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分担,重疾险和医疗保险矛盾吗?
很早以前,有个兄弟微信问我:为啥有了医疗险,还要买重疾险,他俩有啥差别?
我当时就想举个榔头过去锤爆他的头。
跟水熊君混了那么久都不知道吗?
他俩的差别,就像男生和女生的差别那么大。
后来在为家庭配置保险方案时,也有很多人这样问我。
我才意识到,这应该是大多数人都有的疑惑。
今天我就用一篇文章,和你们解释解释,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保障范围不同
医疗险的保障范围广,能去医院看的病都能保(免责条款里的除外)。
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小,只保尿毒症、心脏病、癌症等几十种重病。而且需要被保人所患的疾病符合条款里的定义,才能获得赔偿。
如果用数学来表达它们的保障范围,那么医疗险是完全包含重疾险的,如下图所示:
看起来,确实似乎医疗险比重疾险要牛一些,是不是只需要医疗险就可以了,不用买重疾险?
当然不是,听我继续讲下去。
赔偿方式不同
医疗险是属于报销型保险,需要等你病医完了再拿发票去报销。
这也意味着,你看病花了多少钱,那就给你多少,多一毛都不给。
重疾险是属于给付型保险,只要所患疾病符合条款上规定的条件,就一次性给你一笔钱。
你就算拿着这笔巨款去蹦迪,保险公司都不管。
如果给他们打个比方,医疗险就是会计小姐姐,完事了找她报销。
重疾险就是一土豪,给个电话,巨款立马转你账上。
显然,土豪比会计小姐姐要好啊。
因为你不用自己掏钱垫付,再说了,如果遇到什么大病之类的,要自己先支付那么多钱,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一般的亚历山大。
但重疾险可以一次性到位,让你拿着钱去看病,你就轻松多了。
保障时间不同
大部分的医疗险都是1年期产品,你今年买了,明年还得再买。
再次购买的话,就需要重新对自己的健康进行告知,如果这时候身体患了医疗险拒保的疾病,或者遇上产品停售,那就直接凉凉,买不了咯。
虽然有一些产品会保证续保,保证续保的意思是指在续保期间,不管你得了啥病、或者遇到产品停售,保险公司都给保。
但现在市场上比较好的医疗险产品,保证续保的时间也就是6年,而且数量极少。
但重疾险就不同了,除了有1年期的产品,其实市面上更多的是长期保障的产品。保障时间可以保到60岁、70岁,甚至是终身,保障时间更长。
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担心停售的问题,更无需当心像买医疗险那样,每年买一次,第二年还要重新健康告知,到时如果健康状况出问题了,还买不了。
还有,你买重疾险后,如果在保障期间才发生了会被拒保的疾病,也不会对你的保障有任何影响。
作用不同
医疗险只报销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这笔钱只是用来看病的。
重疾险的赔偿金是一次性给付的,它的作用则比医疗险大很多。
首先,可以先用于垫付高额的医疗费用,等病医治好了,再用医疗险报销。
这样就可以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不会说因为经济紧张需要四处求人借钱。
其次,可以用于给被保人购买保健品等营养补品,让被保人获得更好的身体调理。
因为保健品等补品医疗险和我们常规的医保都不给报的,但我们可以拿重疾险的赔偿金来买。
第三,可以用来代替被保人因患了重大疾病后三到五年内无法工作的收入补偿。
被保人患了重疾,一般在1到3年甚至5年内是没法工作的,但家庭每天需要开支的,那钱从哪里来呢?
你想想,重疾险一赔赔几十万,除了治病之外,剩下的钱就可以当成没有收入的时候的使用资金了。
其他
医疗险是补偿性保险,不能重复报。
就是指,如果你买了多份医疗险,你在其他家报销了,那么在这一家就只能报销剩余的部分。
重疾险是你买几份就给你几份的钱。
举个例子,老王买了3份重疾险,分别都是50万,有天他患了甲状腺癌,那么他可以一次性拿到150万。
就是这么爽快。
总的来说,医疗险和重疾险都非常重要,虽然都是健康险,但各自的功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医疗险可以解决重疾无法保的疾病,重疾险能保证家庭不会因掐断经济来源而陷入绝境。
所以大家在纠结是要买重疾险还是医疗险的时候,不妨从这几个角度,再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思考怎么买才比较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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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收益一般多少?
信托投资一直是市场上比较受欢迎的理财产品,不过我们都知道信托产品的门槛高,让普通百姓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虽然它的门槛高,但是收益也比其他的理财产品高,这时候很多人就会觉得,它的收益高,风险是不是一定很高?为什么信托投资的收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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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一般都是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且就现在不景气的投资市场下,信托的收益基本都是8%以上,表现还是非常抢眼的。而且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信托具有“刚性兑付”的预期,所以信托市场是非常火热。但是也不要盲目进行相关的投资,还是要进行相关的了解。那么为什么信托产品为何高收益?
信托产品为何高收益?
根据《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在惨淡的市场投资中,大概有75%的信托产品都实现了9%以上的平均年化收益,这个表现可谓是非常抢眼的。那么为什么这么高呢?
第一:信托产品收益率不受限制。
融资类信托计划在发放贷款时,不用参照人民银行指定的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限制。这个也意味着信托产品收益接近市场利率,所以是不用受到任何限制的。
第二:信托公司是境内唯一可以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进行投资的金融机构。
信托可以通过贷款和股票等等进行投资运作,有一些市场是一般投资者进入不了的。
第三:运用杠杆策略。
信托收益非常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运用杠杆策略,当然这个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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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益一般都是非常高,一般在8%--15%这个样子。就是因为这个收益非常高,所以很多投资者都会纳闷,信托有什么风险?其实肯定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下面小编就为各位如下。
第一:投资信托有信用风险,信托就是信用托管,当然有信用风险。
第二:预期收益率变化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三: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影响,不能按照初始条件偿还本金,这样的话也会让投资者蒙受损失。
第四:证券市场价格波动
第五:投资操作水平,这个是直接影响的。
第六:国家的政策变化也会影响信托产品的收益。因为信托和股票债券不同,信托的流动性相对比较弱,投资期限都是很长的。
当然,不同的信托产品也有不同的风险。从资金流向上大概能判断风险。但是具体的风险评估还是需要交给专业的机构帮投资者分析,建议大家:投资理财有风险,信托虽然高收益,但是投资者仍需从中择优,尽量规避风险。
个体工商户可能会遇到什么风险?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既然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那么他与一般的企业就有本质性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人成立的个体工商户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其投资者只需要以其所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我们先来看看个体工商户的优势,再谈论伴随而来的风险。
个体户注册容易,注销也简单。涉及的税务内容相对简单,容易管理。
但是,个体户无法转让,只能注销。
个体经营过程主要涉及一下三种分析:经营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
经营风险一、由于个体户经营者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一旦经营不善将会直接影响其整个家庭与生活,因此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一定要谨慎选择,量力而为,避免出现因过度举债等问题危机整个家庭。
二、签订正式合同的重要性。作为个体户经营一般都比较随意,家庭作坊式工作,不重视合同的签订。然而,在目前的法律社会,一切讲究证据。无论是与员工之间的用工纠纷,还是与合作对象之间的经济纠纷。口说无凭,书面文字才能说明问题。
三、资金问题。个体户的经营资金与其个人财产一般较难区分。
税务风险个体户的工商、税务注册现已非常方便,同时也可以享受很多的优惠政策。但鉴于,一般的个体户税务财会相关知识较为薄弱,经常会产生一些逾期不申报、少交税款等税务风险。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征收方式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及查账征收方式。
一、逾期申报。
个体户自办理税务登记后,就必须按照所涉及的税种定期进行税务申报。对于逾期不申报的情况,税务局会做出相应的罚款,涉及的税款会加收滞纳金。如果长期不申报将会被列为非正户,从而不能办理任何涉税业务,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查账征收:一般按月申报,也可以按季度申报。
个体户需要按月或者按季度在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大厅办理税务申报。
按照自己的账簿,需要填写报表。
定期定额:一般按季度申报。
发生业务,产生的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一般不需要申报。
在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的必须上税务局进行申报。
个体户开具的普票超过定额,或者到税务代开专票的,必须到税务局进行申报。
二、漏纳税款
如果个体户按照规定进行申报,一般不会漏缴税款。
但是存在如下情形,个体户经常会不经意间漏下了某些税款。
1.开普票超过限额。个体户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2.税务局代开专票未缴纳附加税。
3.申报不正确。少记收入,未开票收入不记,有税务稽查风险。
三、不知道享受优惠政策。
1.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体户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只针对普票,开专票是需要纳税的)
2.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 各地区都有个体户个税的优惠政策,一般是月不超**万,季不超**万可以免征。可咨询主管税务局。
2019年新个税申报,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3.附加税优惠政策:2019年减税降费优惠。各省均已经明确,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减免50%。
法律风险个体户的法律风险主要与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关。
1.经济纠纷。因债务问题;合作不签订合同;私人债务问题而影响个体户经营。
2.法律意识薄弱。
综上所述,个体户经营还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家庭经营,小规模经营特色。但是个体户主要提高一些法律意识,经营适度,不贪大,不过度举债。特别注意,学习一些财税知识,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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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解读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特点及条款-工保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补偿作用包括两方面,即一方面,建设施工人员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出现伤残、伤亡情况,能够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赔偿;另一方面,它同时是一种代替建企或实际承建人负责相应补偿赔偿的保险机制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出现始自我国世纪初曾出现的一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于缺乏保险保障机制造成企业和国家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自2005年,国家正式开始探索这一保险机制。
12005年,由于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矿难频发,造成巨大的物质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当年12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出台文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2006年,这一制度扩展推广到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22006年,由于安全风险抵押金暴露出占用企业资金,且对安全事故预防无法起到有效作用,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安责险的保险概念被正式提出。32006年,安监总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为安责险的行业探索提供政策依据。42009年,安监总局出台《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推进安责险,并提出“积极争取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推行”的想法。5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6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从国家级别开始逐步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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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特点与保险责任
不同于其他安全生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保障范围、保险理赔、保险意义、保险责任等方面都有着自身特点。
保障范围
一般商业险种都将“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列为保险除外责任,安全责任保险则将其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理赔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理赔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事故的受害人对事故发生是否负有责任,都应获得赔偿。
保险意义
1.将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保险机构参与的事故预防机制;
2.完善事故处理的经济保障机制(替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保险责任
1雇员及第三方人员的死亡、伤残的经济赔偿责任;2医疗费用;1因采取紧急抢险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及疏散费用;1因生产安全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需支付的相关法律费用。其中,抢险救援、人员疏散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救援人员劳务费用;2.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租赁、使用费用;3.单价低于200元人民币的救援工具购置费用;4.十天以内的人员疏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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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责险与工伤、其他安全生产保险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险领域,同时存在工伤保险、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责险等不同险种,那么安责险与其他同类商业保险有着怎样的关系或区别?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
同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一样,安责险与工伤保险之间是一种保险保障补充关系。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是一种针对企业职工的基础保险保障,而且其所能提供的保障也是有限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职工家属造成的损失伤害常常是巨大、难以承担的,安责险可以在工伤保险理赔的同时,提供另一份风险补偿,对工伤保险进行有效补充。
同时,工伤保险针对的是职工的保险保障,并不能帮助企业转移相应风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仅包括员工的事故赔偿,还包括对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及财产损失。安责险以企业在事故中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既帮助企业转移了风险,又切实为职工提供了经济补偿保障,对于第三者的责任赔偿也为工伤保险补全了短板。
安责险与建工意外险
在保险性质上,安责险属于责任保险,而建工意外险属于人寿保险;在保险标的上,安责险的保险标的是企业应承担的事故损失赔偿责任,而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工人的身体(伤残、伤亡保险赔偿);在保障范围上,安责险除了负责企业工人的事故伤残、伤亡补偿,还负责因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事故伤残、伤亡补偿,以及经济损失补偿,而建工意外险在主险中只对被保险工人的事故伤残、伤亡负责经济补偿,如要预防因事故导致的第三者风险损失,只能在附加险中添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
在保险性质上,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都能为企业转移事故风险压力,但在保险保障范围与机制上,两者有着很大不同。同建工意外险一样,雇主责任险的主险内容中并无对于雇员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保险责任,只能单独在附加险中添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保险责任上,雇主责任险针对的是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而安责险保险责任较之更广,还包括员工因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责任。此外,安责险较雇主责任险还多出一项施救费用,包括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费及疏散费用。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险领域,综合保障能力较强的保险险种。因此,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国从国家级别开始逐步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各地相继出台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政策指导意见,如深圳等地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强制保险推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范围较大,保险保障作用较为全面,目前正在国内建设工程领域快速推广应用。但同时,受相关政策的出台时间较晚影响,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广从中央政策意见到各省市地区落实,仍需要一定时间,部分地区还存在将建工意外险视作强制安全生产保险的情况。因此,建企在选择投保安全生产保险险种时,还需参考地方政策意见。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吗?
赔偿是肯定的,问题是怎么赔、赔多少,这才是关键。
1、损失是你工作失误造成的,你铁定是有责任的,不赔点损失说得过去吗?不让你出点血,你能吸取教训吗?能让人服气吗?能以儆效尤吗?自己犯了错,就要敢于承担责任,主动承担责任,没什么大不了的 ,吃一堑长一智,好好经验教训,多从自身找原因,说不定坏事变好事,大大利于自己的成长。
2、赔偿多少的问题,主要依据损失的程度和造成工作失误的原因来综合评定。
如果损失不是很大,影响不是很坏,全赔、不赔或少赔,都不是问题,不要过于计较,服从领导研究决定,把这页尽快翻过去,专心投入工作才是正道。
如果损失较大,自己无法承受。那就诚恳地向领导检讨,请求宽大处理。如果领导做出的处理决定,自己能够承受,就坦然面对,接受处罚;如果无法承受,大不了引咎辞职。
如果你的工作失误没有如何理由可讲,责任完全在你,那全赔是应该的,只陪一部分,那是领导照顾你。
如果你的工作失误有情可原,受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那就不应该全赔,可以要求领导慎重对待,公平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要求重新处理,或按程序申诉。