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挂灯
第一步找到要挂的地方,第二步找个钉子,第三步给钉子砸上去,第四步手里拿着灯,第六步将灯放在钉子上
家里的灯笼怎么挂
家里的灯笼怎么挂
家里的灯笼怎么挂,眼见着又要过新年了,在我们中国过新年的风俗习惯有很多,灯笼是很多地方的一种习俗,一般的话,是在过年的时候大家会挂它,下面看家里的灯笼怎么挂。
家里的灯笼怎么挂1
一、室内灯笼挂法交叉着挂,那样显着比较顺眼。然后在中间挂一个福字花灯,两面挂上小兔子,这样会可一些。或者沿阳台窗户上边挂好看。如果你挂在中间位置,容易妨碍晾晒衣服,走动也不方便。
二、如果挂在靠墙里的一边,外边看不到灯笼,就失去了挂灯笼的意义。室内灯笼的作法:将竹子放在蒸气室内加热的半,然后取出,置阴凉处晾干,但不得过份干燥,也不能放在强光下曝晒。用竹刨刨去牛面粗糙的表皮。
三、裁取竹条所需的长度;这种得依灯笼大小而定。编织方法以交叉方式完成灯架。灯架中间,扎数圈竹圈于灯壁上亦可。糊(裱)灯笼,先裱糊棉纱布,再黏贴二层做灯笼用的单光纸。(如没有单光纸,细棉纸亦可。)裱糊棉纱布得先将稀释的浆糊,均匀的平刷在骨架表面,再将剪好的纱布轻附在灯架上,再用刷子沾浆糊刷平,这里需要注意,刷平浆糊的刷子必须是干的。
灯笼的简介?
一、中国的灯笼又统称为灯彩。起源于1800多年前的西汉时期,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后,人们都挂起象征团圆意义的红灯笼,来营造一种喜庆的氛围。后来灯笼就成了中国人喜庆的象征。经过历代灯彩艺人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品种和高超的工艺水平。
二、从种类上有:宫灯、纱灯、吊灯等等。从造型上分,有人物、山水、花鸟、龙凤、鱼虫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专供人们赏玩的走马灯。中国的灯彩综合了绘画艺术、剪纸、纸扎、刺缝等工艺,利用各个地区出产的竹、木、藤、麦秆、兽角、金属、绫绢等材料制作而成。在中国古代制作的灯彩中,以宫灯和纱灯最为著名。
三、灯笼与中国人生活息息相连,庙宇中、客厅里,处处都有灯笼。仔细推算,中国有灯是秦汉以后的事,有纸灯笼又可能是在东汉纸发明之后。中国的灯笼,不仅是用以照明,它往往也是一种象徵,吴敦厚说,他以前做新娘灯(即宫灯)就代表婚礼喜庆。
四、竹篾灯则告示这是丧葬场合;伞灯(字姓灯),因「灯」与「丁」语音相同,意味著人丁兴旺。所以,过去每家都有字姓灯,悬挂在屋檐下和客厅中。今天迎神赛会上,神明的阵头前仍有两盏大灯笼,就是这种习俗的延续。
家里的灯笼怎么挂2
1、数量
家门口挂灯笼讲究的是两两对称,无论是结婚,添丁还是做寿的时候,都是如此,不能够单独的挂一个,显得不吉利,当然这对称可不仅仅是两个,也可以是六、八等等,不能够挂四个,因为四这个数字谐音不吉利。
2、高度
说到两两对称,除了数量要协调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高度,两两对称的灯笼不能够一个高一个低,而且距离也适中,两者靠得太近就显得太过拥挤了,如果靠得太远则有些不自然,甚至说是脱离了对称的范畴,显得有些独立了,这也是非常大的忌讳。
3、位置
灯笼挂置的位置最好是南方,其次则是东西位置,忌讳的是北方。一般南方是大门的位置,东西是侧门,北方是后门,北方属水,虽然现在的灯笼并不是点火内燃设计的,但是两者之间属性相克,从而会一定程度的印象到好运。
4、碰灯
灯笼最好是要干净,每年过完正月十五的时候,建议把灯都给烧了,今年春节的时候,千万不能够用上年用剩下来的旧灯,这样在风水上的并不好,这也就是碰灯的理念,所以说如果家里要挂灯笼,先要了解它的来意,是不是上年留下的,现在市场上买个手工灯笼没几个钱,还不必要省。
这里说的是灯笼挂置在室外,如果挂在家里,又有什么风水上的讲究呢?我顺带着也一同说一下。
1、挂置在家里的灯笼,最好不能用点灯的,因为室内本身就有充足的光源,如果点火的灯笼,不仅容易造成室内缺氧,而且明火容易发生火灾的情况。
2、灯笼的大小不能够太大,尤其是不能够像挂在房门口的那种一样,一来是太大了的话,放置起来非常的惹眼,显得有些喧宾夺主,而来则是不好挂,室内的`空间是有限的,大灯笼挂在一起就会显得格外拥挤,而且打灯笼比较沉重,天花板吊顶之上也能够粘不住。
挂灯笼的好处不仅仅是图个吉利,自古也有辟邪的这一说法,不过寻常时候在家里不能够挂白灯笼,其实白灯笼适合丧事时候挂置的,很多染布的灯笼在外面下了场雨后,外面的颜色褪掉了,显露出里面的白色,遇到这种情况不宜继续挂在门口。
家里的灯笼怎么挂3
注意平衡
在自己家中的阳台上面挂灯笼的时候,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注意平衡,这里说的平衡当然就是灯笼的平衡,一般来说最好就是一边挂一个,这样才可以得到平衡,最好就是不宜一边有一边没有,这样对自己家中的风水其实是不好的,很容易会导致失衡。
不宜挂在中间
在自己家中的阳台上挂灯笼的时候最好就是要注意,不宜把灯笼挂在家中的中间地带,因为这样其实是不利的,很容易会堵塞住风水,所以灯笼其实是不宜挂在阳台的中间的,最好就是可以注意一下,挂在自己家中阳台的两边,这样自然就可以有利了。
注意大小
在自己家中阳台上挂灯笼,其实要注意一下大小,灯笼其实不是越大越好的,尤其是自己家中,因为一个住宅的气场本身就是有限的,这个时候挂灯笼自然就要注意,最好就是不宜选择过于打得灯笼,因为这样很容易就会导致自己家中风水出问题。
注意干净
家中的阳台一般都是一个纳气的地方,所以挂灯笼的时候最好就是注意一下,灯笼挂久了可能会变脏,这个时候就要及时清洁了,因为变脏了的灯笼很容易就会为自己家中的风水带来不良的影响,甚至会招来污气,因此一定要好好注意一下。
样式选择
适合挂在自己家中的灯笼其实是非常多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样式得选择,一般挂在自己家中的灯笼 最好就是要选择圆形的,而且颜色以红色为佳,当然上面最好就是可以有一些图案。家居选择灯笼一定要忌选择黑色或者白色的,这种灯笼对风水其实非常不利。
上面列举了一些在阳台挂灯笼的讲究以及灯笼样式选择的方法,如果你家中想要挂灯笼,那么也可以按照上述的方法去改善一下风水,这样一来自然就可以得到更加好的风水提升了。
消防应急灯怎么使用
1)在需要应急照明的地方,对应灯箱后面的持钉孔孔距,在墙上打好4厘沉头螺钉;
2)将双头灯挂在已打好的螺钉上,须确保牢固可靠;固定后根据照射角度的需要调节好灯头,为防止灯头因连续360度转动而损坏灯头内电线,当旋转遇到阻力时,请勿强行转动,否则将损坏灯头座内设置的防止360度转动的装置;
3)接通主电电源,灯具即进入主电亮灯和充电状态;然后按模拟按钮,试验灯具是否正常工作,充电完成后,工作电路会自动关闭主充功能,停电后灯具自动进入应急状态。
吊挂式消防应急标志灯怎么吊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其中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下面还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从这两项规范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的墙上,用词为“宜”。《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下面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2 安装
8.2.1一般规定
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2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4 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6 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或其他标志灯(或标志牌)。
7 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8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处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
9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其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能保证在火灾应急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状态。
10 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不能使照明灯光线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
11 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必须使用金属吊管。金属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上。
12 标志牌只能安装在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并与标志灯在同一直线上,作为辅助指示,不能代替标志灯。
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
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
检验方法:测量。
2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出口、楼梯出口、避难层入口处时应安装在出口里侧和入口外侧的顶部,严禁安装在可移动的门上。顶棚高度低于2m至2.5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检测方法:测量。
3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直型疏散走道内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1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检验方法:测量。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处理,电源和螺钉均应用密封胶密封,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IP65要求。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水平差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两灯之间距离应不大于10m。
检验方法:测量、试验。
5封闭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应安装在正对楼梯的本层平面墙上;楼梯间内直接通往地下层时,应在首层或地面层设置明显指示出口的标志灯。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
6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供电应符合下述要求:
1) 持续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和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主电源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
2) 非持续型标志灯的主电源应在发生火灾时需切断的正常供电线路取电,而不能在双电源互投后取电。
检验方法:目测、断电试验。
7在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或会堂、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展览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地上商店和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起辅助作用的标志灯在安装时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 标志间的安装距离不宜大于1.5m;
2) 标志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
8.2.3消防应急照明灯(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安装
1 疏散走道及前室、消防电梯厅及前室等场所宜安装在棚顶或2.2m以上的侧面墙上,疏散走道上安装的照明灯应均匀布置,并保证其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0.5lx,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1lx。
检验方法:用照度计测量地面各点照度,按照国家标准计算平均照度。
2多层建筑中每层面积大于1500m2的展厅、营业厅;面积大于200m2的演播厅、礼堂和医院门诊;高层建筑中的多功能厅、餐厅、会议厅;候车(机)厅、展厅、营业厅、面积大于200m2的办公大厅;人员密集且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建筑等场所及避难层等公共场所疏散楼梯间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均匀安装。
3照明灯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水平线以下;照明灯安装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m~2.2m之间侧面墙上。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
4 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照明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
5 照明灯光源工作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若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6配接集中电源型的照明灯,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检测方法:目测、点温计、尺量。
8.2.4集中应急电源的安装
1集中应急电源的控制装置应安装在有人值班或经常巡视的场所,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易燃物、蒸气及大量尘土;电池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安放在密封环境、有可燃气管道的场所、仓库等场所,室内温度不应超过35℃。
2集中应急电源的输出支路严禁连接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以外的其他负载。
3集中应急电源的供电应在发生火灾时需切断的主电线路上取电。
4集中应急电源的同一供电支路不宜同时给两个防火分区的消防应急灯具供电。
检验方法:目测。
8.2.5集中控制型的安装
1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备应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若无消防控制中心应安装于常有人值守的场所。
2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与外接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严禁使用插头,控制器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3控制器的控制线路应单独穿管。
检测方法:目测。
8.2.6蓄光型疏散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的安装
1标志牌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时,其箭头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标志牌之间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
2蓄光型标志牌应安装在照度不低于100lx的环境内。
3标志牌安装在墙上时,其下边缘距地面距离不应大于1m。
4标志牌固定应牢固,无破损。
5标志牌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粘贴、镶嵌式工艺安装,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检验方法:测量。
8.4 系统的验收
8.4.1一般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布线、本规范第3、4章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记录、 系统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内容。
8.4.2验收前的准备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1)系统竣工表(见附录A);
2)系统竣工图;
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6)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2)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的敷设方式;
3)应急灯具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间距等;
4)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5)报验资料是否齐全合格;
6)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8.4.3验收
1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对系统的布线进行验收。
2验收本规范第3、4章要求的技术文件;
3系统中各装置的安装、施工和功能等的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第3章、第4章的要求进行。
4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中的集中控制器和集中电源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各种消防应急灯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4)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
5)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