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分摊发票,千川的广告组超出预算怎么解决?
对于千川广告组超出预算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首先,需要仔细分析广告组的运作情况,找出超支的原因,确定具体的应对方案。
其次,可以从多个角度入手,例如通过提高效率、优化投放广告的方式来节省费用。此外,还可以寻求其他合作伙伴或者资源来帮助分摊部分费用,或者通过降低一些运营成本来将资金用于广告投放。
最重要的是,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需要时刻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协商,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协商,才能避免因为不当处理而引发更多的问题。
最终,千川广告组可以通过合理的预算控制、及时的风险管理等措施,实现长效稳健的发展,达到更高的商业目标。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应该归业主所有吗?
谢谢邀请!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这个是肯定的。
小区内只有业主个人的房屋真正属于业主自己的财产,其它的公共区域均为业主共有,所以小区的公共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产生的收益应归小区业主共有。物业只是业主聘请的管理者,小区所有的公共收入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
小区电梯是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在电梯内外,大堂,走道,或者小区公共区域所有的广告收入均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些收入当然要除去物业公司少量的电费和管理费用。
但由于目前很多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这些公共收益因而没办法收回,都是物业私下占为己有了。没有业委会,业主作为个体在小区的事务上很少有发言权的,所以,小区只成立了业委会这个组织,物业公司才会把小区的公共收益划归小区业主,而没业委会的小区,就难以向物业公司收回这些广告费用了,只能靠物业公司的良心吧。
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对电梯及其它公共部位广告的招租,再由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执行具体事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收益分配,适当扣除物业公司的养护费用,剩下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而至于这些广告收益如何使用,同样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
小区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小区广告收益去向的数据,若与物业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小区的广告收益。
推广资金是什么?
推广资金是指项目销售推广、物料包装、以及与营销相关的各类服务、维护保养、 促销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年度营销费用=往年分摊当年受益金额+当年营销费用合同金 额-当年需分摊非当年受益金额;分摊原则以当年受益为准。涉及分摊项目有营销中心 及样板房软硬装、临时围挡、标识系统级精神堡垒、模型、影视片、硬件设备类销售 工具(如看房车、ipad、触摸屏系统等),若出现跨年的媒体类则以实际受益月份进行 分摊,如广告公司月服务费、户外广告牌。
物业在电梯楼道安装了无数广告牌?
强烈要求取消物业!物业不请自来,非选择性强制消费。物业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社会毒瘤。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于居民维护权益。
目前物业已经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物业和居民矛盾日益严重。物业老板躺着赚钱,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
有人会说没有物业会怎样怎样,把物业说的多么重要和高尚,好像是救苦救难菩萨救世主一样。我们很奇怪,以前没有物业居民是怎样活过来的?卫生有环卫,绿化有绿化部门,其他有城建部门,消防有消防队,治安有派出所,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或部门,现在所谓的物业难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独家核心技术?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强烈建议取消居民小区物业!物业就是强加在居民头上的枷锁。大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向国家反映。说的人多了,才会引起国家重视。
(1)关注《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点“网上信访”-建议征集-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物业服务。
(2)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有一个政民互动栏,里面有“我向总理说句话”,在这里反映。
1,物业收费高,居民有苦难言。
从居民拿到钥匙开始,物业就是开发商指定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居民无从选择,物业定多钱就收多钱。一个小区物业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而支出呢,就雇几个保安和打扫卫生的大爷大妈,能给他们多钱工资?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和部门负责,物业是干啥的?值这么多钱吗?
这还不算小区里的停车费和广告收入。我们不明白,属于居民的小区,平白无故来个物业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画框来收取停车费?我们买的地下产权车位,每个月还要收150元所谓车位管理费?凭什么收这么多,仅仅是地下车库有照明灯和打扫卫生了吗?
对于一般家庭,物业费是很大一笔支出,有的相当于家庭一个多月收入,比水电煤气费之和还多,甚至几倍。居民房贷车贷等压力已经很大,最后还要承受所谓的物业费这么大一个支出,负担太重了。一个虚无的物业公司,挣的钱比自来水,电业局,煤气公司收入之和还高,这不太可怕了吗?这就是少数人通过投机垄断占有大量财富的原因。
2,成立业主委员会难。
按现在的规定,居民不满意物业可以成立业委会和物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选聘新的物业。可实际操作很难。
首先,业主就是一盘散沙,怎么成立业委会?谁有时间精力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有时间精力,可这是和物业做对的事,谁又能毫无顾虑的去这样做?居民每天上班养家糊口,也没时间和精力。再说,物业就是打击报复组织者,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其次,就算有人带头组织,可还要面对层层阻拦和繁琐程序。社区,街道有关人员也早被物业买通,没有他们批准,也不可能成立业委会。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艰难,很幸运成立业委会。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业委会初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去和物业协商,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而物业是以赢利最大化为基础的,自然会通过贿赂业委会的人,给他们减免物业费甚至给予金钱物品。有几个经能受住这样的诱惑?他们本来就不是挣工资的,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义务的。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最后慢慢就和物业沦为一伙,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
所以目前规定的可以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利益,想着挺好,实际上不太可能。
3,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的。
如果说物业是市场化的,那么就应该由居民来自己定价和选择物业公司。有人可能会说居民定价会低。这就是市场化,物业服务说白了就像保姆一样,哪有保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不可能保姆说我要一万,我要两万雇主就要支付一万两万。这不很可笑吗?你觉得低,亏了,那你可以离开呀,居民没有强迫你留下服务。而现在就是这种可笑荒诞的状态,物业赖着不走,自己定收费标准。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难,还要支付这不合理强加的所谓服务。自己都生活困难了,家里难道还要强加雇个保姆吗?所以目前的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框架下的。
4,物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居民投诉无门,维权成本大。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没有几个居民能说清楚物业由哪个部门监管。即使投诉也毫无用处。回复就是让居民个人去申请成立业委会去和物业协商。而这个问题在上面2中已经说了,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目前症结所在。物业处于缺乏监管制约,自我独霸的状态。
综上,只有由政府的社区街道管理才能解决。所需费用经过科学合理计算,加入居民水(电或煤气)中,或者单独收取。雇人打扫卫生或交由环卫部门。这样既减轻了居民负担,又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困难人群提供公益岗位,体现政府温暖。而不应是目前这种私人盈利的物业模式。
普通喷墨打印机可以打印宣传单吗?
可以打印宣传材料。喷墨打印机使用打印专用油墨,可以打印黑白或彩色内容,是打印宣传材料的最佳选择之一。因为喷墨打印的色彩鲜艳,而宣传单只你醒目,保存时间不必太长。而喷墨的缺点正是遇水易化,易褪色等。激光打而的字迹相对清淅牢固。所以普通活动使用的宣传单可以用喷墨打印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