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达峰、能耗总量强度双控的“双碳+双控”战略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能源转型、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底层逻辑,化工行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重点领域,也是“双碳+双控”战略聚焦关注的重点行业。
在供给端,作为典型高耗能行业之一的化工行业必将深度参与其中,化工行业已迎来新一轮的总量控制版供给侧改革。在需求端和能源端,偏中上游的化工行业为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提供必需的资源和原料,而这些资源和原料往往是战略性资源或“两高”的产物。
“新世界”与“旧世界”并非泾渭分明的切割,而是相伴相生的发展。在国家“双碳+双控”战略大方向的指引下,出于资源保护和能耗管控的要求,部分化工材料供给将被约束,同时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又将显著拉动其需求,相关化工行业迎来历史性的黄金发展期。
11月22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对开展危化品产业转移专项整治、抓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做好年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部署,盯紧保供企业,确定名单,压实责任,全面开展保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立专家指导服务和督导检查机制,强化调度推进,保障安全稳定供气。
会议指出,承接产业转移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部分地区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盲目承接高风险转移项目,管控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危化品企业的产业转移实际已成为安全风险的区域转移。各地要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推动化工园区建立并执行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现有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和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回头看,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确保2022年底前所有化工园区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会议强调,冬季历来是化工事故高发时段,各地各单位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思想,对照“一防三提升”重点工作任务,抓好重大危险源、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化学品储罐区等检查评估隐患问题整改和企业分类整治,认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统筹谋划好明年重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就在市场欢呼限电结束、生产恢复后不久,部分地区新一轮限电又来了,并且还有加强的形势。
11月10日,河北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11月12日,江苏南通公布新的能耗双控用电计划安排,引得当地纺织企业一阵哀嚎。
11月17日,天津发改委发布《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1月20日,绍兴钱清街道控电办对每天超电率最高的三家企业采取了强制拉闸处理。
除以上地区外,广西、云南、江西等多个地区也密集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除了现行的电价浮动比例扩大至20%,还提出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不受这一限制,可以上浮50%甚至更多。
内蒙古:电价上浮80%
重庆:高峰时段上浮60%
江西:高峰时段上涨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云南:高峰时段上浮50%,尖峰电价在高峰时段基础上上浮20%
甘肃:高峰时段用电上浮50%
贵州: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
广西:高耗能企业电价上浮50%
辽宁:高耗能企业电价上浮49.37%
陕西:尖峰时段每千瓦时上浮20%
湖南:尖峰电价上浮20%
新疆:电价上浮20%
湖北:价格涨幅20%
河南:价格上调20%
山西:上浮19.24%
山东:上调19.8%
福建:上浮19.79%。
安徽:电价上浮10%
宁夏:上浮不超过10%
四川:上浮不超过10%
香港:部分企业电费上调7%
浙江:延长用电尖峰时段,高峰电价上涨每千瓦时6分
上海:取消电力市场价格暂不上浮规定
海南:强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
广东:电价顶格成交
对于化工企业来说,电费是仅次于原料的成本支出,电价上涨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加之近期能耗双控、安全高压、环保督察等等管控限制,企业真是做一单亏一单,叫人怎能不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