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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今年的尖峰电价来了)

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南方、华东、华中、华北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全国各地夏季尖峰电价政策也将进入执行期。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大量、高需求工业及普通工业专变用户。那次日就将实施尖峰电价,在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具体为各电压等级大量工业用户在每月每千伏安用电250KWh及以下档(即一档)电量、高需求工业用户在...

进入6月,全国气温明显升高,叠加各地复产复工加快推进,用电高峰即将到来。迎峰度夏期间煤炭供应将维持高位,电力、煤炭等供需整体维持“紧平衡”状态。

据悉,6月至9月是迎峰度夏的用电高峰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南方、华东、华中、华北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众所周知,水泥制造业作为典型的高能耗企业,其生产成本与电价高度相关,电力约占水泥生产成本的27%。2021年9月份全国范围内的缺煤、缺电,水泥企业多次面临限电、限产等因素,水泥成本大幅推高,市场混乱,“一天一个价”,水泥价格不断高涨。

据了解,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企业,多方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提升供应保障能力、稳定用能价格等一揽子举措,保障煤炭供应和迎峰度夏电力保供。

目前,全国各地夏季尖峰电价政策也将进入执行期,具体情况如下:

01广东

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即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变用户。

执行时间:7、8、9月整月,以及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天(注: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尖峰时段:上述时间的11-12时、15-17时,共3个小时。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即平段电价的2.125倍。

02深圳

执行范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大量、高需求工业及普通工业专变用户。

执行时间: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如若达到35℃,那次日就将实施尖峰电价。

尖峰时段: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

尖峰电价:在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具体为各电压等级大量工业用户在每月每千伏安用电250KWh及以下档(即一档)电量、高需求工业用户在每月每千瓦用电400KWh以下档(即一档)电量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二档用电的尖峰电价与现行峰平谷电价一样低于一档电价2分钱;普通工业专变用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03江苏

执行范围: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

尖峰时段:每年7至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夏季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尖峰电价: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04浙江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

尖峰时段:大工业用电,平日尖峰时段为9:00-11:00、15:00-17:00,夏季7、8月份的13:00-15:00;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尖峰时段为19:00-21:00。

尖峰电价: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详情如下:

05山东

执行范围:工商业用户。

尖峰时段:夏季(6-8月)10:00-11:00,19:00-21:00。

尖峰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

06山西

执行范围:大工业电力用户。

尖峰时段:7月、8月18:00-20:00。

尖峰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0%。

07河北

执行范围: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尖峰时段:河北北网尖峰时段为夏季(6、7、8月)11—12时、16—17时、21—22时。冀北电网为夏季(6、7、8月)10—11时、17—18时、20—21时。

尖峰电价: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08安徽

执行范围:工商业用户。

尖峰时段: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

尖峰电价:在当日高峰时段购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

09四川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

尖峰时段:夏季7月26日-8月25日15:00-17:00。

尖峰电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0重庆

执行范围:10千伏及以上且受电变压器容量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

尖峰时段:夏季7月、8月的12∶00—14∶00。

尖峰电价:在高峰时段基础上上浮20%。

11海南

执行范围: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用户。

尖峰时段:5月、6月、7月20:00-22:00。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2天津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

尖峰时段:7、8月11:00-12:00,16:00-17:00。

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3广西

执行范围:广西供电区域内大工业用电、专用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上的普通工业用电,除铁路(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航运、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自来水生产、城乡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泵站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生产、垃圾中转站生产等公共服务性用电外。

尖峰时段:7月、8月、9月11:00-12:00、17:00-18:00。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4陕西

执行范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尖峰时段:7月、8月19:30-21:30。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15湖北

执行范围: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

尖峰时段:20:00-22:00(共2小时)。

尖峰电价=基础电价×18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16湖南

执行范围: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

尖峰时段:7月、8月、9月每日18—22时。

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7黑龙江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和设备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城乡市政路灯用电不执行尖峰电价。

尖峰时段:7月至9月16:30-18:30。

尖峰电价:以高峰时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18吉林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且设备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城乡市政路灯用电不实行尖峰电价。

尖峰时段:7-8月16:00-18:00。

尖峰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9辽宁

执行范围:实行峰谷电价政策的所有用户(不包括居民电采暖及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

尖峰时段:17:00-19:00。

尖峰电价:按高峰时段电价上浮25%执行。

20蒙东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尖峰时段:每年6-8月实施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

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

21蒙西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尖峰时段:每年6-8月实施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

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

22江西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

尖峰时段:夏季(7-9月),每日20:00-22:00。

尖峰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23云南

执行范围:所有大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

尖峰时段:每年5月的每天10:30-11:30、18:00-19:00共2个小时执行尖峰电价。

尖峰电价:在本月峰时段基础上再上浮20%。

24新疆

执行范围: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

尖峰时段:夏季7月份的21:00-23:00。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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