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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高温补贴是多少(正常高温补贴是多少钱)

只要在工作期间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气温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温度时,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5℃的,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事业单位降温费发放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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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温费发放标准?

依据鲁人社字﹝2021﹞61号文件之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2022年公益性岗位有高温补贴吗?

有,无论从事什么岗位工作,只要在工作期间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气温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温度时,仍在(必须)工作的,都要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给职工发放的夏季清凉饮料费。

上班高温费怎么算的?

“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当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5℃的,当日应停止工作。

降温费发放范围和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事业单位降温费发放标准2021?

一、降温费发放标准2021

根据各地公布的最新政策来看,2021年不同省份的降温费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为大家梳理如下:

1.2021山东降温费发放标准

今年山东省调整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从6月起到9月共4个月计发。

2.2021陕西降温费发放标准

陕西高温补贴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25元,时间是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3.2021江西南昌降温费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度(含33度)以上室内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每年6月至8月发放。

4.2021广东降温费发放标准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按月发放为150元/月,按天折算为6.9元/天。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二、降温费从几月到几月?

降温费一般都从6月开始发放,若有的省份较为炎热,发放时间也会长一点,像海南省4-10月这7个月都会发放降温费。其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

三、降温费发放范围和标准

1.降温费发放范围

防暑降温费针对所有夏季在岗的员工,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无特别要求。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若符合条件,仍可领取高温津贴。因此,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属于两个不同的费用,所以防暑降温费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降温费发放标准

①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最高气温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综上,2021年降温费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发放标准,而发放时间一般是从6月至9月这三个月份。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降温费就算是在室内办公的工作人员也是可以领取的,没有高温补贴要求那么高哦!

2021防暑费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取暖费国家规定?

1、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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