后夜生活。酒吧的演出多起来了,有很多驻唱歌手做着和她们一样的成名的美梦。她们遭受的夜场,是更消费主义的,包养与谎言充斥其间。
到了赵雷在小酒馆唱歌的时候,这个著名的音乐酒吧已经19岁了,很多摇滚歌手从这里起步,他们愤怒,他们反思,但是都不太红,他们的痛苦过于浓烈了。赵雷的歌,其实缺乏力量感,肤浅,但是这种表面的哀愁恰恰迎合了90后们的夜场感受,逢场作戏,轻投入,也不渴求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