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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对象是哪些?
一、高温补贴哪些人可以领?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
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二、高温补贴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拓展阅读:高温补贴是否要缴个税?个人取得的高温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通知》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10月。
外资企业的财务人员张小姐很疑惑地对记者说,她刚领到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的高温津贴100元,却不知这笔津贴是否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广州地税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
广州地税进一步解释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内涵,不仅是指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如特殊行业的津贴及补贴(主要是指井下、高温、野外、保健等津贴)、边远地区补贴、营养补贴、伙食补助等(税收法规、政策规定的一些特殊免税津贴、补贴除外),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张小姐的100元高温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从广州地税局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知道高温补贴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202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6、7、8、9月,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部分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1、宁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6-9月,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2021福州市国高省高补贴款?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福建省高温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福建高温补贴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本文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福建高温不同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福建省从5月1日起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为: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
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为:
5-9月份。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此次文件与2013年的通知相比,调整了两项内容:一是调整计发方式,二是调整发放标准。
高寒补贴最新消息?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6、7、8、9月,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厨师长补贴2021?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