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妙时刻歌词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爱情中需要有仪式感?
在某一期【火星撞地球】节目中,主持人问道,谈恋爱应不应该在意仪式感?
卢思浩说,在我心目中的仪式感并不是仪式,是感觉,是生活中的小情趣,那平日生活中的仪式感就是给你的生活加点糖,假如我有女朋友,我可能会买个拍立得,我给她拍照,每天或者每周都拍一组类似的,在相同场景的不一样的表情,把它打印出来,贴在冰箱上,这在我看来就是仪式感。
仪式感到底是什么呢?
01
去年情人节,是我妈妈的生日,也是我父母结婚30周年的纪念日,爸爸老早就开始计划要给妈妈一个怎样的惊喜,想了很久也拿不定主意的爸爸,偷偷来找我,想看看我有什么好的建议。
最终,我们一致决定在那一天,带妈妈去拍写真集,用照片记录下这个特别的时刻。
那一天上午,爸爸装作无意的对妈妈说,走,我带你出门去见个朋友,好久没见了,我们去叙叙旧。说完,他便出门了,妈妈跟在爸爸后面,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真是好笑极了。
到了影楼,爸爸突然拿出早已藏好的花,对妈妈说,老婆,今天是情人节,也是我们结婚30周年的纪念日,这么多年你辛苦了,今天带你来这,就是给咱们拍个写真集纪念纪念。
妈妈看着爸爸和他手里的花,顿时眼里藏满了泪水,但即便这样,还不忘说,拍这个得花多少钱啊,咱不拍了吧!
爸爸打趣道,放心,很便宜的,再说了,咱儿子出钱,你放心拍就好了。
妈妈被爸爸的话逗得合不拢嘴,而我算是吃饱了狗粮。
一直以来,老妈都是一个很节俭的人,平时更是很少给自己买新衣服,那一点积蓄都花在了我和爸爸身上,而老爸一直也是个很简单的人,但这次纪念日,老爸仿佛开窍了一般,一束普通的花,一次写真集就足以逗得老妈心花怒放。
仪式感或许就是这样,在某一个特殊日子里,带给对方不一样的甜蜜。
婚姻如此,恋爱期间更是如此。
02
我在研究生期间有个室友,他和他女朋友因为学校不同,常年保持异地的关系,有一次,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问起他和他女朋友的关系,你们老是这么异地,她会不会跟你闹啊,跟你说分手啊?他笑了笑说,异地恋哪有那么好,她以前动不动冲我发脾气,可自从我们约定好要定期去看彼此之后,一切都好了。
有一次,我打完篮球,一看手机,10个未接电话,我心想,完了蛋,她肯定又要跟我瞎闹一通。
可没想到,接通电话,她第一句话却是,小亮,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现在刚到武汉,你来接我吧。
挂断电话,我飞奔去火车站,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瞬间感觉何德何能能拥有这样一个女孩!
在那之后,我们便约定好,每个月的15号我都去看她,有时她心疼我跑得久了,她也会过来看我,我想这是我能给予她最大的安全感和仪式感了。
说的再多,不如用做的!
03
小王子里说,所谓的仪式感,是把那些普通的事和物,变得意义非凡;是用郑重其事的态度,去表达内心的庄重;是让某一天与其他的日子不同,让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在下班路上,给伴侣买一束鲜花;在某一个纪念日,亲自为对方准备一次烛光晚餐;在对方画的画上,裱一副画框;甚至只是为对方挑掉她不爱吃的香菜........
这些看似不经意地小心思,其实都是仪式感,仪式感往往并不是多名贵的礼物,而是你记得我的喜怒哀乐的那颗心。
电影【美丽人生】里,当垚多邂逅美丽的女教师多拉,说出那一句“早安,我的公主”时,所有人都在笑话他,但当他被抓进纳粹集中营后,在那样黑暗的生活下,他依然趁机在纳粹的广播里问候妻子,“早安,我的公主!”
当妻子听到那一句话,更是满满的感动,这是垚多给予妻子多拉的仪式感,哪怕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这就是我爱你最好的表达。
生活需要仪式感,普通平淡的日子因为被赋予了爱,感恩,纪念,才能显得弥足珍贵。
你觉得爱情和性的关系是怎样的?
性爱,性爱,有爱才有性,有性又会为爱增色
原理上爱与性是相辅相成的,但是鉴于感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一见钟情、婚外爱情、过时婚姻、性的需求等等盘根复杂,剪不断理还乱。
爱情和性这是近代比较热议的话题,在远古时期,人们在封建统治下,没有爱情和性的概念,只有家族和繁衍后代的意识,所以古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有了婚姻法,将婚姻上升到了法的高度,让生活在受压迫阶层的妇女得到解放,全国上下一片追逐着自由恋爱的热潮。君不见,多少参加革命耽误了娶妻生子的人士,在中国解放之日欢快的迎娶了新媳妇,一如电视剧《燃烧的岁月》中的情景,美女爱英雄,在那个年代您能说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吗?有了爱情能没有性吗?哈哈,那“多生孩子”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又怎能实现?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改革的大潮,年轻的一代人开始接触到外部的信息,外国的开放也随之而来。首先从衣着打扮上,褪去了灰、黑、黄,换上了五彩缤纷的色彩,从而出现了大喇叭裤、牛仔服、蝙蝠衫,进而风月场所,KTV、夜总会遍地开花,对性的大胆需求也慢慢的滋生了。
爱与性,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当男女相爱到一定程度,只有亲亲抱抱已无法表达之间的爱意,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进一步的发展,那也只有性的表达感觉才能更充分了,而且初入情网的青年人正值妙龄,肾上腺素发达、荷尔蒙爆棚,更容易发生性关系,这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另外不和谐的性也出现了,随着温饱问题解决了,开始有了闲情逸致就开始了思淫欲了。而改革开放带领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性的解放”,被束缚了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被冲击到一边,许多人高举思想解放的大旗行性欲之实。一时间,包二奶、找小三、一夜情、婚外恋都横行起来,随之,“性离着爱”越行越远了,没有爱的性也越来越盛行了。
性爱,性爱,性和爱情应该是美好的在一起,一如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一样,只有彼此心中有了爱才会发展的性,是值得美好的,脱离了爱,单独谈性,多少有些不自然,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愿彼此相爱的人都能享受到性爱的甜蜜,因为美好的性会增加夫妻、有情人之间的爱恋!
仪式感到底是什么?
谢邀。
仪式感到底是什么?
我们总说仪式感是生活中最好的春药,但这个仪式感似乎又是被大多数人忽视的,甚至还有人说仪式感就是鸡汤,对生活起不到任何实际作用,与其去耽误时间弄什么惊喜,不如挣钱来得直接,你怎么看?
仪式感算是个新词,经过近年来心灵鸡汤的大泡发,俨然成为包治百病的良药。但是这个词到底从何而起,个人才疏学浅,委实不知道。也许是舶来品吧,毕竟谈到“仪式感”,没有不以《小王子》中间狐狸的对话来佐证的。
让这个时刻与众不同“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一种早已被人忘却了的事。”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比如说,我的那些猎人就有一种仪式。他们每星期四都和村子里的姑娘们跳舞。于是,星期四就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园去。如果猎人们什么时候都跳舞,天天又全都一样,那么我也就没有假日了。”
让这一天或这一刻与众不同,这确实是“仪式”的一个重要功能。这种情况下,仪式其实是最直接、最外化的情感表达。
狐狸提到猎人的仪式,每周四去跳舞,这在很多人眼中与仪式何干?不过是一个生活固定的程序,在客观上给了狐狸美好的一天。于猎人而已,只是一种生活习惯而已,那么是猎人自身的生活习惯带来的舒适感,还是狐狸因为猎人休息带来的自由感,能被称作“仪式感”呢?
其实都可以。
这是一种很唯心的感觉,是人们自我麻醉、臆造出来的一种感觉。类似于精神鸦片。猎人如果到了周四,没有去跳舞,可能就会感觉不舒服,这是生活习惯慢慢让身体对精神产生了一种依赖。他不去跳舞行不行?当然可以。这问题就好像问很多抽烟的人,你不抽行不行?当然可以。我们都知道戒烟最难的是心理依赖。
对“仪式感”带来的欢愉和快感正如同此类。
假如猎人从今后周四都不去跳舞了,狐狸必须学会在这一天也要四处奔逃,他当然是不幸福的,失去了周四放假的仪式感,但是如果不这么做,丢的可就不是幸福,而是性命。
而这一天也就像在猎人枪口下逃生的每一天一样,并不会有什么不同了。虽然去跳舞未必是“仪式”,但是确实成为了让周四这一天与众不同的催化剂,让这一天被狐狸记住的原因。
而狐狸称之为“仪式”,带来的感觉就是“仪式感”。
让这个人与众不同其实生活中很多行为都是仪式,但是能否带来感觉,还看你自己对这种行为的认知,如果你认为它带来了与众不同,就会产生仪式感。比如有朋友走进你办公室,你站起身,客气地打招呼,握手,这就是仪式;比如你家里来了亲戚,你要杀鸡宰羊,去买瓶好酒来招待,这也是仪式;比如你送把求婚戒指藏在蛋糕里,然后单腿下跪,这当然更是仪式。
只不过这种种仪式中,有些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称之为“礼仪”——不做反而不礼貌了。而有些却是舶来品,比如求婚,比如超市中服务员的尾随——这对思想比较守旧的人,反而会感觉有些不适,但是在已经习惯了这些风俗行为的国家、地方,这些行为也就随意,并不会引发难堪。
我们为了一些目的,会不自觉地在直来直去的行为上附加许多不必要的行为,这些行为,与事情的本质不一定有关系,但却会给整个事件带来不同的寓意,让人觉得你很客气、你的行为很隆重、你对顾客很重视。
这就是仪式感的另一个作用,让你变得与众不同。
这种感觉,前面也说了,会随着流行而入俗,当人人都把婚戒藏在蛋糕里,当人人都习惯有人在旁边推荐产品的时候,这些仪式感的作用就会减弱、消退、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
就好像“X捞”的服务,有很多人喜欢,同样有很多人不喜欢。
将仪式感规则化,就会失去仪式本身的特殊含义。
仪式感对于个人、对于他人的作用大致如此。对于自身,其实相当于结绳记事,多一套行为,加深自己对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的概念,在脑海中感动自己。对于他人,相当于阿谀奉承,通过一套行为仪式,让他人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同寻常的重视,最终的目的当然无非就是感动她,让她嫁给你或者让你买下更多、更贵的产品。
虽然没有这些仪式,她可能同样会嫁给你,你也可能同样会买下很多东西,但是仪式感会增进亲近感,就像润滑油——结果虽然一样,过程中你侬我侬,大家开心。
当然,仪式感如果就只有这些用处,还是小瞧了它。
让一种理念与众不同有时候,仪式是某种理念的不断强化,起着文明传承的作用。
比如祭祖,是需要仪式的。这种仪式除了对先人的缅怀之外,其意义更在于给活着的人看;古代皇帝的祭天大典,也是向民众宣示自己的合法地位;古往今来的所有生意的开业仪式,更是重在给别人看。
那么这些仪式,所存在的意义,更多地是给除了你我之外的第三方观看。也正因为这种不直接对你我产生影响的效果,所以很多人会觉得这种仪式是形而上的,是虚伪的。而虚伪的东西一旦多了,就是俗气。
道学家就是非常讲究仪式的人物,为什么会落得“虚伪的道学家”,“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污名?就在于过于追求形式,教育别人,自己却不遵守,所以被老百姓所不齿。
生活中的有些仪式,在某种程度上被异化为形式,成为一般化的套路,就失去了表达情感的意义,因此这些仪式被人称为虚伪。
而仪式感在生活中发生观念冲突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就好像年青一代看老一班子的各种祭祀活动,各种规范礼仪,他们都觉得是多此一举,毫无意义。但是在老人们看来确实寄托了自己精神和情感的行为,一点都不能马虎。
其实这种事情,只需要换位思考就好了。老人们也无法理解新一代的网络语言,各种新奇的行为艺术——他们向艺术致敬,用自己的方法——这种方法和行为,何尝不是一种仪式?
都只在乎自己所能体会到的“仪式感”,又如何能理解他人?
为什么我们会说有些人矫情,而偏偏那样的人还挺多?因为在他们的生活圈子里,这种“矫情”就是常态。人们都只是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看重自己的感情,所以才会对所谓“仪式感”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看法。
小资青年看重的是一杯星巴克,老人们看重的是七月半的一碗鸡血,小孩子看重的是准点开播的动画片——青年的时间消磨,老人的情感寄托,小子们的欢声笑语,都是沉浸在各自的“仪式感”中的欢愉。
这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自然有了路。
这世上本来没有所谓“仪式感”,矫情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
喜欢独斟自饮的人是种什么心态?
有些人喜欢独酌自饮也很好理解,大致有这么几个情况:
1、其实大家一开始都喜欢与朋友一起喝酒,热闹有气氛,最重要能够增进感情。其中有些人随着年龄的增大,渐渐厌倦了与朋友们胡吃海喝的滥饮生活,但是还想喝点酒怎么办呢?那就是喜欢上了独饮,自己在家或到小酒馆,喝多少都随意。
2、因公因私外边应酬多了,喝酒也就成了一项任务和负担,很多人虽然享受过程,但也会厌烦期间的俗套。偶尔自己喝酒也是一种享受,一两个小酒菜足矣,自斟自饮,虽然貌似凄凉,可也有其中乐趣。
3、没有朋友的那种,或是酒品有问题,又爱喝两杯,只有自己自斟自饮两杯,是甜是苦,冷暖自知。
4、所谓借酒消愁愁更愁,遇到有心事的时候一个人借酒消愁也常有的事,否则也不会有这句古人名言啊!!!
各种情况不胜枚举。总之,喜欢自饮的人大有人在,心态万千,到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酒友一句话,小酌怡情,大酌伤身还容易失性,爱喝酒还是要少喝。
大家觉得来电狂响怎么样?
没有去电影院看,因为我对奚梦瑶没有一点好感。
《来电狂响》翻拍自《完美陌生人》,本土的改编总是有一个惯性——太刻意往正能量那方面靠。
包括春晚的小品剧本也是这样,《来电狂响》本来的创意是挺好的,借手机这个工具来制造人性的冲突和情节焦点,但编剧一不小心就矫情、煽情了。
很多设置,在经常看电影、电视的观众看来,简直是毫无新意,为什么呢?
因为大家已经习惯/厌恶这种套路了。
比如说:女主播跳舞卖骚就是因为家里有困难,就不能是因为女主播喜欢干这行,来钱快?
女孩最后就一定乖乖回家,不和热恋中的早恋男友回家?
聚会中的冲突,前一秒还脸红耳赤,后一秒就把酒言欢?
快递小哥那段也是故意煽情……
剧中刻意制造温馨和谐的情景,让人看得有点反胃。
其实往外扩展这些画蛇添足的细枝末节就是雪上加霜,主线情节就不靠谱。
为什么说主线情节就不靠谱呢?
因为不自然——“大家为什么一致赞同玩“把手机秘密公开的游戏”呢?”
霍思燕赞同玩,我表示理解,因为作为心理学家的戴戴(代乐乐饰演)提醒她:你老公有问题……
尽管刚刚还和网友通信息说玩个“不穿内衣的游戏”,但可以理解她为:追查老公心急,忘了这事。
佟大为赞同玩,我也勉强表示理解,虽然他有太多的秘密,但好在他的是诺基亚砖头,能避开一些信息(算是他抱有心存侥幸的心理)。
但其他人也赞同玩,是什么原因呢?
剧情在这里过渡得很不自然,毕竟其他人都有很多不为人知,不想人知的秘密,这在后来的剧情里也展示了,而且作为心理学家的戴戴自己都预言了:
往外扩展的情节也不自然:
儿媳妇想着把自己婆婆送进天堂养老院(说明婆媳关系并不好),婆婆却想着死后无论什么情况都把房子留给儿媳妇?
反正我从剧里的情节推断不出为什么婆婆这么大方……
剧情的发展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这部片的可取之处就是能再次引起人们对于“手机”这把双刃剑的思考吧?
百年孤独主要想表达什么?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代表作,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鸿篇巨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一共七代人一百年来的兴衰传奇,反映了拉丁美洲这片土地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马尔克斯在本书的创作中大量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因此本书,也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在一百年来承受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任何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家族中的很多人为打破持续的孤独状态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而告终。
这本书很难读,不仅是因为书中大量繁复的人物命名,更加难以理解的是书中充满了大量的隐喻。
书中的每一个人,以及每一个事件,都是在对现实完成某种映射。布恩迪亚家族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后的西方思潮的侵蚀,在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灭失,正是哥伦比亚,甚至是整个拉丁美洲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
家族的第一代人在筚路蓝缕中开创基业,家族的后代则因循祖先的精神将之继承和发展。家族的第二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继承了父亲的强悍精神和蓬勃欲望,奥雷里亚诺则继承了父亲的孤僻性格和聪明才智。
作为书中的主角,家族的第二代人奥雷里亚诺上校的传奇故事贯穿始终。
“奥雷连诺上校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他跟十六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这些儿子在一个晚上接二连三被杀死了,其中最大的还不满三十五岁。他自己遭到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二次埋伏和一次枪决,但都幸免于难”,最终在革命与无休止的战争中,上校杀死了自己的亲密战友,不可避免的使革命走向了停滞和反动。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这同样也是美洲轰轰烈烈的革命沉寂之后,那些昔日的英雄无奈选择。奥雷里亚诺上校一个人的命运,代表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同时也喻示了拉丁美洲人民在西方殖民主义入侵时期的命运。
他们试图融入外部世界的先进文明,渴望抛下保守落后的本土传统,但是最终所有的努力和挣扎,都像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三十二场战争一样成为徒劳。
小说最后,马尔克斯写道:“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既表达了马尔克斯对西方文明入侵拉美本土文明的愤懑和抗议,又表达了他与浴火重生的拉美人民重建家园的期待。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始终没有摆脱孤独,时间在一百年之后仿佛第一代先祖发现的那样永远停留在星期一,马孔多的一切都陷入停滞不前。直到家族中的最后一代人被刚一出生就被蚂蚁吃掉,马孔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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