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转过身离去歌词是什么意思,在汉语语法中美女是名词还是形容词?
名词活用有很多的方式和方法的:古汉语中的意谓性动词可由名词、形容词和极少量的动词充当,这在我国似乎已成定论了。愚见则以为名词绝无法活用作意谓性动词。人们通常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其实是名词活用作表示态度方式及动作行为的动词——愚名之曰“态度动词”。从现有的各专家和大学编写的一些古汉语语法书籍来看,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是这样下的:“在古汉语里,名词也可以用如意动。名词用如意动,意思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按:本定义中的加点号是笔者为指出并归纳各家定义的共同点而加,下列三定义同。)(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名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把宾语看成(当作)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程希岚、吴福熙主编《古代汉语》)“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也就是把宾语看做是用如意动的名词。”(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古代汉语读本》)“所谓意动用法的他动词……它表示的动作行为并不直接支配影响他的宾语,而是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马忠著《古代汉语语法》)上述四家下定义的用语虽不尽同,但不难归纳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时,对它的两条基本特点的看法是统一的。请看其一:从各家定义中,“把……看成为……”,“把……看成(当作)……”,“主观上把……看成为……”和“认为或以为……”等词语以及“意谓性动词”这一名目中,不难发现他们都纯粹在强调:名词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它仅是表示人们(一般是句子的主语)主观上的想法,即它是古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再看其二:根据他们下的定义的措辞,和他们对例句所作的译文,这类“意谓性动词”翻译成现代汉语时的译文公式有二:①把(或“将”)+宾语+看成为(或“当作”)+名词(指“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②以+宾语+为+名词(“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即“以……为……”式。让我们姑举王安石《伤仲永》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这一人们熟知的,各家较普遍引用的所谓名词作意动用的句子作为麻雀来解剖一下,看看它是否真的能为各家声称的具有上述两条基本特点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存在作例证。首先让我们看看“宾客”这两个动词是否真的是表示主语“邑人”主观想法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呢?从此句的上下文看,由于五岁的仲永能“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所以“邑人”认为仲永是一个奇才,是一个才华出众的神童,爱屋尚且及乌,何况于人?当然,人们对“神童”的生父是愿刮目敬待,热忱倍之了。“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正是作者借以表达“邑人”对“其父”的这种敬待的态度动作的。同时,作者又借“宾客”这两个原名词的本义,用比喻的手法具体写出了这一相敬态度的方式。因之,“宾客其父”四字按作者原意来说,已绝不限于“邑人”只在主观思想上对“其父”的一种表敬的心理活动,而是已化作了主语“邑人”对“其父”具有一定方式的实体可感的行为动作——“像对宾客一样地接待他的父亲”。可见,由各家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句——“宾客其父”,实则并不能为他们所声称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具有表示心理动作这一特点作证的。再如各家也视作典型例句的《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中的“孟尝君客我”一句。诚然,此句对冯谖来说,的确是表达了他的一种心理感受。但我们要指出的是:我们对此句的异议只在于“孟尝君客我”句中的“客”字在这里活用为“意谓性动词”后,是否真的表示了主语(孟尝君)的心理动作。此句中孟尝君的“客我”这一动作,若真如各家所断定的那样,仅仅是表示孟尝君在主观上把冯谖看作是客人,而对冯谖无具体可感的“食之,比门下之客“和”为之驾,比门下之车客”等接客之礼,待客之举,那么,冯谖又岂会从“食无鱼”“出无车”的满腹牢骚一转为在众人之前为孟尝君大唱其“孟尝君客我”的赞歌?论析至此,又有谁能据证否认“孟尝君客我”中的“客”字具体所指的内容是文中孟尝君“像对门下食客一样给冯谖吃鱼,像对门下车客一样让冯谖驾车”,简言之,即“像对客人一样地对待冯谖”的这一行为动作呢?故试图以此例句来证实名词活用作意动后确具有表示心理活动这一特点也是徒劳的。其次,让我们把“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代入上述意谓性动词的两个译文公式,看看这些译文的句意是不是像各家主观上所想的那样,真的与其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呢?代入译文公式①,则得其译文:“(邑人)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根据各家在上述定义中强调“主观上”又赐予其“意谓”这一名目的事实,无疑,各家都把“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看成是“邑人”的心理活动。为了说明我们和各家的分歧,我们不妨把视线暂移到现实生活中。平时,我们常可看到或听到“他们在草原上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村里不把我当外人”之类的话。但是,绝不会有人将“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不把我当外人”这样的句意理解成是“他们”和“村里(的人)”主观上的一种思维活动,而一定把它们理解成是一种具体可感的行为动作。人们都懂得:“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即是“把天当作被盖,把地当作床睡”的习惯性省略(当然,这里的动词“盖”和“睡”也可用“对待”两字代替)。它说的是“他们”生活艰辛,常在露天的草原地上过夜睡觉,连床和盖身的被子也没有。“不把我当外人”句后则省略了表行为动词的谓语“看待”,与分析“孟尝君客我”所述之理一样,若“村里(人)”对“我”无具体的“不……当外人”的看待行为,说者是不可能产生如此之感受的。由上述可得:我们现实生活中“把……看作(当作)……”是地地道道表人的行为动作的格式,故各家应用他们的译文公式①译出来的“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对待)”这类句子,事实上表示的也只能是人们的行为动作而绝不是表示心理活动的句式。也许正因为有的同志在实践中已发觉了他们给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所下的定义和由定义而派生出来的译文公式①(他们误把“把……看作……”式看成是纯属表心理动作的)难以与他们所选的典型例句的原意——表行为动作——相吻合,因而在他们著作中对例句作译时常常采用一种形似而实异的糊涂句式,把“把……看作……”式悄悄地改成了“把……看作……对待”式。上海教育学院编写的《古代汉语》“名词用作动词表示意动”一节中就恰好有《伤仲永》中“稍稍宾客其父”句的译注:“渐渐地将他的父亲作为宾客看待”。自然,该书编者原来的意图是借此例句来为古代汉语中存在着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的现像作佐证的。可是,从忠实于原文出发,在译句中明白无误地用上了表示行为动作的句中主要动词谓语——“看待”,从而也就坦率地承认了“宾客其父”确是表示行为动作的,这一结果是这些同志所始料不及的。这一译句给了他们所下的定义以有力的否定,也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实证:“宾客其父”这一典型例句证明的绝不是古汉语中有名词能活用作“意谓性动词”这一特点的存在,而恰好是它的反面。再说,“把……看作……”这一句式,在日常生活中,还有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用法。可不是吗?人们有时突遇一人,始以为是己所熟悉的某人,迅即向他打招呼。而当其人抬起头或转过身,面向自己时,则才发现呼非其人。那时,人们常会带歉地向那人说:“我把你看成某某某了,”或说:“我看错了。”可见,“把你看成某某”所表达的句意,在某种情况下,也就是“看错了”之意。有人又可能会说,你们太荒唐了,各家的译文公式,岂会包含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句意呢?且慢,同志,请重温上文所引定义:“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既然是“主观上”,那当然就难免会出现把某人或某物、某事看得不合客观事实——即“看错了”的情况。从概念上来说:“甲”就是“甲”,“乙”就是“乙”,把“甲”看成了“乙”,那当然只能得出:“看错了”这一结论。据此而论,把“其父(甲)”看作“宾客(乙)”这样的句意,岂非又可解作“看错了”?然而,这又怎能符合王安石用“宾客其父”一语的本意呢?退一步说,假如各家定义“主观上把……看成……”中确不想包含“看错了”这层含义,那么,这样的定义其科学性、严密性又是不足的。正如同志们所知,定义应是同类事物的无数事实的科学概括,定义必需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现在,上述论断既已证明“把……看作”的格式。在某种情况下,确实就是“看错了”之意,那么,我们又怎能确认这样定义是科学的严密的呢?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按照“把(或“将”)+ 宾语 + 看成为(或“看作”等)+名词(指意动用名语的原名词)”这一译文公式译出来的句子的句意有两个:一是表示行为动作的;一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它们跟专家们所下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的原意毫不相干,也就是说这一译文公式与其定义是不一致的,是互相排诉有。现在,让我们再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得其译文为“认为他的父亲是宾客”。若不联系《伤仲永》的原文,而把此句看成是在某一特定条件下的话,那是可以的。但是,要知道,理解句意是不能离开原文的。事实上,仲永的父亲绝不可能是所有“邑人”的宾客,因此,这一译文存在着表意不严密而不合原作者表意的缺陷。不仅如此,按公式②译出来的译文,有时还会产生奇绝的笑话,为了让大家易于察觉按这一公式译出来的译文的弊病,我们不妨再借用一下另一个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用的常见例句——“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来作进一层的分析。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就得译文:“假如我去世后,(人们岂不)都认为他是鱼和肉了么!”试想,“他(魏其候)”怎会是“鱼和肉”呢?若“人们”神经正常,那就绝无可能会产生这样荒唐离奇的“认为”。毋庸我们再作更多的分析,这一译文公式也不能成立是够清楚的了。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跟它自身派生出来的两个所谓应用的译文公式,竟会是这样一对仅仅由人们硬拉在一起的异类“配偶”,并竟已让它们“同居”了半个多世纪,这焉得不令人震惊!论述至此,恕我直言,各家专著中“名词可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这一说法,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至少举不出真正能与他们所下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句例。那它们究竟是什么动词呢?为了理清这类动词的特点,我们再从各家专著引几个例句:①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② 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③ 不拊爱子其民,因而贾利之。(《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④ 孟子曰:“诸候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⑤ 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史记·张耳·陈余列传》)⑥ 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⑦ 诸候用夷礼,则夷之。(韩愈《原道》)⑧ 粪土当年万户候。(毛泽东《沁园春·长沙》)以上八例中的“药”、“夫人”、“子”、“宝”、“庸奴”、“鱼肉”、“ 夷”和“粪土”,都由名词活用作动词,在句中各自作谓语。它们分别和后面的“之”、“之”、“其民”、“珠玉”、“其夫”、“之”、“之”、“当年万户候”构成动宾关系。“药之”即“像对良药一样地对待它”;“夫人之”即“像对夫人一样地对待她”;“子其民”即“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那里的老百姓”下列“宝珠玉等五组的译文同此)。从上述例句译文的加点字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类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它们翻译成白话文时有一个显见的规律:这类动用名词在译文中都以状谓式偏正词组形式出现,这一偏正词组的动词谓语都是表示态度的动作行为的“对待”“看待”等近义词;它的状语部分则表示了这个对人对物的态度方式是怎么样的,而这个“怎么样”的具体内容则由这个动用名词的原名词的比喻义来决定。这类由名词活用作兼表示态度方式和动作行为的动词,我们不妨叫它为“态度动词”。这种态度动词,放在宾语前面,表示当事人对宾语(人或事)的态度,翻译成白话时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态度动词用名词+宾语→像对名词(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简化后则得:态度动词+宾语→像对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我们认为,态度动词这一归类,不仅能纠正陈慎候的《国文法草创》到目前各家专著中给这类词所下的定义和其译文公式的大谬误,而且可以使某些误把对待方式解作使动用法或究属使动还是意动难以断定的疑难句例,迎刃而解,或许还能给大家一直认为无语法可循的难句带来答案的讯息。譬如“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此句,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的《古代汉语读本》“名词用如使动”一节中,“把它作为例句——“‘吴王我’就是‘使我为吴王’(让我做吴王),‘吴王’用如使动。”我们则认为:“吴王我”跟“使赵不将括则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句中的“将括”不同。“将军”,凡人在一定条件下均可担任。“赵括”是人,在一定条件下当然也可让他为将,故“将”作使动词用,把“将括”译成“让他做将”是正确的,而“吴王我”中,“吴王(僚)”就是”吴王(僚),“我(公若)”就是“我(公若)”,这就决定了谁也无法“使我(公若)为吴王(僚)”的。可见,这一译文根本不通。“吴王”是名词活用作使动词之说是无法成立的。《古汉语语法十讲》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用作‘使动词’”一节中,对此句先译成“公若说:‘你想让我成为吴王吗?’”译后大约编者也深感此译文语不达意,故在后面又补上一句说“意思是‘你要刺杀我吗?’”编者还愁读者费解,在这句后面又加了一个注:“(吴王僚被专诸用剑刺杀,公若见武叔用剑向着自已,知道也可能被刺杀,所以这样说)”。该书编者为了翻译一句由12个字(包括标点)组成的简单的句子,竟用了60几个字,且又不成其为译文,若所有译句都要这样费劲,岂非太难为人了?何况,又有谁会对这样的译文感到满意呢?若知“吴王”是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则可得简洁明快的译文:“(你想)像(专诸)对吴王(僚)一样地对待我吗?”两种译文,孰优孰劣,明眼人一见便知。又如“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句。有的论著说“臣妾”、“刘豫”是意谓性动词,有的则认为它们是致使性动词,双方在各自的专著中固执已见,争论不休。其实,“臣妾我”和“刘豫我”跟“吴王我”之类完全一样,它们既不是意谓性动词,也不是致使性动词,而都是表示主语对宾语的态度方式及其行为动作的态度动词,只有译作“这是想像对奴仆一样地对待我们,这是想像对(傀儡皇帝)刘豫一样地对待我们(的君主)”才能确切地译清原作的本意。《论语·颜渊》中有这么一章:“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它的对话部分杨伯峻先生在他的《论语译注》中是这样译的“孔子答道:‘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亲要像父亲,儿子要像儿子’。景公道:‘对呀!若是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使粮食很多,我能吃得着吗?’”杨先生未提如此作译的所以然。张世禄先生在他的《古代汉语》“名词用作动词”一节中,在作了与上文极类似的译文后,又补说了一段:“这里上文‘君君,臣臣’这一类的词语,很不容易解释;看到下文‘君不君,臣不臣’一类的词语,根据‘状语后的名词作动词用’的规律,作为‘君不像君’、‘臣不像臣’一类的解释,那么‘君君,臣臣’一类的词语,就连带地可以作为‘君像个君’、‘臣像个臣’一类的解释了。”这一段译文,至今虽已为大家所接受,但我们仍认为:各家能注意到这段对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用词和句式,把它们的内容译成是相对立的,这一点当然是可取的。但是,两句译文,下句合乎语法,上句则无语法可绳,仅是“连带地可作为”而已,故还是把后句视作所循语法有误,才致上句语法无以着落为宜。不然,何以有此怪现象?愚以为若把“君君……子子”都看成是动宾结构;把“[君][不]君……[子][不]子”都看成是状、状、谓结构,作谓语的两个“君”、两个“臣”、两个“父”和两个“子”,都把它认定为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那么,就可得其译文:“孔子回答说:‘像对君主一样地对待君主,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臣子,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父亲,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子女。’齐景公说:‘对呀!果真若是对国君不像对国君一样地对待,对臣子不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对父亲不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对子女不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显然,这一译文所反映出来的政治观点,恰到好处地再现了孔子其人。最后,我们还想再说几句:我们所以要提出“态度动词”这一名目,固然,主要是在于如上文所论述的,它在古汉语中确有其不可否认的,也不可它代的实用意义。其次,也还在于按黎锦熙先生“例不十,法不立”的意见,认为对这类动词,也应象对其他活用词类一样给予其同等的待遇,公认它的存在,因态度动词的例句不仅可以“过十”,欲超百也是不难的。它既拥有这么众多的“家族属员”,倘人为地不允许它们“归宗合族”,岂不是太不公允了。附录:在古汉语中,态度动词,虽然大多由名词活用后充当,但也可由形容词转来:① 市人……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信陵君列传》② 不敢以其富贵骄士。——《信陵君列传》③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史记·魏公子列传》④ 灭天理,皆在於此,不可不慎也。——《聊斋·讼狱》⑤ 夫人悦,优厚之。——《聊斋·小翠》⑥ 奈何设拜以卑之。——《韦仁约弹左仆射褚遂良》⑦ 相公厚我,厚我。——《报刘一丈书》⑧ 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谏太宗十疏书》⑨ 孙讨虏聪明仁惠,敬贤礼士。——《赤壁之战》⑩ 匈奴每入,谨烽火,辄入收倮。——《李牧史记·列传》以上十例中,“下士”、“骄士”、“ 谦(之)”、“慎(之)”、“优厚之”、“卑之”、“ 厚我”、“ 傲物”、“ 敬贤”和“谨烽火”的加点词都是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下士”即“谦下地对待士人”,“骄士”即“骄傲地对待士人”,“谦之”即“谦逊地对待士人”,“慎(之)”即“谨慎地对待讼狱”,“优厚之”即“优厚地对待他”,“卑之”即“卑微地对待王公卿相”,“厚我”即“优厚地对待我”,“傲物”即“傲慢地对待众人”,“敬贤”即“尊敬地对待贤能的人”,“谨烽火”即“小心谨慎地对待(守卫)烽火台”。据此,对照一下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的译文用词特点,两者基本相同,都是状谓式,而且这个主要谓语都是表示态度行为的动词——“对待”一类近义词;不同之处仅在于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后的译文的状语部分不用比喻义,而是在这动用原形容词后面直接地加上现代汉语中状语的标志“地”字,它的译文公式是:态度动语用形容词+宾语→形容词(即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形容词)地对待+宾语简化后则得:态度动词+宾语→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楚门的世界这个故事?
01 恐惧
想要把一个人困在原地,给他些恐惧就好了,他自然就会乖乖地自己画地为牢。
一个从小就梦想成为像麦哲伦一样的人,为什么会害怕海洋呢?
海洋本该是他的战场,可海洋却成为了他恐惧的本源。
创造者曾说, “他随时可以走,假如他稍有野心,假如他下定决心要查出真相,我们无法阻止他。”
这未必就是冠冕堂皇的假话。
这个巨大片场的出口一直都在,却被设置在了楚门最畏惧的海洋的尽头。
有些矛盾的可笑吧,创造者一边给楚门设置恐惧好彻底将他囚困,一边却给他在恐惧的另一头开了一扇小门。
真正关住楚门的,是他内心的恐惧。
真正可以解救楚门的,也只有楚门自己。
或许,我们的人生也像这个巨大的片场。
不同的是,我们是自己的创造者。
我们每个人也有着梦想,我们做着遥远的梦,幻想自己想过的生活,和想要成为的人。
我们想要逃离此时此刻所处的日子,因为它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只是我们不得不暂时忍受的。
恐惧,却也随之而来。
恐惧是一种本能,它是不断进化而来为了保护人类的手段,它保证人类生生不息地存活下去,而不是死在那些因肾上腺素暴增而犯下的鲁莽事儿里。
恐惧未必不是件好事,它让人在关键时刻理智又现实,毕竟行驶在那片看不见尽头的大海里,突如其来的风暴的确可以让你轻而易举的丧命。
很多事是相互的。
是周围的人不断地告诉你“桃源岛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还是你自己筛选出了渴望听到的声音。
当你尝试努力一把的时候,你发现一切是那么巧合地都在阻拦着你,你愤怒,却又感到奇怪的安心。
他们给了你一个可以放弃的理由,又或许是你一直想要得到的借口。
在电影的开头,楚门在镜子前自言自语,他分饰两角讲着两个攀登者的故事。
一个攀登者即将死去,他让另一个人把他的身体当作粮食。
这是楚门内心的两个自己,也是我们内心的两个自己。
一个死去,一个活着,可是究竟是哪个死去,又是哪个活着呢?
02 真实“假如再也见不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这句经典的台词,楚门一共说了三次。
第一次是在故事刚开始的时候,楚门走出家门,朝着住在他家对面的一家三口打招呼,接着挤出了他夸张的笑脸。
这时的他看起来单纯又天真,躲避着狗打开车门,听着电台前往公司,买上一份报纸和一本时装杂志,再被双胞胎按在墙上强行打广告。
一切就像创造者安排的一样,没什么差错,除了从天上掉下了那个伪装成天狼星的影棚灯。
第二次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出逃的准备。
在镜子前,他变成了宇航员,把新登陆的星球用自己的名字命名。
“免费表演一次。”没错,这是楚门的戏中戏。
他走出家门,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和往常不同,这是他表演自己的一天。
最后一次,是在与这个虚假世界的告别之时。
楚门转过身,对着天空的创造者说出了那句:
“𝐼𝑛 𝑐𝑎𝑠𝑒 𝐼 𝑑𝑜𝑛’𝑡 𝑠𝑒𝑒 𝑦𝑜𝑢… 𝐺𝑜𝑜𝑑 𝑎𝑓𝑡𝑒𝑟𝑛𝑜𝑜𝑛, 𝑔𝑜𝑜𝑑 𝑒𝑣𝑒𝑛𝑖𝑛𝑔, 𝑎𝑛𝑑 𝑔𝑜𝑜𝑑 𝑛𝑖𝑔ℎ𝑡. ”
他像往常一样夸张的大笑,做了个优雅的谢幕动作,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那扇漆黑的通往真实世界的小门。
当创造者听到这句话时,他愤怒,又震惊。
他愤怒于那个受他控制了三十年的人,再也不受他的控制。
他震惊于那个他看着出生,看着长大,一手塑造而成的人,那个他自认为 “ 我比你更清楚你自己” 的人,自己竟然并不是真的了解。
“我们看戏,看厌了虚伪的表情,看厌了花俏的特技,楚门的世界可以说是假的,楚门本人却半点不假。这节目没有剧本,没有提场,未必是杰作,但如假包换,是一个人一生的真实记录。”
创造者在片头这样介绍着他引以为傲的这部杰作。
但是,镜头里的楚门就是绝对的真实吗?
影棚里五千多个摄像头,360°没有死角地,24小时直播没有间断地拍摄,就可以真实记录下一个人的一切真情实感和所思所想吗?
他错了。
就像楚门说的那样, “你无法在我的脑子里装摄影机。 ”
在楚门的世界里,除了楚门,都是演员。
别人努力饰演着他们的角色,楚门也相同努力饰演着自己。
并不是因为他早已洞晓了一切,而是为了迎合这个世界,学会了隐藏起自己真正的内心。
镜头里的不过是他想表现出来的而已,又或者说,是他不自觉地表现出了别人想看到的东西。
而更多的,他的内心,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到底在想些什么,这些都是摄影机无法拍到的。
他那句口头禅似的问候语,他那扭曲着的夸张大笑,他害怕狗,被码头的海水吓得发抖,观众依靠这些东西拼凑出一个人来,给他定性为“这就是楚门”。
他偷偷拼凑出的照片,那个藏在地下室箱子里的秘密,这些楚门自以为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依然可以通过摄影机拍到,甚至在他怀念施维亚的时候,贴心地展示出回忆的片段。
但是,这就是完整的、真实的楚门了吗?
创造者在听到楚门最后说的这句话后,才恍然大悟——
自己花了三十年所想记录的真实也不过是自以为是的泡影罢了。
而那个他以为单纯又傻又胆小的人,已经有了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去迎接真实世界的虚伪和谎言。
是的,他输了,输得彻彻底底。
03 自洽有人说桃源岛上的人,都挺不幸的。
楚门被骗了三十年,演员们也陪他演了三十年。
这倒也像极了现实中的两类人,一种不安于自己的平凡生活,另一种觉得平凡也是一种快乐。
越来越觉得,人生从来没有什么标准和定义。
自洽,才是最重要的。
马龙与楚门从七岁就成了彼此最好的朋友,美露打算和楚门生下他们自己的孩子。
事实上,他们和楚门一样,都被困在这个巨大的摄影棚里。
但是美露在采访中说, “我的生活不分公私,‘真人表演’是我全部的生活,‘真人表演’是典范的生活,是美满的生活。”
马龙在劝楚门留下时真诚地说, “我什么地方都到过,但都不及这里。”
抛开欺骗与演员的职业素养不谈,美露和马龙的人生都是可以自洽的,他们留下是因为内心真实的喜欢与接受,那这里就不是牢笼。
对于楚门来说,他内心有着忘不掉的“施维亚”,他可以勉强留下,但他始终不会真的快乐。
有人说,在创造者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父母的样子。
他们给孩子安排好自认为幸福的生活,却从来不会在意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每个人的人生或许只能靠着自己一步步走出来,就算是走错,就算是楚门走向了那扇漆黑的小门,那小门外的生活却令他失望、悲伤,那也该让他自己去体会、后悔,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剥夺他选择的权利。记住,没有任何人该去决定你的人生,除了你自己,也没有人会真的在意。
就像结局里,观众们为了楚门鼓掌欢呼落泪,可一转眼,就有人问, “还有什么节目?看看还有什么?”
只有你自己真的明白,“施维亚”对于你,究竟意味着什么。
交谊舞中男女的肢体密切接触?
谢谢邀请:跳交谊舞的没有岁数小的,有也是极少,极少的,正经的交谊舞是没有邪念的。可男女在一起跳时间长了,就免不了会互相爱慕。这个爱慕的前提是,男人舞跳的是非常好,能把女人带好。
交谊舞,各种舞恣都离不了男女肢体的接触。比如说慢四,男人挺胸收腹搂着女人跳。三快一慢,到了转体的时候,必然的男女肢体就要接触了。人是高级动物,时间长了男女就跳出感情了。
另外,你不是夫妻去跳舞。不管男女,你选舞伴,你总得选一个你瞅着顺溜的人哪。跳舞你还不能总换舞伴,俩个人在一起跳时间长了,才能配合的好,舞才能跳好。你总换舞伴,配合的不好,你这舞跳的就没意思了。
总之,我觉得跳交谊舞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跳交谊舞还有瘾,舞曲一响,你就惦计跳。舞厅里为了跳舞经常打架,有的是夫妻打架,有的是为争舞伴打架。在我们地区跳交谊舞的大部分都是离婚的多,尤其是女人。这是我的回答。
为什么说有人的地方?
江湖到底是什么?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心就是江湖”这是日月神教任我行给出的答案;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这是张作霖给出的答案。
江湖不是细细潺流的溪水,在波澜不惊间绵延逝去;江湖不是浩瀚无垠的大海,暗礁起伏,怒浪激荡。江湖是江是湖,平静时一片风和日丽,深沉时泥沙俱下,风云搅动。
山林少烟火,江湖多血腥,有人的地方,就有爱恨;有人的地方,就有豪情侠义;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恩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君不见:
一碗酒来,干了这碗酒(乔峰和萧峰)
他,乔峰,世间一等一的人物,
端起这碗酒,荡气回肠,
干了这杯酒,大家伙儿都是自己的兄弟;
他,萧峰,竟是外族之人,
端起这碗酒,悲从中来,
干了这杯酒,恩情泯然,杀个痛快。
(乔峰,虚竹和段誉)
大哥,三弟,喝酒怎地少我一个?
家国情恨,师门大义,阴谋诡计
抵不了临阵结拜的豪情,
面对天下又何妨?
当真是天下一等一铁汉子
一段情无情了,也就不爱了。不爱了,可还痛吗(情花之毒)
入口香甜,微醺芳甜
细品之间,苦涩难耐
吐而不舍,咽而不得
情之一字,当真难忘
(程灵素和胡斐)
师父说,这毒,天下无药可治
只是他不知,我会待你这般
一口一口,一命换一命
(阿朱和乔峰)
他抱着爱人,呆坐堂前
雨过天晴,阳光微暖
带头大哥,家仇国恨,又有何干?
他爱的人,再也醒不来
她要的塞外牧马,相携到老
终究是一场泡沫
(段正淳和诸多情人)
你很美,像极了那一朵曼陀罗
快马扬鞭自奋蹄,他日携你看尽落日霞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山谷
他口口声声宝宝,宝宝
却永远只爱下一个
一份责任入了我的门便是我的人(杨过和小龙女)
身中情毒,怎敢苟活
红烛掩映,星月失辉
凤冠霞帔,强作笑颜:你说我好看不好看?
唤你:娘子,亦或是姑姑?
姑姑自然不好,娘子夫人,又太俗气
那便:龙儿,过儿吧
等到将来生了孩子,便叫:
喂,孩子的爹,
喂,孩子的妈,
只是,我们还有将来吗
(张翠山和殷素素)
师傅,素素她......
翠山,自古正邪不两立,
只是为人须心胸宽广,
正邪两字,全在心念之间,你又何惧之
师父,我懂了!
银钩魔女,魂断武当,携手而去,
垂柳扁舟,那是我们第一次邂逅,
此爱此恨天下无双。
(慕容复)
何时最快乐,
佳人在旁,少年英名?
深陷复国梦魇
我何曾有过一时一分的快乐
江湖再见江是棺材盖,湖是棺材底爱恨情仇事,皆在棺材中(陈圆圆篇)
可是我什么坏事也没做过,
连一句害人的话也没说过,
为何,大明江山,兵将百姓,都怨我陈圆圆,
我只不过不想在许多男人手中,兜兜转转。
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忍一时何曾风平浪静,
退一步,身不由己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酒与曲,情与性,
天下英雄我辈出,
唯有饮者留其名
一代枭雄,爱恨随意,
笑傲江湖,堪称绝唱
庄子说的好:“泉涸,鱼双与予处于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人同鱼儿一样,艳羡往昔在江河湖泊中无拘无束的安然自得,纵有血腥,但豪情侠义,深达我心。你问我什么是江湖,小二,来一壶酒,两斤肉,多搁葱蒜!
如果是你们如何应对?
谢谢邀请。
分析这个领导,可能是如下几种情形:1 这个企业是个私人企业,家长式作风,企业成员都有裙带关系,说话无拘无束;2 这个单位是政府机关,或是最基层的领导,如村,乡等;3 这个企业或单位或是国企,领导素质有待提高;4 你的单位不错,领导也可以,你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给单位或企业造成了损失不可弥补,才导致领导发火。
对领导这个概念,凡有一定的管理权,并带领有一定数量的职工做事或干政,小到一个村里的小组长,大到管理一个地区或省;企业里有民企,国企,合资企业和国企,只要存在管理活动,就产生大大小小的各级领导。所以,领导的内涵比较大。
言归正传,领导发火嘶吼的应当方法究竟是什么哪?根据我的工作性质,浅谈一下。
首先,我没有犯错的情况。这种情况,如果无缘无故领导对我大声嘶吼并喊骂,对不起,当时情况下会扭头就走,找一个他看不到也吼不到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呆上几个小时,静静的思考一下可能的去处,过一天再去找领导,告诉他,他就一个跳梁小丑,大爷不伺候了;然后,潇洒的离开。或找更高的领导反映问题,或跳槽离职到其他单位。因为,吼你的领导素质太差,跟着他,没有出息。
第二种情况,个人工作犯错,使单位或领导受到了损失。不管错误大小,领导对你的诟骂都必须老老实实的听着,并虚心接受,向人道歉,以求取得他的谅解,让你还有机会继续能够工作下去。因为,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有在其他人的监督和要求之下,你才能够改进你的工作方法,通过你的工作经验,更好的为单位和人民服务。领导的嘶吼是对你的包容,否则,直接开除你了。
最后,如果是在基层做支农工作的话,就应更有一颗博大的胸怀。去忍受这种批评。
只是个人的一个看法。欢迎点评。
女子割自己头发是什么意思?
关于女子断发(剪去头发)的个人了解如下:
古代女子剪发表示坚决守志,代表着忠贞的爱情《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写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古时候彼此相爱的情人,如果女子们把她自己的一绺青丝送给男子作定情物,则形同她已经把身体交给男子那样的重要信物了。
在浙南有关于“结发夫妻”有“束发托身”与“投丝慰情”的民俗。所谓“束发托身”就是在原配夫妻择日完婚时,男方要送庚帖,女方要回庚贴。庚贴上写清楚姓名、出生日子时辰和完婚时间。女方回庚帖时,附上一束头发,用红头绳扎着,作为定情托身、以身相许之物,以示结发同心,百年好合。
但若是放眼整个古代,纵观这漫长的几千年封建王朝,慢慢的我们会发现,在任何一个朝代女孩子剪头发都是比较“不单纯”的事情,就好像头发不可以随便送人一样、断头发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情,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断发是有寓意、有情况的:
第一种,属于大家都比较理解的情况,即削发为尼、断发入空门。这种情况不但适用于女孩子,对所有的男孩子而言,也是一样的。佛家将头发视作三千烦恼,所以入空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斩断三千烦恼,不在于红尘有任何瓜葛。比如《红楼梦》里的惜春就曾说“自己改天剪了头发做姑子去”,而后来贾家还没没落的时候,她就当真与这个滚滚红尘一刀两段了。想当初看电视剧刘姥姥看到已经变成尼姑的四姑娘,那个叫喊声,当真是让人伤感。
第二种,离别相赠。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在已婚夫妻或者已经订婚的未婚夫妻之间,如果一方要远行,女孩子一般会剪掉自己的一缕头发作为信物,交给丈夫(或未婚夫),以表在未来漫漫岁月里的无限相思之情。如果女孩子和男孩子之间既没有什么婚约、也没有什么实际性的关系,那么女孩子在男孩子临别时送的这根头发,基本就等于定情信物、一辈子非君不嫁了。
第三种,落后民俗。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一般是荆楚、南越一代的人们才会这么做。因为当地有一种传言,如果截短头发,就有可能抵御水中蛟龙所带来的伤害,属于比较封建迷信的行为。当然这种理念并不具备广泛性,在大多数的地区,断头发都是跟哀伤的事情有关的,保护自己、抵御风险的传说,还真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第四种,哀莫心思。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丈夫离开(死),妻子心灰意冷,剪断头发意味着一段爱情已经结束,自己心如死灰。当然这种断发真的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头发还会再长出来,虽然爱情已经远走、不会再有。
第五种,极其愤怒,断情断爱。这种情况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应该是历史上继皇后的真实处境了,就是一气之下剪了头发,什么后果、什么礼数、什么责任和表率都不管不顾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古代的女子而言,断发所需要的恒心跟自我了断的难度和勇气差不多大,甚至于还要更为壮烈一些。
所以说,对于古代无论男男女女而言,头发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若非国丧、家丧,甚至国破家亡这样的大事,一般人都不会去割自己的头发,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古代人头发都那么长的根本性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