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费用分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研发费用包含哪一些?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包括:(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8)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加计扣除费用可否计入研发费用?
首先,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其次,财税〔2013〕70号的补充规定: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四)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五)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项目中,与会计核算和高新认定时研发费用范围的差异是-没有“其他费用”,必须细化到具体的规定的可以扣除项目中。
2、除了上述要求之外,还有几点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①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的,对应的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②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③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农业研发费用认定标准?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等: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疫苗作公共产品与收取成本有啥区别?
新冠病毒肆虐,唯一的有效手段就是疫苗
由于新冠病毒是种新病毒,既没有有效药,也没有疫苗,目前世界普遍采取的方法都是最原始的:隔离。
要想恢复正常生活,前提是疫苗出现,并能有效对抗病毒。据世卫组织透露,目前在研的疫苗超过了100款。
虽然离疫苗面世还早,但围绕疫苗的博弈已经展开。
企业利益和公共利益作为药企,研发新药、或疫苗,是要投入巨额资金、承担巨大风险的,自然也希望将来能带来高额回报。
电影《我不是药神》里,就有很多病人因为吃不起高价药,从而倾家荡产。
但这次疫情有些不一样,全人类都受到威胁,如果疫苗面世,很可能要全体接种。
这可是天大的利益,能让药企发疯。
但从政府角度来说,如果保留药企新冠疫苗的专利权,那不知道有多少穷人接种不起,未来可能造成社会撕裂,引发对立。
另外,哪个国家率先研发并量产疫苗,必然成为“香饽饽”,是可以与其他国家博弈的重要工具。
在马特达蒙主演的电影《传染病》中,虽然最后疫苗研发出来了,但由于要接种的人太多,为了抢这个资格都打破头。
就目前看,中国走在世界最前列,在研4款(有说是5款)疫苗齐头并进,最快的是陈薇团队,世界第一。
疫苗不光要研发,还要能批量生产。
4月14日,中国交付了全球最大的新冠疫苗生产车间,可年产一亿剂,这既是全球最大,也是全球最快。
中国和德国在5月18日世卫大会上,我们已经确定:将把新冠疫苗作为公共产品投放给全世界。
这体现的是我们的大国担当,也更好地向全世界诠释了什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
而且这一招逼得其他国家不好办,我们的疫苗研发最快、生产能力最强,还作为公共产品,其他国家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跟,不跟得被民众的口水喷死。
美国想独霸疫苗、卖高价?那就更不可能了。
果不其然,两天前,德国总理默克尔、卫生部长斯潘、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相继表态,新冠疫苗应该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
欧洲的政治家们反映很快,但企业家觉悟就没那么高了,他们还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德国药物研究与制造行业协会拒绝了德国政府的请求,而且他们不光拒绝了这个请求,还要求政府为他们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真是醉了。
果然是资本主义,只要钱,境界太低了。
结束语围绕疫苗的博弈,还只是刚刚开始,未来还会有很多精彩好戏上演。
在很多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早就一骑绝尘了。
哪些费用可以用作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可以用作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参与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研发过程中必然会有投入材料燃料动力,使用仪器设别维修检修费用,使用的仪器设备通过经营租赁,向外租入的租金费用; 3.折旧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三新”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6.其他相关费用: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一些技术图书翻译的费用,鉴定咨询的费用,后期注册成专利权所需要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