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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我犯下罪歌词是什么意思

酝星文化谁说尘世这么累有你人间就会美百年修来同船渡万劫修来双栖飞花开生情花落泪纷纷扰扰无所谓也曾失落苦徘徊纵然风冷雨霏霏今世有缘,...

为你我犯下罪歌词是什么意思,今生有缘?

今世有缘》-云菲菲专辑:今世有缘演唱:云菲菲作词:安华、任晓峰作曲:刘亦敏出品:酝星文化谁说尘世这么累有你人间就会美百年修来同船渡万劫修来双栖飞花开生情花落泪纷纷扰扰无所谓也曾失落苦徘徊纵然风冷雨霏霏今世有缘,因为有你世事沧桑世事沧桑难得一回醉今世有缘,因为有你情愿犯下风花雪月的罪风花雪月的罪

我的真心给了谁的歌曲?

歌名:我把真心给了谁

歌词:

一个人夜里独自流泪

数着你赐给的伤悲

为什么你不懂我的憔悴

把我的幸福都给摧毁

为了爱你我不知疲惫

至少多给我点安慰

可是你却想要远走高飞

丢下我深夜难以入睡

难道爱你我犯下了罪

[我把真心都给了谁]

这样好累心慢慢枯萎

你就像带刺的玫瑰

难道爱你我犯下了罪

让我痛快的哭一回

我要的爱你无法能给

不如收下所有伤悲

为了爱你我不知疲惫

至少多给我点安慰

可是你却想要远走高飞

丢下我深夜难以入睡

难道爱你我犯下了罪

[我把真心都给了谁]

这样好累心慢慢枯萎

你就像带刺的玫瑰

难道爱你我犯下了罪

让我痛快的哭一回

我要的爱你无法能给

不如收下所有伤悲

难道爱你我犯下了罪

[我把真心都给了谁]

这样好累心慢慢枯萎

你就像带刺的玫瑰

难道爱你我犯下了罪

让我痛快的哭一回

我要的爱你无法能给

不如收下所有伤悲

历史上有哪些临死之前也要皮一下的人?

一、方孝孺。

朱棣带着大军进了南京城,建文帝朱允炆一把火把自己烧成了个千古谜团。这个时候朱棣开始清算跟着建文帝一起削藩的那帮老臣了。

其中黄子澄、铁铉这些大人物,自然是遭受了惨绝人寰的对待。至于方孝孺,其实朱棣是给过他机会的。

当时朱棣看方孝孺是个大才子,很有学问,而且他作为文人代表,如果能够带头投降的话,对朱棣稳定江山作用很大。

于是朱棣便希望方孝孺给自己干活,结果方孝孺这暴脾气立刻就上来了,他指着朱棣的鼻子就骂乱臣贼子。气得朱棣大怒:你小子不怕死?难道还不怕我株连你九族?

方孝孺这个时候的神操作来了:九族算个球!就算你这乱臣贼子诛我十族,也挡不住我一颗爱国之心!

话一说出口,那些跟方孝孺稍微有点关系的人,可就都紧张起来了。饭可以乱吃,话咋能乱说呢?于是朱棣便成全了方孝孺,诛灭了他的十族。

九族我们都能理解,这第十族是咋回事呢?按道理是没有的,但是为了迎合方孝孺临死前说的这句话,那就必须要找出来。

于是朱棣将方孝孺的老师、朋友、学生这些人,都当成十族来看待。可能他们正在家里睡午觉,啥情况都不知道就被拖去菜市口剁了。你说方孝孺这玩笑开得大不大?方孝孺的十族被诛,共计873人。

二、金圣叹。

金圣叹是著名的大才子,他本人倒是没啥单独的作品,没事儿就喜欢点评古代的文学作品。你比如说《水浒传》、《西厢记》等作品他都点评过。因此被称之为著名的文学批评家。

简单来说,金圣叹的工作,就跟现在很多的专家有点类似:东西我是造不出来,但是我知道你这东西的好坏。

当时正值明清王朝更迭期间,金圣叹也不管这些国家大事,他还在忙着给古人的书做点评。直到顺治皇帝觉得金圣叹是古文高手以后,金圣叹才第一次意识到,好像改朝换代了。

顺治帝驾崩的那一年,金圣叹带着一帮士子们到孔庙闹事,表示要弹劾吴县县令任维初贪赃枉法。结果事情闹大了,其中包括金圣叹在内的7名学子被抓,并且判处死刑。

1、给儿子的对联。

在法场上,金圣叹的俩儿子梨儿和莲子前来送别金圣叹,一个劲儿地哭。实在是把金圣叹给哭烦了,为了安抚这俩孩子,金圣叹表示:哭有啥用?我出个对联你们来对,上联是:莲子心中苦。

俩儿子鼻涕都哭出来了,哪有心思对对联呢?于是金圣叹又补充了下联:梨儿腹内酸。这上联是莲子,下联是梨儿,恰好是自己的两个儿子。而梨和离谐音,预示着自己将要离开自己的儿子了。

2、给刽子手的秘方。

临行刑前,金圣叹把身边的刽子手叫过来,表示有件事情需要交代一下。刽子手一位有什么大事,就走近了。

没想到金圣叹告诉刽子手:我快死了,但是我有一个秘方想要流传后世。花生米和豆干一起嚼,就能够吃出核桃的味道来。

这个真让人无语,自己都要被杀头了,你还有心思想这些东西。想吃出核桃味,难道就不能直接买核桃吃吗?除非核桃价格太高了,才会想到这种偏方。

等到金圣叹的人头落地以后,刽子手发现从他的耳朵里掉出来两个小纸条。一个写着“好”,一个写着“疼”,你说他皮不皮?

三、东魏大将高敖曹。

高敖曹是东魏大丞相高欢手下著名的猛将,这哥们还是个比较幽默的人。当时高敖曹在围攻金墉城的时候,被西魏丞相宇文泰带领大军击败。

落荒而逃之下,高敖曹全军覆没,唯独他本人带着家奴逃到了河阳城。结果到了河阳城底下,人家太守不肯开门放他进来。理由很简单,后面追兵太近了。

原来河阳太守高永乐和高敖曹的关系本来就不好,这回就是不肯开门让他进来。高敖曹无奈之下,只好喊着:从上面放一根绳子下来也好啊!

看来他是真的着急了,人家连一根绳子都不肯给他。无奈之下的高敖曹,只能拼了命地拿刀去砍城门,可惜他手里没个电锯,速度太慢了。

发现追兵已经来了以后,高敖曹灵机一动,就跑到护城桥下面躲了起来。可是他的家奴没来得及躲进去。

昂心轻敌,建旗盖以陵阵,西人尽锐攻之,一军皆没。昂轻骑东走河阳城,太守高永洛先与昂隙,闭门不受。昂仰呼求绳,又不得,拔刀穿阖,未彻,而追兵至。伏于桥下。:追者见其从奴持金带,问昂所在,奴示之。昂奋头曰:"来,与尔开国公!"追者斩之以去。---《北史》

这个时候锥柄质问家奴,高敖曹跑哪儿去了?家奴指了指护城桥。高敖曹长长叹了口气,知道自己无法躲过一劫了,于是跑出来伸着脖子对追兵说:来吧,送你一个开国公的爵位!就这样高敖曹的脑袋便被砍了。

四、薛万彻。

薛万彻早年跟着罗艺混,后来又跟着罗艺投降了唐朝。在迎娶了李世民的妹妹丹阳公主以后,薛万彻终于成为了老李家的女婿。

不过这哥们是个纯粹的武夫,不喜欢动脑筋去研究人际关系。而且恃宠而骄,总是仗势欺人。因此李世民将他给流放到了象州。

唐高宗李治上台以后,把自己的这位姑父又给弄了回来。结果这家伙又跑来跟房遗爱混在了一起。后来房遗爱案子爆发以后,薛万彻也受到了牵连,最终被李治判处死刑。

这个时候薛万彻的表现,那是相当大义凛然的。这就好比是去领奥运金牌一样,受死成了一种光荣的行为。

但是给他行刑的这个刽子手,却有点不给力。估计是看薛万彻太牛掰了,所以稍微紧张了一下,一刀下去没把薛万彻的脖子给砍下来。

这可把薛万彻给气坏了,他骂骂咧咧地喊道:大哥!你用点力啊!于是乎刽子手兄弟,连续砍了三刀,才把薛万彻的脑袋砍下来,这过程估计薛万彻不太好受。

参考资料:《明史》、《清史稿》、《北史》、《旧唐书》

多情的酒杯歌曲原唱?

“多情的酒杯”,是歌曲《痴情的人伤心的泪》的歌词,原唱:红蔷薇。歌词全文如下:

深夜的酒杯一个人买醉,

杯中装满相思的苦水。

曾经的承诺是那么虚伪。

伤了痛了依然永不后悔。

多情的酒杯又把我灌醉,

一杯一杯有又谁能体会,

如今的你和谁双宿双飞,

一棵真心被你无情摧毁。

痴情的人啊流下伤心的泪。

滴滴都是爱你的卑微。

只怪我把你想的太完美。

你才会把爱情撕个粉碎。

痴情的人啊流下伤心的泪。

所有回忆都是痛苦滋味。

今生的缘分只有来世追。

爱你是我冲动犯下的罪。

多情的酒杯又把我灌醉。

一杯一杯有又谁能体会。

如今的你和谁双宿双飞。

一棵真心被你无情摧毁。

痴情的人啊流下伤心的泪。

滴滴都是爱你的卑微。

只怪我把你想的太完美。

你才会把爱情撕个粉碎。

痴情的人啊流下伤心的泪。

所有回忆都是痛苦滋味。

今生的缘分只有来世追。

爱你是我冲动犯下的罪。

今生的缘分只有来世追。

爱你是我冲动犯下的罪!

可为什么一些强奸犯强奸后还要杀害被害人?

笔者认为问题中的字面意思是在讨论强奸罪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即行为人的一系列行为符合几个犯罪构成,可能存在一罪与数罪的区别。

首先,需要纠正问题中的一个误区,即强奸罪罪不至死,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因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第3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法条规定不难看出,强奸罪属于暴力犯罪,如果情节严重,也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当然,刑法条文规定是有讲究的,一般适用刑罚的时候是从前往后依次选择,就上述规定而言,一般首先想到适用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认为刑罚过轻,再考虑无期徒刑;如果认为仍然过轻,最后可以考虑适用死刑。

所以,问题中的说法应该表述为“一般而言,强奸罪罪不至死”较为妥当,也符合刑法条文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一贯做法。

其次,强奸犯实施强奸行为的动机是发生性关系,一般而言其发生性关系后就实现了自己的犯罪目的,根本无需再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如果其强奸行为既遂后又实施了杀人行为,一般而言属于“灭口”无异。

因为强奸行为发生时,嫌犯和被害人会有近距离接触,无论嫌犯如何伪装,很难躲避被害人的辨认,即使嫌犯蒙面或者带头套,但是他的体型、身高、动作和言语等都会暴露给被害人,这些都会给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提供依据。嫌犯担心罪行暴露,就会铤而走险,杀人灭口,这类嫌犯生性残暴、嗜血如命,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一般都会被判处死刑。

原因很简单,嫌犯在强奸行为既遂的情况下,又产生杀人灭口的犯罪动机,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上述适用刑罚的理论,对于故意杀人罪首先选择适用的是死刑;如果适用死刑明显偏重,就会考虑适用无期徒刑;如果适用无期徒刑仍然较重,才会考虑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杀人,既是强奸犯,又是杀人犯,当然会考虑首先适用死刑,同时其又构成强奸犯罪,更加强了判处死刑的概率,毕竟二者均为暴力犯罪,对人身和社会的危害性极大,且嫌犯杀人动机卑劣,先奸后杀,于情不容、于理不合、于法不符,可谓作恶多端、天理难容。

笔者曾代理这样一个案件:阿媚十六岁,父母在外打工,暑假自己一个人在家,经常观看黄色光碟的同村青年阿丙,受到不良嗜好的刺激,得知阿媚一人在家,遂决定强行与阿媚发生性关系。夜晚他戴上头套,翻墙入院并从窗户爬入阿媚卧室,然后拿着尖刀逼迫阿媚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期间阿媚听出了嫌犯就是同村的阿丙,在阿丙即将离开时,不懂保护自己的阿媚竟然对阿丙说:“不要以为带着头套我就不认识你了,你是阿丙,你跑不掉的!”听到这话,阿丙慌了,一不做二不休,阿丙将阿媚的嘴用布堵住,把她的手脚用床单捆住,然后用被子将阿媚活活闷死,之后将尸体投于院内粪坑,并阿媚手机盗走后翻墙逃跑。

后公安机关依据阿媚遗失的手机锁定嫌犯阿丙,阿丙归案后对自己强奸、杀人、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最后其被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分别判罚,最后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后,可能还存在这种情况,即嫌犯为了实施强奸行为,为了排除被害人反抗,采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制服,期间导致被害人死亡,因嫌犯主观上没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虽然其的强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死亡结果并不是嫌犯所追求的结果,其的目的是发生性关系,依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原则,仍然按照一罪,即强奸罪进行判处。

笔者曾代理这样一个案件:女孩阿丽上高三,下晚自习后独自一人走夜路回家,被兽性发作的光棍汉阿呆盯上,其尾随至一处偏僻的地方,趁阿丽不备,用砖头将阿丽砸晕,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阿丽苏醒并反抗,阿呆强行捂住阿丽的嘴鼻、束缚住阿丽的手脚,继续实施强奸行为,结果强奸完成后发现阿丽窒息而死,因阿呆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其捂口鼻的行为是为了排除阿丽的反抗,从而得已继续实施奸淫行为,所以阿呆依法构成强奸罪,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当然,该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结果加重犯,依法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阿呆当然不会因为判处一罪就可以在量刑方面占到“便宜”,因为对于死刑案件而言,量刑依据的是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而非单纯看罪数多少。

不分贵贱?

生而为人

演唱:尚士达

曾经说过不会抽的烟

都已经吸进肺里好几年

曾经的梦想天真无邪

后来满脑子都是为了钱

每年生日闭眼许的愿

能有几个可以灵验

人总会变 抱歉

都说生命可以不分贵贱

可有人生来就被叫做少爷

有人只能看着地面

抬头都是些肮脏的嘴脸

励志要走社会的前列

可总是败在势力的面前

肺腑之言 抱歉

我想忘了从前的一切

做一个凡事不问的俗人

从今天起远离人群

做一只狡猾的狐狸

那天我双手合十

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

我用了一半的青春

来思考做人的道理

对不起年少的自己

行千万里 再别忘了初心

都说生命可以不分贵贱

可有人生来就被叫做少爷

有人只能看着地面

抬头都是些肮脏的嘴脸

励志要走社会的前列

可总是败在势力的面前

肺腑之言 抱歉

我想忘了从前的一切

做一个凡事不问的俗人

从今天起远离人群

做一只狡猾的狐狸

那天我双手合十

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

我用了一半的青春

来思考做人的道理

对不起年少的自己

行千万里 再别忘了初心

我想忘了从前的一切

做一个凡事不问的俗人

从今天起远离人群

做一只狡猾的狐狸

那天我双手合十

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

我用了一半的青春

来思考做人的道理

对不起年少的自己

行千万里 再别忘了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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