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二级分摊,企业帮员工缴纳费用如何分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与职工工资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下两个不同的二级明细。比如2012年7月,财务部出纳张-明应发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假定单位应承担并支付部分为1300元,自己应承担部分为660元。工资单显示,张-明当月应发工资3000元,代扣保险660元,实发2340元。会计处理如下:
1、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工资3000
贷:现金234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660
2、单位向社保部门统一支付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130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660
贷:银行存款1960
3、月末,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借:管理费用——工资3000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1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1300
百分比分摊公式怎么算?
比例分摊费用是“直接认定费用”的对称。是指费用发生后,不能根据有关费用凭证.直接记入应由哪类商品负担,需要按各类商品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的费用。如利息、工资及其他各项间接费用等。简介
在商业会计中,对于不能直接记入应由哪类商品负担的共同费用,平日可先按费用项目记入有关二级帐户,月终汇集再按一定比例在各商品大类之间进行分摊。
分摊方法
其分摊方法主要有:
(1)对共同性运杂费、保管费等可按重量、容积比例法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运杂费=某类商品重量÷全部商品总重量×运杂费总额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保管费=某类商品所占容积÷全部商品所占容积×保管费总额
(2)对银行借款利息等可按各类商品库存额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利息额=某些商品期末(或平均)库存额÷全部商品期末(或平均)库存额×借款利息总额
(3)对其他各项间接费用,可按各类商品销售额的比例或各类商品存销总额占的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些商品应分摊的间接费用=某些商品的销售额÷全部商品销售额×间接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