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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分摊费用

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费用这一块能达到高新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硬性指标。...

高新分摊费用,研发费用怎么归集才是规范的?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入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席间,及时跟进相关政策的变化,加强与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费用归集的方法选择正确,合乎规范。

2、对即将立项的科技项目要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对通过论证的项目要按照规定在内部进行立项,并技术到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3、研发项目归集核算是否合理充分的核心在于项目直接投入与间接分摊经费的明确。

4、企业应该单独设置研发费用归集台账,及时动态对研发经费进行跟踪和归集核算,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和准确。

5、加强与企业所选择的会计事务所的沟通,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费用这一块能达到高新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硬性指标。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2)直接投入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5)装备调试费

(6)无形资产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8)其他费用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还有哪些令人咋舌的地方?

B-2这款隐形轰炸机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了,毕竟B2隐形轰炸机第一次参加实战对付的就是我们——在科索沃战争中轰炸了我们的大使馆。这款战略轰炸机作为全世界目前唯一一款现役的隐形战略轰炸机,按照其性能来看的话,应该属于全世界最强轰炸机了,很可能没有之一,而是唯一。

有人开过一个玩笑说过:美国人在研制B-2隐形轰炸机的时候,有可能采用了外星人透露的技术。毕竟按照研制B-2轰炸机的年代来看的话,这技术实在是过于领先、过于先进、也不太符合当时人类的现有技术范畴——B2轰炸机研制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91年的时候开始正式交付使用。

B-2轰炸机号称是“飞行的黄金”,由此可见这玩意有多昂贵了。目前B-2隐形轰炸机的采购单价达到了创记录的2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达到了150亿左右。

按照目前我国首富的资产650亿美元来算的话,也仅仅购买27架B-2左右而已。同时期服役的尼米兹号航母的里根号(CVN-76),造价才只有45亿美元。这也就是说:2架B-2的采购价格都超过了一艘尼米兹航母的造价了。

B-2轰炸机价格之所以如此的昂贵,按照一般理论来说的话:贵总有贵的道理。这无疑表明了一个事实:B-2隐形轰炸机所采用的技术、材料以及飞机本身的性能都是世界超一流的。

美国人当时研制和服役B-2是用来核打击苏联用的。当时考虑到苏联防空系统的综合实力,所以什么先进、什么贵就拿什么往B2身上堆了,也没有过多的考虑成本问题。

可是往后随着苏联的解体、B-2的作用就极大的降低了。另外B-2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连财大气粗的美国人都有点扛不住了,所以美国人一共才制造了22架的B2轰炸机,也就基本停止生产了。

目前来看的话,美国人的22架B-2还剩20架可以正常的执行任务,其中一架坠毁、另外一架还在持续的维修中。

我们先来看看:B-2隐形轰炸机到底厉害在哪里呢?其实厉害在了三个方面而已:

第一个方面:B2轰炸机的载弹量堪称恐怖:达到了创记录的22.68吨,同比我们家的轰六却只有10吨左右的载弹量。

大家别忘了,B2还是一个核常兼备的轰炸机,它不光能搭载常规炸弹和制导导弹,另外还能搭载核弹进行核打击任务。

第二,B-2既然是一款隐形轰炸机,那么隐形能力也就是其最大的优势之一了。

B2在隐身上,作为一个20*50*5(米)的一个大铁托,在使用了特殊的机构和设计、外加上超级先进的隐形涂料以后,所以在雷达上只有0.1平方米的反射面积大小。

这一点也是让人有点无语的,说白了就是:B2完全可以做到来无影、去无踪的打击对手,而且你还发现不了它。

第三个方面就是:B2号称可以全球到达。

B2装备了四台通用公司生产的F118-cE-100涡轮发动机,这款发动机的某些性能和参数甚至都超过了F22装备的F119发动机了。

根据B-2的实际参数来看的话:B-2轰炸机在不需要空中加油的状态下,航程可以达到了惊人的12000公里以上。如果空中进行加油的话,B2完全可以实现全球到达了。

说的更加直白一点就是:B2轰炸机兼具了三个巨大的优势,载弹量大、航程远,最核心的是这么个大家伙居然还能隐形。

很多人特别喜欢把俄罗斯的图-160战略轰炸机跟B-2拿来作比较。其实这两个根本就不是一代的产品,图-160的载弹量、航程确实不错,航速也非常的优秀达到了2马赫以上等等。

可是未来的天空是属于隐形战机的天下,即使图-160飞得再快,难道有防空导弹的速度快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不隐形的图-160跟B-2应该不在一个档次上。

除了价格昂贵、性能先进以外,B-2隐形轰炸机还有哪些令人乍舌或者惊叹的地方呢?我简单地说两点。

第一点让世人比较惊叹的地方就是:B-2是1975年开始立项的、1989年的7月的时候,其原型机就开始试飞,1991年就已经交付使用了。

大家看了上面一组时间线之后有啥感想没有呢?我个人最大的感想就是:美国人的军工研发系统、武器装备的研发思维以及军工生产能力,实在是让人有点无语、实在是太过于超前了。

如果拿我们自己来举例子的话,当B-2在美国交付使用的时候,我们自己家当时服役的主力战机才是二代机,连歼-8这样的战机都还没有大量的服役。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美国人的武器研发、制造、设计能力确实太强悍了。大家别忘了这款B2隐形轰炸机可是设计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服役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的产品。

这款B-2隐形战略轰炸机已经服役快四十年了,可是目前还是全世界唯一一款现役的隐形战略轰炸机。至于这意味着什么,我就不多说了。大家试想一下,美国人家里还有没有更加先进的黑科技呢?

第二点让世人比较惊叹的就是:B2的实战能力也是超一流的。

我对于除了核武器以外的所有武器装备都有一个核心观点。这个观点就是:不管什么武器装备、不管多厉害的武器装备,千万不能只看数据、只看纸面上的实力,一定要看——现实中的实战能力才有意义。

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有些武器装备看纸面实力都是世界超一流、可是一旦实战的话往往就会立即趴窝了。

B-2轰炸机就是一款在实战中证明了自己很优秀的武器装备。在1999年的北约空袭南联盟的时候,B-2一共出动了45架次、轰炸了多个重要目标,可是塞尔维亚的防空系统根本就没有反应。

其次在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中,B-2也参与了实战。当时一架B-2在晚上首次实战投放了两颗重达两顿的制导炸弹,炸毁了巴格达市内位于底格里斯河畔的一个通讯塔。

由此可见一个事实:B2的实力和先进性不是停留在纸上的、不是停留在数据上的,而是在实战中已经得到过验证了的。

当然了B2轰炸机好是好,缺点也是很明显的,那就是:实在是过于昂贵了。于是乎,美国人目前也不准备继续装备B2了,而是准备用更加经济实惠的B21来取代B2了。

据传B-21隐形轰炸机的单价只有2—3亿美元左右,那么这样算来的话:采购十架B2的钱,完全可以采购100架B-21了。

最后我想说,我们也不用过于羡慕美国人的B2轰炸机了。这些年随着我们科技的进步、军工实力更是与日俱增了起来。估计在不远的未来,我们自己家的轰-20也要服役了,到时候我相信应该比B-2甚至B-21还要强大。

如何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这个问题我想我应该有资格来问答,因为我目前做的业务大部分就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其中财务板块最难的也就是归集研究开发费用了。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财务是重中之重,而对于研究来发费用的归集问题是每个刚接触高新申报企业人员最为头疼的问题。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化支出或者资本化支出,研究开发费用指主要是指费用化支出的核算。

研究开发费中费用化支出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与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其他费用等费用明细,企业在归集研发费用时需要准确的按照费用的内容归集到相应的费用明细中。那么如何准取的归集到相应的研发费用明细中?这就要充分的理解每个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人员人工费,该明细核算的是参与某个研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和社保金额,在该科目下核算要求研发人员必须是直接参与该项目研究的人员才行,如果某个时间段不参与该项目,那么相应时间的工资和社保就不应该在该研发项目下核算,所以在实务中每一笔的人员人工凭证后都要求后附研发人员工资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聘直接参与项目的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也可以在该项目下核算。

直接投入,该明细指的是在研发活动中企业为该项目实施而发生的材料、动力、燃料的投入,或者是购买的用于研究的仪器、研究设备的维修、检测费用等,经营租赁租入用于研发的设备租赁费也是计入直接投入中的,这点很多企业在归集的时候会放在其他费用中核算,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在实务中见过有部分企业会存在直接购买的低值易耗品用于研究活动,而研究费用归集时却没有归集进来,这部分是可以归集到直接投入中来的。

企业购买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在归家研发费用时应该区别对待。在高新认定指导中指出购买的用于研发的仪器可以归集到直接投入中,而在会计处理中要做固定资产入账,这就是高新研发费用归集和会计处理口径不同之处,企业可以根据仪器设备价值的大小来判断是直接归集到直接投入全部费用化还是计入固定资产按照折旧逐步入到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中。

部分企业存在经营租赁研发设备来做研发项目,这部分租赁费需要根据研发周期来计入对应的研发项目中的直接投入中去,而不是入到其他费用中,这点需要注意。

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该明细核算的是妍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这里的仪器设备折旧一般情况下是指研发用的仪器设备,入账时在固定资产核算,呢么需要根据项目来归集折旧费用,还有就是如果存在研发专用的房屋建筑物,那么折旧也要归集到这明细中;由于研发设备设施的改建和修理发生的待摊费用也在本明细核算。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该明细在实务中很少见,所以小编也就不加描述了。

设计费用,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其他类型的设计费用不能归集到该明细。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这个明细在归集时要注意高新认定和会计处理的口径差异问题。在会计处理中研发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入账,而高新研究费用归集按照实际支出的80%计入委托外部研发,这个时候就存在会计中的研发费用和高新研发费用专项中的研发费用不一致。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以上是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的核算内容,只要理解并熟练掌握每个科目的核算内容,那么在归集研究开发费用时就会容易很多。

如何有效的节税?

税务筹划着重抓住结合点

税务筹划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来表示:税务筹划=业务流程+税收政策+筹划方法+会计处理。从这个流程可以看出,要做好税务筹划,使税务筹划既要合法、又要实用,这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即需要抓住三个结合点。

第一点:税收政策与相适应的税收筹划方法结合起来。

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与一些恰当的筹划方法结合起来分析,从而 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突破口。

第二点:业务流程与现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结合起来。

在发生业务的全过程,纳税人必须了解自始至终会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关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征收方式?有哪些优惠政策?

第三点:税收筹划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处理技巧相结合。

不同的税收要用不同的财务处理方式来处理,否则也会产生税收风险。成功的税务筹划光有税收政策和筹划方法还不够,因为最终要在会计科目中加以体现,所以还得用好会计方法,把税收筹划的内容恰当地体现在会计处理上,才能最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纳税筹划注重业务过程

许多企业纳税的最大误区就是只看到税收的交纳过程,不注重税收的产生过程,把税收单一的让财务人员来完成。一税通带领大家来分析一下税收是怎么产生的。企业是因为有了经营行为而缴税,那经营行为从哪儿体现的呢?税务机关要查账,是通过账本来查看你的业务过程,但无论怎么查账,税务机关永远都不会完全相信企业的账簿,因为账可以通过人为做出来。税务机关只相信企业的合同或者相应的证明,因为业务是按合同发生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但企业的合同没有一份是财务部门签订的,都是业务部门签的。那财务与税收是什么关系呢?仔细分析一下,他们只不过是将业务部门产生的税收在账务上反映出来,并交纳到税务局去。财务只是个交纳的过程。所以,业务部门产生税收,财务部门反映和缴纳税收。

现在有不少企业并不注重业务过程的税务筹划,只知道让财务人员在账目上做文章,甚至把偷税当成考核财务能力的标准,这种违法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纳税筹划务必加强自我保护

税务筹划是一种未雨绸缪的行为,它具有三个特性,同时也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超前性: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但是如果等到企业发生业务行为之后再想少缴税,那就会出现偷税。所以做纳税筹划必须要有超前意识。

二、合法性:这是纳税筹划的本质特点,纳税筹划没有改变税收政策,只对业务过程进行合理选择和策划,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纳税筹划只允许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三、实用性:纳税筹划必须有用才行,如果没能真正减轻税负,那它就没有实际意义。但同时纳税筹划不能盲目进行,纳税方案不是做给自己看的,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检验和认可后,才能得以实施。

园区税收政策介绍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1、 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优惠区,将部分业务通过个人独资或者有限公司等形式转移到新的税收优惠区;2、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收优惠区设立的新公司中。

假设浙江XX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以招待费营销费的业务模式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0.44,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0.44/500万=2.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0.44=189.56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9.56/200=94.78%。

合理的税务筹划有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企业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拉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机关怎样核实研发费用?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方法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近三年研发费用需要达到所规定的标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调整呢?笔者简单介绍三个个方法,以供企业合理选择适用: 1、建立“研发费用”为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企业大都把研发费用设置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在此情况下受制于管理费用不能过大,否则会与集团财务预算冲突或者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很多企业通常都不太便于把所有研发费用全部归集在管理费用科目之下。

而如果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二级科目按照八大类费用项目核算,三级科目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这样整个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就能科学地建立起来;不需要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当期结平,对企业损益也没有影响。如此核算,日常会计核算中就已经把研发费用自动归集了,实属一劳永逸之策。2、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诚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不同,口径也明显不一。如果企业确实不能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从专业的角度看也能理解。那么企业就应该在“研发费用”辅助账上下功夫,但要做到“合理”、“规范”、“清晰”,具体情况因企业而异。3、建立“研发费用”一级核算与辅助账相结合的方式 有的企业靠以上任何一个单一的方法往往无法实现“合理”归集研发费用,那就结合以上两种方法试试吧,当然研发费用数据不能重复或者有矛盾。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与已申报研发费用数据的统一性 按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期间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时至今日,200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连续申报了2008、2009、2010三年的研发费用数据,而且有据可查。企业本次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就要重点关注一下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了的研发费用数额,否则容易引起自相矛盾的情况。毕竟各省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机关之一,如果有矛盾,被查的几率很大。特别是已经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高新企业,再次调整研发费用的余地更有限。另外,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都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报送高新企业相关数据,比如:产值、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等项目,本次对于研发费用的调整也应顾及到原已申报数据。2、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考虑 高新企业复审各要素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能孤立的调整一个因素,应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这种调整才更有效率、科学,也更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本质特点。3、跨期的研发项目费用的问题 企业的研发项目通常都包括两种:当年完结的和跨年度的,跨年度的研发项目在核算研发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预算与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分摊各年度的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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