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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分摊率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5%计算缴纳。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租赁的分摊率,房屋出租电费如何收取?

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分担供电部门按总电表抄见电量收取的电费。

若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能够准确反映线损总量的,线损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

链家租房提成一般多少?

30%-50%

链家的租赁是最不赚钱的,举个例子月租金1000中介费一般优惠打八五折后850,扣除一半给店东,剩下的425元中要分别给房屋维护人,实勘人,录入人,以及钥匙人每人10%,最后到你手上的工资就是425×60%结果是255元.

租赁佣金:月租金的100%,即上下家各50%。

中介费一般是由买方和业主共同承担的;不过买方与房东也可以书面约定中介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怎样计税?

企业出租不动产政策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4.30日前不动产税率5%,不在同一地时按5%预交。 出租4.30日后不动产税率9%,不在同一地时按3%预交。

小规模纳税人中“企业”出租不动产不论4.30前后都按5%计征,不在同一地时按5%预交。

小规模纳税人中“个体户”出租非住房,不论4.30前后,都按5%计征。如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在同一地时按5%/1.5%预交。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5%计算缴纳。

3、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税收优惠: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财税〔2008〕24号)。

4、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5、企业所得税:并入企业其他所得征税。

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苏财税﹝2019﹞15号)

个人出租不动产

住房:

1、增值税:5%税率基础上减按1.5%缴纳,不区分用途。(公告2016年16号)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告2019年第4号)

2、城建教育附加:增值税的7%+5%

税收优惠:月销售不超过10万的,免增值税同时免城建教育附加。

3、房产税:租金收入的4%。(财税[2008]24号)

4、印花税:免征(财税[2008]24号)

5、土地使用税:免征(财税[2008]24号)

6、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

一、核验征收

可以扣除的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不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800)*10%

或: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1-20%)*10%

二、核定征收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核定征收率

非住房:

1、增值税:以租金收入5%计算。(公告2016年16号)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告2019年第4号)

2、城建教育附加:增值税的7%+5%

税收优惠:月销售不超过10万的,免增值税同时免城建教育附加。

3、房产税:租金收入的12%。

4、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贴花

5、土地使用税:不免,和企业一样按土地等级交纳。

6、个人所得税:

一、核验征收

可以扣除的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不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800)*20%

或: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1-20%)*20%

二、核定征收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核定征收率

另: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苏财税﹝2019﹞15号)

公租房地下室出租有分摊面积吗?

没有分摊面积的租房这种

出租不动产的自然人能否适用10万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住房类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非住房类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政策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第六项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1)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租金÷(1+5%)×1.5%

(2)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租金÷(1+5%)×5%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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