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一期的《乘风破浪第三季》里,“王心凌组”凭借《星星点灯》的舞台表演夺得第一,然而这事却引起了原唱郑智化的关注,郑智化对于歌词被改表示愤怒。
原来在王心凌这次唱的《星星点灯》里,原歌词“是肮脏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被改成“是晴朗的一片天,总是看得见”。
很明显这两句歌词的意思完全是背道而驰,郑智化的愤怒似乎可以理解,真相是这样吗?
如果这首歌是浪姐团队未经作者同意私自改动,那确实不礼貌,这里要注意字眼,是不礼貌,因为制作方很有可能已经购买了歌曲的完整版权包括改编权,理论上他们可以进行改编。但也有一种情况,就是版权中不包含改编权,只能使用原作,未经同意改编那就是侵权。
不过这次的事件还不是版权范围的问题,而是网友发现,这首歌在3年前就已经改了,而且是央视改的。
而当时修改的背景是因为原歌词过于灰暗,为了上晚会,做出的改动,如果不改,这首歌根本上不了晚会。而在最近几年,大家传唱的也是改过词的版本,从这点上看,浪姐的节目组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反而到了郑智化的身上,3年前被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声?如今浪姐热度高,这首歌再次被大家注意,他却发文控诉,有网友说他蹭热度,也有网友说他欺软怕硬。
有人会说,未经原作者同意改编歌曲属于侵权,这里面就涉及到版权细节,因为音乐版权的权利多达16项,改编权属于其中一项,它可以打包出售,也可以分项出售。
像浪姐这种节目,必然是要对歌曲进行比较大幅度的修改的,所以应该不会为了省钱而没有购买改编权。
购买了改编权以后,即使原作者不喜欢,那也是没办法的,因为你已经把你的权利卖了出去,获得了相应的回报。
其实类似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因为在很多综艺节目里都会涉及音乐的改编问题,但是像郑智化这样表示愤怒的真心不多见。
如果郑智化并没有出售自己的歌曲改编权,那么肯定是支持原作者维权的,但如果他已经出售了自己的改编权,现在又反过来表示愤怒,这就有点不地道了。
毕竟音乐的审美,每个人都不一样,人家买了你的改编权,就有权利按照自己的喜好去改编,无需原作者的同意,更无需原作者的喜爱。
《乘风破浪的姐姐2》的一段背景音乐曾经被指侵权,当时一家名为上海啸世文化的咨询公司,在社交平台上喊话节目组,指他们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你在我触不到的平衡宇宙》作为背景音乐。
事件受到了一定的关注,但是后来就不了了之,估计是公关过去了。
所以有了前车之鉴,估计节目组是不会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要不就不用,要用就肯定需要购买完整的版权。
到发文为止,节目方还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不过个人觉得,节目组即使购买了改编权,面对原作者的不满,礼貌上还是应该道个歉的,一方面表示尊重,另一方面对原作者来说也是一种心理安慰,没必要闹得太难看。
但是如果并没有改编权,那就真的是侵权了,除了道歉,还应该尽快作出赔偿。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里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