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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等没人怜歌词什么意思

给了背锅侠刘某迢刘某迢真是厉害,杀生的人也不见得就是坏,众生迷时才会杀生,一旦到有一天明白众生的苦痛与恩爱,(放生杀生现录报)里面有一个放生救命的故事。于是杨序买了很多鱼卵来放生,某夜梦见佛像放光告诉他:放生得善报。...

空等没人怜歌词什么意思,吴亦凡与都美竹最新消息公布?

1.dmz没说谎啊确实是以mv女主为由约来,也x了,12月8日-次年4月保持微信联系。还给了3.2万元。

所以dmz说的是对的。酒喝了,睡也睡了,也不是吴说的就见过一面。

2.dmz其他的帖子都是虚构的,为了提升知名度自导自演的。她所谓的联系她的未成年少女们,都是背锅侠刘某迢假扮的。

谁信呢,刘某迢能弄那么多个号来扒么,何况一堆网红,还有一些小演艺圈人物,一个初中生能养出来那么多小号?

3.背锅侠刘某迢出来了,两头骗。

其一:刘某迢就是其他二十多个“受害”,都是他杜撰出来的,骗取dmz的信任。

其二:与吴亦凡律师联系的“dmz”也是背锅侠刘某迢

其三:与dmz联系的“吴亦凡律师”也是背锅侠刘某迢

初中生厉害了,顶流+顶流吴妈妈+吴律师+dmz都被他玩弄于掌心

4.dmz没说谎,18w是在退了,不过这个钱打回去打错账户了,给了背锅侠刘某迢

刘某迢真是厉害,挖了那么大一圈,就弄了18w

5.结论就是,大家都没错,吴签和dmz都摘出去了,都是背锅侠刘某迢的错。

猜测dmz手上还有实锤大瓜,不然能让她摘出去?只不过目前双方互相妥协了。

你怎样看待放生的人?

“千百年来碗里羹。 怨深似海恨难平。 预知世上刀兵劫, 但听屠门夜半声。”

世间最大的恶,莫过于夺其性命。世间最大的善,莫过于令其生还于世上。

一生向佛,清廉的白居易诗言:

莫道众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只有具有深切的悲悯之心,才写得出体察入微的诗句。众生和我们一样,有骨肉之情。杀生的人也不见得就是坏,而是因为不了解动物们身上的灵性与光辉,所以总是轻易横加杀害,取食,甚至纯粹杀来取乐。

我年幼时,也因为无知残害过性命。记得有一天晚上,因为停电,母亲点起煤油灯。昏黄的煤油灯下,钻来一只蝙蝠,竟然被我抓住了。

有人跟我说:“烧蝙蝠很好玩”,年幼懵懂的我真的那样做了。可怜的蝙蝠被我活活烧死。多年来一直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一直到近年来,某一日忽然读到清人徐谦编写的书籍(物犹如此)。

里面的故事都非常引人入胜,而且里面一篇“蝙蝠识母气”篇才深知万物皆有灵性,连蝙蝠亦有母子天性,继而痛心,自责,忏悔不已。

所以,众生迷时才会杀生,一旦到有一天明白众生的苦痛与恩爱,与我们无异时,自然会放下屠刀。

(放生杀生现录报)里面有一个放生救命的故事。

宋朝宣和年间,有个名叫杨序的生意人,二十八岁时,有一个夜梦见仙人来告诉他,他只剩下十五天的寿命了。除非救一万条性命,否则不能活。

杨序很恐惧,也很忧愁,短短十五天,上哪去救那么多性命呢?

于是仙人又指点他,佛教(大藏经)里面说,鱼卵只要没有被盐腌制过,三年之内还可以成活。

于是杨序买了很多鱼卵来放生,一个多月过去以后,仙人又来托梦说:“你已经救了不止一万条命,寿命可以延长”。

后杨序一直活了九十岁才过世。

清宣和年间,有个名叫王焕的人性命垂危。某夜梦见佛像放光告诉他:“你平日里爱护众生,放生数量过万,可以延长寿命。现传你茯苓,黄岑,地骨皮,甘草,四味煎服病可望好。家人照贴抓药,病果然痊愈。放生得善报,消灾延寿的故事数不胜数。

憨山大师功德偈言:

人既爱其寿,物亦爱其命。放生合天心,放生顺佛令,放生免三灾,放生离九横,放生寿命长,放生官禄盛。放生子孙昌,放生家门庆,放生无忧恼,放生少疾病。放生解冤结,放生罪垢净,放生观音慈,放生普贤行,放生与杀生,果报明如镜。放生又念佛,万修万人成。

放生,的确是一个学佛人殊胜的增上缘。

这些都是略提放生的福报。

当然题主提这样的题目,必定是心中有疑惑。

我说这么多也就是希望您能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放生。

再来,说一下,放生既然这么好,为什么有人对喜欢放生的人不理解,甚至反感?

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喜欢放生的人不要太迷信,虽然放生本身具有殊胜的福报力,但心中若并无怜惜万物的深切悲心,只有一心求富贵长寿的心,这样子来放生与世间的生意人并无二致,所以也难怪有人会反感。所以,出发点很重要。

第二,喜欢放生的人,会忍不住劝人不要杀生,甚至吃素。

这两件事本是善事,但也得看人说。有些人就是喜欢肉食,你放生他本不反感,你若见他不反感,就试图邀请他跟你一起做这些事,甚至劝他素食,就不太合适了。脾气温和有涵养的,当面不说你什么,脾气不好涵养差点的,估计当场说你“走火入魔”。

若他还笑你放生假慈悲,你还害他造口业。

所以说,对众生说善法也要看机缘。切记,莫见人就说,更莫强逼别人信你,听你的劝说。

做好自己的事,若你果真做得好,别人会来请教你带他一起做的。

第三就是即使放生也别危害了他人的利益。

比如说有人一次放几十万的泥鳅入某水域。这样会破坏生态平衡的。为了个人的福报,大环境都不顾,未免太自私。

甚至有人买大量的蛇,放在村庄附近,或者同一座山里。这是在害人,不是在放生。

就是因为有这些不如法的放生法门操作,也引起了一些人对学佛人的误解与偏见。

随缘放生。不刻意就好。

平日里,多一点温和,尽量顾及他人的感受,这也是殊胜的放生。

文中图源皆来自网络,侵删。

如果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杀了一个陌生人?

楼主你小子有啥想法?有句话叫做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人在做,天在看,没有百年不透风的墙。

具体到警察办案来说,作为经常看法制类破案类栏目的在下来说,还是能给你介绍一下情况的。

第一点:痕迹物证。有句话叫做凡走过就必留下痕迹,这在刑侦上,也是可以用的到的。即使在荒郊野外杀人,作案。可能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者,但是不可能不留下痕迹。比如说作案者的头发,作案者的皮肤碎屑,作案工具,作案者喝过的水瓶,吃过的东西的碎屑,等等这些东西,都可以把犯罪的真相,给它还原出来。作案工具上会留下指纹,被害者身上会留下加害者的血滴、皮肤碎屑、汗液等DNA信息。只要留下了DNA信息,这个信息是可以长期保存的,那么作案人基本上可以说就跑不掉。

第二点,信息线索。在作案之前,你总要把这个被害人叫到你所说的荒郊野外去吧,你如何把他叫去呢?最有可能的方式就是打电话,这样你们之间就会有通话记录。如果说你认识被害人,那通过社会关系可以排查到你,如果说你不认识被害人,那么你要把他叫到荒郊野外,肯定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把他骗去,比如说通过他认识的人把他叫去,或者怎么滴,这样一来,都会留下信息链上的线索。

第三点,调查工作机制。现在重大刑事案件是全国上网,全国公安系统一盘棋。你可能躲得了一时,但是你绝对躲不过一世,因为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你总要生活下去,你要生活下去,你就要有收入,要有收入,你就要进行打工,甚至乞讨等等经济活动,这样一来你就会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就会纳入公安的侦查范围。

所以最后还是奉劝一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能你能够骗得了一时,躲得了一时,但是你绝对不能躲得了一世!

李钟岳为什么不同意秋瑾就义前提出的写诀别信的要求?

秋瑾就义时年龄仅仅只有32岁,自然也有许多人为她感到惋惜,当然这里也包括当时执行这一命令的县官李钟岳。

秋瑾虽说作为女流之辈,但她当时的地位个影响力一点也不差,自幼饱读诗书,自然也就造就了她不俗的文学造诣!

即使在当时被抄家之时,面对无奈何尴尬的境遇,也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句,而我们主题,关于秋瑾就义前提出的三个条件到底是什么?

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生命即将终结的那一刻,也会尽可能满足除了死亡之外的大部分请求,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就拿这三个要求来说:

第一:准许写家书诀别。

第二:不要枭首。

第三:不能剥去衣服。

其实看来这三个条件也不足为过,并没什么不能做,或者是不可告人一说,但是为何李钟岳死活不同意第一个呢?

何况李钟岳是相当仰慕秋瑾女士的,他还经常以秋瑾为榜样,教育子女,也算是他家里孩子的精神导师了,为何要如此谨慎呢?

其实我们可不要忽略当时秋瑾被捕的原因,以及为什么就要那么仓促行刑的缘由,毕竟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当时相关政府人员给秋瑾安排的罪名是:“推翻清王朝的统治”。这样的罪名确实有点大了,毕竟威胁清王朝的统治地位,自然所有人都不敢轻视。

李钟岳仰慕秋瑾归仰慕,但是有些时候也只能是身在官场身不由己,没有办法的事儿。我觉得当时李钟岳不让她写家书的原因有三:

第一:家书的潜在危险

首先作为一名革命者,同事具有很高的学识,当然也会具有很扎实的文字功底,对于文字的把玩也了如指掌。

要是留下家书,其实能否传到家人手中都是个大问题,即使传到了秋瑾女士家死人手中,到底给谁说了什么,相信也会是许多人注意的焦点,难免不会牵连到不该参与这场风波的家人之中。

第二:其实凡事都要求我们讲究证据。

但是尽管当时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但是秋瑾女士也还是被关押起来,限制人生自由的,写家书这件事儿。

但当时李钟岳已经没有审批的权利了,毕竟他的上头已经对他有所怀疑,难免会因此被人抓住把柄惹祸上身,虽说是简单的家书,但是在那种情况下更不敢轻易为之,毕竟是政治层面的问题。

第三:时间上也来不及

尽管李钟岳不想让秋瑾死,但是最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福贵已经提前上报谎称秋瑾已经招供的革命事实,虽没有确凿的证据上头也是很快就给了行刑的批复,完全没有留任何回旋的余地。

福贵自接到手谕,就已经注意上李钟岳的一举一动了,凌晨两点接到通知,凌晨四点就已经被押到了刑场,时间上仓促,并没有给李钟岳思考的机会,更没有给秋瑾写家书的时间。

尽管并不是李钟岳的本意,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所以李钟岳即使出于本意,做了自己内心最本真的决定也已经于事无补了,其实写家书也不过是多此一举,传不到家里不说,还连累更多的人。

当然后来的结果也正如李钟岳所想的一样,不仅内心承受了极大地谴责,他的上级对他也不肯放过,仅仅就在秋瑾死后的三天后,已经被下达革职通知。

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为什么看似简单的条件,背后却有这样的故事了吧,残酷的现实,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丝毫没有人情味可言!

村空更觉水潺湲赏析?

世乱不妨松偃蹇,村空更觉水潺湲这句的意思是,世道虽乱也不妨碍松树傲慢,村里没人更感觉了水流潺潺的声音。这句运用对比手法(或以乐景衬哀情),写衡岳道中所见风景。松偃蹇"水潺援"之景于世乱"村空"中见,风景美则美,然而时局动乱,干戈四起,村庄荒凉,百姓流离,这样的景象却更令人陡觉黯然神伤。抒发了诗人对国事的忧患与感伤之意。

这两句出自宋代陈作义写的

《衡岳道中》

野客元耕崧岳田,得游衡岳亦前缘。

避兵径度吾岂忍,欲雨还休神所怜。

世乱不妨松偃蹇,村空更觉水潺湲。

非无拄杖终伤老,负此名山四十年。

《衡岳道中》陈与义

野客元崧岳田耕种,能游衡山也前缘。

避兵越过我怎么忍心,要降回休神的怜悯。

乱世不妨碍松傲慢,村空更觉水潺潺流淌。

不是不拄杖最终伤害老,背着这些名山,

小周后是如何气死姐姐大周后并上位的?

娥皇女英本是远古时候帝尧的两个女儿,姐妹两个同时嫁给了舜帝为妻。时光荏苒,转眼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南唐世家周宗有两个女儿也叫娥皇女英,这两位周氏家门的娥皇女英也嫁给了同一个人——南唐后主李煜。

南唐后主与大周后——娥皇。

“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

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裹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

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这是李煜描写娥皇儿女欢情的艳歌 《一斛珠》,娥皇姿态曼妙、风光旖旎,令人难忘的打情骂俏。通过“嚼”“唾”两个动作,让一个娇媚可爱的少女形象一下子悄生生地立在了眼前。这样风情万种的女孩子令人怦然心动,顿生怜爱呵护之情。

被历史上称为大周后的周娥皇,一次应诏入宫演奏琵琶。李璟(李煜之父)见她生得花容月貌,肤白如雪;眉弯如月,红唇似樱,细腰如柳,艳压群芳。而

弹起琵琶来纤指轻拢慢捻,技艺娴熟,曲声琮琮,如听清泉,似见飞花,使深谙音乐的中主李璟大为赞赏。把南唐宫中珍藏的国宝“烧槽琵琶”赏赐给了娥皇。

并与周娥皇的父亲定下了儿女姻缘。

就这样,在南唐保大十二年(公元954年),国色天香、才貌双全的周娥皇一身凤冠霞帔,莲步款款走进了帝王之家与锦衣华服的六皇子李煜结为伉俪。

锦衣玉食的帝王之家,拥有的是数不尽的浪漫与温馨。日光倾城。二十四岁的李煜即位南唐国主君位,周娥皇被册封为皇后,“嬖之专房”,可谓荣极恩宠。

说实在的要是李煜做一个富家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吟诗作对、逍遥自在还是可行的,但一国之君这样做,就是破家败国的昏庸君王了,注定要成为一个历史的悲剧人物。

李煜和周娥皇的宫中生活日日曼舞,夜夜笙歌 。而此时北方的后周已经换了天地,赵匡胤黄袍加身,厉兵秣马,正在做着统一全国的准备。

在雕栏玉彻的南唐后宫里,风流儒雅的君王,聪颖曼妙的妃子,夫妻俩陶醉在诗词音乐歌舞的艺术天堂里。他的笑颜美好,似阳光明朗。她的眼神温柔,似月光倾城。单纯的快乐就像是一张还没有写诗的红笺。

南唐原本就处于江南富庶之地。经过南唐开国之祖李昇实行不生战事、休养生息的政策,经济开始繁荣起来。而到了中主、后主两朝,朝野上下开始弥漫奢华之风。

司马光《训俭示康》家训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吾今日之俸岂能常有?身岂能常存?一旦异于今日,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失所。岂若吾居位,去位,身存、身亡,常如一日乎?呜呼!大贤之深谋远虑,岂庸人所及哉!

可惜司马光写给儿子司马康的家训李煜看不到,要是司马光早生几十年,或许他的这番话能震聩李煜。让他知道他的这些败家行为要不得。

据《尧山堂外记》卷四十一记载,南唐后主的内宫从来都不点蜡烛,每到夜晚就会悬起一颗大宝珠,照的一室光亮如同白昼。不知道这夜明珠是何种宝物,难道是穿越去的电灯泡💡。

据说那些在南唐后宫服务多年的宫女,后来被北宋的王公大臣挑去了。这些养尊处优的宫女,竟不习惯汴梁城那些王公大臣家里点蜡烛,说熏得眼睛疼。

这大周后既是一国之尊的皇后,又是颇有创意的“时尚达人”、“第一网红”,自然成为赚足人们眼球的“时尚风向标”。当周娥皇那“纤秾挺秀” “高髻临风”的身影在宫中飘然而过时,人们远远望去竟以为是仙女下凡。于是,不仅宫中女子都竞相效仿,也成为南唐少女们街头巷尾争相模仿的对象。

大周后香消玉殒

周娥皇在十年间,为李煜连生了三个儿子,大周后也真能生产。大周后天性慈爱,孩子们也个个乖巧俊雅,聪明伶俐。想想孩子的爹妈这么俊郎俏丽,孩子肯定错不了。

在三个孩子之间,娥皇最宠爱小儿子仲宣。这也符合一般父母的习惯,往往最小的儿子得到更多的父母宠爱。仲宣是她当皇后那年生的,此时年方四岁。初封宣城公,娥皇特别把他放在自己宫中亲自照顾,而不肯假手侍佣。

据《玉壶清话》记载,后主幼子仲宣少敏慧特异,眉目神采如画,他聪明听话,三岁的时候就可以背诵《孝经》和古杂文,还能辨识音律音奏,如此聪慧神童令人惊叹。

然而夫妻二人对幼子的疼爱却换来了一场悲剧。李煜二十八岁那年,二十九岁的周娥皇偶感风寒,因为害怕传染给才四岁多的孩子,就把孩子交给别院由保姆照管。

大周后卧病月余,丝毫不见好转。亲人们常到佛堂焚香跪拜,祈祷佛祖保佑大周后早日康复。聪明懂事的小仲宣想早日回到母亲身边,见众人这样,小仲宣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原来这样可以让母亲的病好起来呀。

有一天,小仲宣独自跑到香烟袅袅的佛堂里,见迎面香案上供奉着祭品,烛光摇曳,光影昏暗。小仲宣学着大人的样子煞有其事地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

没想到的是,此刻有一只全身漆黑的大猫正蹲伏在神龛佛像前,两只眼睛看着案上的供品。仲宣起身突然看见黑猫,吓得大叫一声。那黑猫也受到惊吓,纵身一蹿,将供桌上的长明灯打翻在地,小仲宣突然遭到惊吓,两眼翻白,昏倒在地。

人们发现后急忙送医,结果救治无效,几天后魂归而去。

李煜惊闻爱子夭折,痛不欲生。更让李煜为难的是,这事还不能让大周后知道,否则定会要了爱妻的命。

然而,仲宣夭亡的消息还是让大周后知道了。回到题目,要说小周后气死姐姐的话,可能就在这个问题上,据说,小仲宣夭折的消息是她“无意”中透露给姐姐的。

爱子如命的大周后惊闻恶耗,昏死过去,她以为是自己的病害死了儿子。经过丧子之痛与疾病的折磨,大周后的病势骤然加重。

李煜在这段时间里,像是照顾父母般细心照料周娥皇,“药非亲尝不进,衣不解带者累夕”。他时时守在娥皇的病床边,开始为娥皇病情祈祷;

玉树后庭前, 瑶草妆镜前。

去年花不老 , 今年月又圆。

莫教偏,和月和花,天教长少年。

这首《后庭花破子》词里,娥皇被比作后庭中的玉树,比作梳妆台镜边的瑶草。去年的花今年依然开得鲜艳,今年的月亮和去年一样圆……

然而,娥皇的病情终于无可挽回了。弥留之际,李煜日夜守候在她身边。她临终握住丈夫的手深情说道:

婢子多幸,托质君门,窃冒华宠,

业已十年。世间女子之荣,莫过于此。

所痛惜者,黄泉路近,来日无多,

子殇身殁,无以报德。

然后,她叫人拿来当年赏赐的烧槽琵琶和自己日常佩戴的玉环,亲自放到后主李煜手里,殷殷说道:“我的一切,都是君之所赐,只有这琵琶,是公公的遗泽;这玉环,是我母亲留给我的,都是我形影不离、最为珍爱的。现在我要走了,不能再陪伴你,就让它们代我陪伴你吧。”

说完这一切,她又奋力坐起来,亲笔写下遗嘱,请求死后薄葬。此后又静卧三天,然后又起身沐浴更衣、打扮整齐,又拿出一块玉含在嘴里,随后躺在床上,缓缓闭上眼睛。离开了人世,这一年,大周后才三十岁。这一天是964年十一月二日。

这临去世也太潇洒了,你当来世间一遭是来旅游的吗?不过看样子好像是真的来旅游的。世界风景再美,也不是属于自己的。

李煜与小周后——女英

大周后去世,到了次年正月初一才正式下葬,李煜亲自主持了追悼会,将大周后心爱的烧槽琵琶放进陵墓陪葬。并亲自写了祭文悼念亡妻,以他的才华用血泪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祭文《昭惠周后诔》。署名为“鳏夫煜”,鳏夫是指没有妻子或者丧妻的男人。

但李煜可是个闲不住的男人,当时可能有终生不再娶的决心,可是遇到一个不得不娶的女子的时候,这决心还能坚持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有一个女子把李煜从悲痛中拯救回来,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周后的妹妹女英。

因为这姊妹两个取的名字娥皇女英,就注定要延续上古大舜娶尧女的传奇。

娥皇生病期间,妹妹女英就被召来陪伴姐姐。女英比娥皇小14岁,李煜和娥皇结婚时,女英才5岁,随着经常入宫来探望姐姐姐夫。当时的小周后可是经常被姐夫抱在怀里玩耍,不但李煜喜欢,就连李煜的母亲圣尊太后也对她十分喜欢。

随着时光的流逝,当年混沌未开的小女孩已出落成15岁的袅娜少女。周女英生性活泼,美丽可爱,深得李煜母后钟氏的喜爱,时常派人接她到宫中小住。

初春,李煜来到花园,园中牡丹、芍药开得正艳,蜂蝶起舞,阳光普照,在这样的时空里,让李煜暂时忘记丧妻的烦忧。

几朵硕大的芍药十分娇艳,很像女孩子的脸庞,没错就是女孩子的脸。女英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花丛中,隐身花间,与花同美,不对!应该是比花还美。李煜发现这种俏丽青葱的脸顿时呆了。

二人四目相对,都不好意思地笑了。彼此心有灵犀,情意相投,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晚,李煜辗转难眠,眼前晃来晃去全是那如花的面容和娇笑的神情。后主不由得灵感涌动,欣然提笔,一挥而就一首《更漏子》:

金钗雀,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

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

香作穂,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

山枕腻,锦衾寒,夜来漏更残。

大姐尸骨未寒,姐夫小姨子打情骂俏,移情别恋。这世界有真正的爱吗?

李煜见女英吹笙,李煜写道:“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横欲流的从来不是“眼波”,而是“欲望”!

一日午后,李煜散步来到女英的住处,径直悄悄走进安闲静谧的画堂深闺。见女英正在午睡,美人如玉,暖香袅袅,人李煜感觉恍入天台仙境。女英长发散开,像翠云般散落在绣枕上……

蓬莱院闭天台女,画堂昼寝人无语。

抛枕翠云光,绣衣闻异香。

……

两个人,忘却了世间烦恼,抛开了人间伦理。终于走到了一起。

如果李煜能把这“色”心用在国家大事上,用在军事民政上,用在百姓疾苦上,用在励精图治上,何苦后来之苦呢!

大周后之死与小周后有没有关系呢?

回到题目,大周后到底是不是小周后“气”死的呢?

据陆游《南唐书》十六后记载:“初后寝疾,小周后已入宫。后偶褰幔见之,惊曰:如何日来?小周后尚幼,未知嫌疑,对曰:既数日矣。后恚,至死,面不向外。”

意思是说,女英进宫多日,直到姐姐病危时才去探望娥皇。娥皇看见妹妹站在床边,娥皇惊呼:“妹妹什么时候来宫里的?”天真的妹妹不会撒谎,以实相告:“来了几天了。”娥皇马上明白了,她翻身向里,不再看任何人,至死都没有转过身来看李煜一眼。

女人在这方面都是狡黠、聪明的,都有自己的“特异功能”,如果这时候女英再在姐姐伤口上“撒盐”,顺便告诉姐姐外甥仲宣夭折了,会有什么样的情况——杀人不见血啊!

夜晚时分,她让宫女取来她旧日整理的曲谱和最爱的烧槽琵琶。《恨来迟》《邀醉舞》《霓裳羽衣曲》一页一页翻去,泪水打湿了曲谱。这些都是在自己曾经最美丽的时刻所拥有的。如今镜子里的她,面色蜡黄,眼窝深陷,目光中全无往日神采。

良久,娥皇冷冷地吩咐身边的宫女:“将它们都烧了罢!”

这些曲谱曾经是她的心血所在。眼看着它们渐渐化作缕缕青烟,她闭上眼睛。让她心碎的是,那个闯入的人竟是她的亲妹妹。

其实,娥皇周后不知道,小周后与李煜之恋,其实是自己父亲周宗一手促成。他担心长女娥皇久病不愈,皇后之位就会旁落他人之手,更影响周氏家族利益。

因此,周宗亲手导演了一出姊妹同嫁,越俎代庖的宫廷剧。

唉!这样的宫廷故事其实在历代皇朝屡见不鲜。

在娥皇死后第二年,圣尊太后钟氏也死了。母亲的死在感情上沉重打击了李煜。

根据古代的礼仪,李煜必须是守制三年以表孝心,不能谈情说爱,甚至连夫妻同房也不允许。李煜必须在皇宫中度过三年带发修行的和尚生活。他与小周后自然不能马上成婚了。

开宝元年(968年)十一月初五这天,女英嫁给了守孝三年期满的李煜,被立为皇后,史称“小周后”。这一年,她恰好十九岁,这和她姐姐当初嫁给李煜时是一样的年龄。

此时,北宋赵匡胤已经“黄袍加身”八年了,正在厉兵秣马进行着统一全国的行动。可这时的李煜还在为了要更隆重体面的娶小周后而煞费苦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为了让小周后名正言顺地入主中宫,李煜命令掌管礼仪的大臣详细查阅历代帝王大婚沿革,草拟婚礼的程序。他要中书舍人徐铉后知制诰潘佑参加议定,这两个人意见不一致,争得面红耳赤。

中书令徐铉认为国难当头,财政拮据,婚礼应当从简。娶小周后是续弦不是初娶,应当尽量从简。知制诰潘佑认为这是为国家立皇后,尽管是续弦,还是应该把仪式办得隆重一些。

在讨论婚礼上是否应该奏乐时,徐铉根据周公、孔子之礼,认为皇帝婚礼是国家大事,宜严肃庄重,不能像老百姓搞得吹吹打打。潘佑以孟子说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婚礼有音乐才有气氛。

徐铉又说古时结婚即使有音乐,也不能用钟鼓这些乐器。潘佑说《诗经》第一篇就说“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如何不能用?

在婚礼上是否应该男女交拜,两人意见也相反。徐铉认为要严格按照古书上所说程序夫妻交拜。潘佑却认为天子跟普通人不一样,只有别人拜他,哪能他拜别人,对皇后也是如此。

李煜毕竟宠爱小周后,生怕婚仪简单会委屈了她,因而不顾国家财力困乏而采纳了潘佑的意见,于是宫廷上上下下,全力以赴地为皇上婚仪作准备。

小周后在婚礼前几天被偷偷地送回扬州娘家。李煜在小周后将来所要居住的后宫进行了精心修饰。

李煜和小周后的婚礼事先昭告于世,妇孺皆知。大婚那天,金陵城里热闹非凡。李后主与小周后的风流韵事早已在民间流传。迎亲这天,天刚放亮,金陵大街就挤满了围观人群。屋顶上和街道两侧的大树上观看。几处年久失修的危房发生了坍塌,致使多人死伤,还出现了踩踏事件,这样的婚姻似乎也在预示着什么。

从此,小周后成为李煜心头的最爱。

李煜也不管南唐国势江河日下,日渐衰落,对国事失去了兴趣。而专心致志地沉浸于玩乐之中,对小周后更是百般宠溺。之前大周后的“专房之宠”在小周后这里得以延续。

然而现实并不是李煜想的那样,宫外的局势一天天地发生着变化。963年,宋平荆南;965年,宋灭蜀;971年,宋灭南汉。就在李煜还在醉心于吟诗赏月、弹词弄曲的时候,赵宋的大军已经一步步逼近了。

964年,大周后去世,宋太祖派遣使者魏丕来吊丧,实际上是来探听虚实。情商高智商低的李煜邀请魏丕登楼赋诗,希望在诗词上压倒对方。[捂脸]也是服李煜了,这帝王当得水平,要在诗词歌赋上压倒别人,大有“驴不胜怒,蹄之”之势。

不料魏丕颇有文才 落笔成章,中有一句:“朝宗海浪拱星辰”,暗喻李煜以臣侍宋,以小事大;另有一句“莫教雷雨损基局”,告诫南唐后主要诚心诚意侍奉宋朝皇帝,以免国破家亡。

北宋开宝元年(968年)六月,李煜派遣胞弟从善赴宋朝朝贡,进贡珍宝数倍于前,以满足大宋的胃口,讨好赵匡胤。

然而赵匡胤的雄心,其实这些宝物能够满足的,赵匡胤要的是你南唐的江山社稷,是帝王基业,是归于大宋版图。

此时的李煜才渐渐地明白要想长治久安,要想歌舞升平,不是靠诗词歌赋、美女佳人能留得住的。

赵匡胤扣留李煜的弟弟从善为人质,为了假借从善之手劝降李煜,又是封官,又是许愿,赵匡胤本是节俭之人,却赐从善以豪宅,并且花了大笔银子给李煜修缮了精美绝伦的礼贤宅。

而此时南唐一些有识之士纷纷上书,劝谏李煜,潘佑看到国势日危,群臣却麻木不仁,无所作为,便给李煜连上七道奏疏,不见李煜有任何反应,便递上辞呈,表示挂冠归田。

李煜就免了他所有官职,却又不放他归田,命他留在京师,负责编修国史。潘佑十分恼怒,又把第八道奏疏呈上,奏疏中,潘佑以历史上有名的亡国昏君桀、纣来比喻李煜。

其实,这不是比喻,李煜就是桀、纣一流,只不过他没那么残忍,会做一些令人心动的靡靡之词,来引发后人男女爱情的泛滥,李煜是桀纣,大周后、小周后何尝不是妹喜、妲己呢!

随着潘佑、李平的自缢身亡,南唐已经是人心惶惶、岌岌可危了。

开宝七年(公元974年)九月,宋太祖赵匡胤下诏山南东道节度使潘美、颍州团练使曹翰、侍卫马步军都虞候刘遇从江陵出水师沿江东下,义成军节度使曹彬、侍卫马军都虞候李汉琼等人挥师南进,拉开了歼灭南唐的战争。

经过一年的围困金陵已经油枯灯尽。李煜意欲蹈火自焚,被身边侍卫救下。面对兵临城下的宋军,李煜已没有主见。

此时围城的曹彬却没有下令攻城,反而声称因病卧床,闭门谢客。副帅潘美不解。原来曹彬担心众将不听招呼,城破之日屠城,他要众将盟誓,破城之日,决不妄杀一人。众将承诺,焚香盟誓后才下令攻城。

公元975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城破,攻入皇宫。

而此时在后花园中,李煜正在和小周后一起填《临江仙》一词。当听到内侍进奏城破后,李煜徒然掷笔,传谕召近臣齐聚澄心堂商议投降一事。

宋军破城后,因为曹彬谨遵宋太祖的命令,严令部下不得入宫骚扰内眷,并约束部下,退到辕门以外,列好队伍,等待南唐君臣出城纳降。

北宋开宝八年十一月底,李煜率领群臣开门出降。

离开金陵这天,江边岸上百姓送别的多达万人,船上女眷与岸上送别的百姓一齐痛哭失声,许多人呼喊他。小周后女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泪水长流。

李煜和小周后住在礼贤宅,每日美酒为伴,可好景不长,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十月二十日,赵匡胤不明不白地离世,太宗赵光义继位。

小周后之死

小周后入宋后,被封为郑国夫人,得随列入宫觐见。赵光义便让小周后等南唐“命妇”到宫中拜见后宫嫔妃,谁知道这一去就是好几天——赵光义乘机让小周后留宫陪寝。

小周后自然拒绝。赵光义当时不到四十,见到小周后色心顿起,如狼似虎地扑上去。小周后惊叫着逃跑,抵死不从。赵光义命四名宫女上前抓住小周后把衣服扒掉,强行按到床上……

最令人发指的是,赵光义居然还让宫中的画师将现场画下来,这就是在野史上有名的《熙陵幸小周后图》。这赵光义是不是有“窥视癖”。

一乘轿子把面色冷漠、颜容憔悴的小周后抬回来时,内心的高贵已经被野蛮残暴摧残的荡然无存了。

李煜站在一边唯有沉默,内心却翻滚着羞愧、悲愤、耻辱……可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亡国之君,连命都会随时丢掉,还有什么办法,什么尊严呢?

赵光义也尝到了甜头,三番五次召小周后入宫侍寝。

迫于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夫君和自己能够平安度日,小周后不敢不从。这个可怜的江南女子,只能承受来自于失去尊严的委屈。每次从宫中回来,都要捶胸顿足,抱头痛哭。

此刻以诗词见长的李煜又要做诗了,不过这是亡国之诗:

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月初七,这天是李煜的四十二岁生日,正值七夕。

小周后女英及其他所有入宋的嫔妃宫娥都凑在一起,为李煜祝寿。她们吹笙抚琴,歌舞助兴。真是一群没志气、少廉耻的亡国之徒,这个时候还能提起兴趣来。

李煜神情恍惚,喃喃地说:“好久没这么热闹了。记得有一年生日,我们在移风殿里庆祝。布置得恍如仙境一般。那是‘锦洞天’ 。”

小周后轻轻叹息道:“昔日的繁华,谁能轻易忘记呢?”

正说着,嫔妃们围过来,轮流向李煜敬酒,李煜强颜欢笑,一一接受。

醉意袭来,他眼前浮现往日自己在金陵时的情形。抚今追昔,感慨万千,当下要来纸笔,一挥而就,最出名的《虞美人》跃然纸上: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词与明朝杨慎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如出一辙。可惜悔之晚矣,悟得太迟。

没想到这首《虞美人》,竟成了李煜的“绝命词”。李煜写完,感觉不错,就把它交给宫娥们演唱,自己也击节相和。

唱着唱着,每个人的眼睛上都了一层泪花——今夕何夕,如此断人肠!

这词、这事,当然逃不过宋太宗赵光义的耳目。赵光义心头不禁怒气横生,他召来赵廷美,把一壶毒酒让他赐给李煜,说是给李煜祝寿。

赵廷美爱好诗词文学。平素与李煜谈得来,并不知道内情。他当下提酒来到礼贤宅。两个人谈得很畅快。

赵廷美走后,李煜喝下了赵光义赐的这壶酒,药性很强,度数够高,刚入肚,就五内俱焚,全身痉挛。

李煜心里十分清楚,自己的大限到了,几次在江南舍不得的生命,终于要画上句号。此刻,最割舍不下的,还是当年“手提金缕鞋”的那个漂亮女子。

在痛苦中挣扎着的李煜眼泪汪汪,倒在了惊恐万状的小周后怀里。就在公元978年七月七日的夜里,那个可怜的一代词宗,经受精神折磨后悲惨死去。

生于七夕,终又魂归七夕,生命的轨迹从起点又回到终点,宛如一个人让人惊叹的圆。不过这个圆不圆满,本来不应该这样的。

宋太宗赵光义

小周后看到丈夫的惨死,悲恸欲绝,哀嚎不已。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离分。这一天,他刚好42岁。李煜死后,葬于北氓山。宋太宗辍朝三天,特追封他为吴王,赐太师称号,并令江南旧臣为后主作墓志铭。

徐铉在他的墓志铭中说:“赏人之善,常苦不及;掩人之过,惟恐其闻……”

清冷的月光下,女英一遍又一遍地吹奏着凤箫,却只是教人添怨忆,更加断愁肠。

她痴痴念着夫君留下的这《虞美人》,她深叹,清眸泪流。曾经他走进了她年少时的青春梦中;而现在他的身影、如今他的笑容在尘世之中无处可觅。

她默无一言,面色凝重,手持三尺白绫,缓缓走向了深院角落里那株古老的槐树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本来不想给他们歌功颂德的,可还是不知不觉被带入了人性的情感之中。可毕竟李煜与小周后是人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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