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分摊收入,租赁时预收账款怎么确认收入时点?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也可按照租赁期限分摊确认收入
应在什么条件下确认营业收入?
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费用确认是指何时、以何种金额登记本期发生的费用。费用的确认,主要依据的是费用配比原则。传统会计观念认为,费用是产生营业收入所花费的努力,因此,收入和费用是密切相关的,确认费用必须与收入的确认配合在一起进行,因而费用的确认亦称为费用的配比
费用确认的原则
费用的实质是资产的耗费,但并不是所有的资产耗费都是费用。因此,就需明确什么样的资产耗费应确认为费用。由于发生的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那么费用的确认就应当与收入确认相联系。因此,确认费用应遵循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按照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某项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该项支出应予以资本化,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如果某项支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确认为费用。这一原则为费用的确认,给定了一个时间上的总体界限。正确地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保证了正确地计量资产的价值和正确地计算各期的产品成本、期间费用及损益。(二)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只是为费用的确认作出时间上的大致区分,而权责发生制原则则规定了具体在什么时点上确认费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费用。(三)配比原则。按照配比原则,为产生当期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确认为该期的费用。配比原则的基本含义在于,当收入已经实现时,某些资产(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劳务已经提供(如专设的销售部门人员提供的劳务),已被耗用的这些资产和劳务的成本,应当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如果收入要到未来期间实现,相应的费用应递延分配于未来的实际受益期间。因此,费用的确认,要根据费用与收入的相关程度,确定哪些资产耗费或负债的增加应从本期收入中扣减。
费用确认的标准
根据上述费用确认原则,在确认费用时,一般应遵循以下三个标准:(一)按费用与收入的直接联系(或称因果关系)加以确认凡是与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耗费,就应当确认为该期间的费用。这种因果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性质上的因果性,即应予以确认的费用与期间收入项目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费,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于发生了不同的费用;二是时间上的一致性,即应予以确认的费用与某项收入同时或结合起来加以确认,这一过程也就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的过程。例如,如果企业销售出去的商品是直接与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相联系的,那么,该项销售商品的成本就可以随同本期实现的销售收入而作为该期的费用;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并与本期所确认的营业收入相配比。(二)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在企业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确的未来经济利益,并且,如果对这些支出加以分摊也没有意义,这时,这些费用就应采用这一标准,直接作为当期费用予以确认,例如,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等。这些费用虽然与跨期收入有联系,但由于不确定性因素,往往不能肯定地预计其收益所涉及的期间,因而就直接列作当期的费用。(三)接系统、合理的分摊方式确认如果费用的经济效益有望在若干个会计期间发生,并且只能大致和间接地确定其与收益的联系,该项费用就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在利润表中确认为一项费用。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都属于这一情况。一般地,我们将这类费用称为折旧或摊销。
广告费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企业取得的广告费收入,在广告的发布期间内分摊确认。比如某企业取得对方支付的半年的广告费用一共12万元,那么企业应该先计入到预收账款,然后在广告发布的期间内摊销入费用。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摊销的时候,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确认收入时间口诀?
(1)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⑤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3)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分摊金额怎么输入?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写的相关信息。
1、点击【首页】-【赡养老人】。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非必填)、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选择分摊方式确定之后,填写上分摊金额即可,但无论时哪种方式,都会提示分摊金额步能超过1000元,即填写的金额再1000元之内才有效。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