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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面积分摊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二、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的范围有哪些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规定: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的范围有哪些”...

房租面积分摊,哪些公用面积不能分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的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公用建筑面积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规定,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二、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的范围有哪些

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规定: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但并不是上述所有都能够作为公摊建筑面积。其中不应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大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烦恼也变得越来越多,身边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棘手,相信经过小编的讲解,你对于“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的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什么是分摊面积?

分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如何进行楼梯间面积的分摊?

分摊公共面积指的是共同使用、共同占有的和人们生活不可分离的部分。就是说楼梯、电梯间、配电室、门厅等等。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阳台面积+墙体面积

公共分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率

一栋楼分摊率是固定的,就是说分摊不是平分的,而是安比率每家分摊的,面积越大分摊的面积更大就是这样的。一般我们买的房子面积就是建筑面积,分摊公共面积是包括在里面的。

房产证上的分摊面积是自己的吗?

房产证上的分摊面积不是自己的,而是属于全体户主共有的。

分摊面积又叫公摊面积,是一栋建筑物里所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按比例分配到各个住户名下的面积,购房时的房屋面积就是由户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的。例如:一栋楼有100套户内面积为80平方米的住宅,公共部位总面积为2500平方米,那么每户的分摊面积就是25平方米,每户的购房面积就是105平方米。

如何计算房产多级分摊?

多级分摊

不适用于整体分摊的房屋采用多级分摊。多级分摊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大到小逐级分摊的原则。

a)第一级分摊。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各共有建筑部位的服务范围划分若干功能区,一般按住宅、办公、商业、地下车库、仓库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共有部位不相同的区域进行划分。各功能区间共有建筑面积,即栋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功能区范围内的自有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功能区。

功能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第一级分摊系数×该功能区自有建筑面积

第一级分摊系数=功能区间共有建筑面积÷各功能区自有建筑面积之和

各功能区自有建筑面积为功能区内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减去作为第一级分摊的功能区间共有建筑面积部分。

b)第二级分摊。某一功能区通过第一级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功能区内各层之间的共有建筑面积,即为该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第一级分摊的方法,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

层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第二级分摊系数×该层套内建筑面积

第二级分摊系数=(第一级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层间共有建筑面积)÷各层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层套内建筑面积为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减去层内的层间共有建筑面积和作为第一级分摊的功能区间共有建筑面积部分。

c)第三级分摊。第二级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加上各层的层内共有建筑面积,按层内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套。

分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第三级分摊系数×该套内建筑面积

第三级分摊系数=(第二级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层内共有建筑面积)÷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3)其它分摊

a)房屋需要进一步分割时,参照上述方法在上一级分摊的基础上再进行分摊计算。

b)非成套房屋中的厅堂、壁柜、厨房、卫生间等由部分房屋产权人共同使用的部位,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进行分摊,无协议的,参照上述方法按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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